本
文
摘
要
文/高会民
满清皇朝继承了中国两千多年的专制制度,同时延续了专制统治者对普通民众和犯人的种种专制治理及酷刑。
满清刑罚大体上是按照明代刑律而定的,但在刑罚中废除了腰斩、廷杖两刑,表面上有所减轻,其实仍然十分残酷。清代刑罚为笞、杖、流、徒、死五刑,死刑分为凌迟、斩决枭首、斩、绞等数种。而死刑中最残酷的就是凌迟之刑了,只有特殊的大逆不道重罪,如儿子杀父母、妻子谋害亲夫、谋反叛逆之为首者才用此刑。凌迟又称剐,老百姓称之为七刀半;行刑时先剐双眼,次剐两肩,再剐两乳,再劓其鼻,然后刀尖戳入心窝。凌迟也就是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在极度痛苦中慢慢死去。
当时的刑具也很残酷,有各种木枷、脚枷,手铐、脚镣、站笼等等。比如施予流罪的犯人通常被锁系在一根高与人身相等、重约三十斤的铁杆上,铁杆的两端各有一孔,孔内套着两节铁链,上头的铁链有一个大铁圈套住犯人,下头铁链则锁住犯人脚镣,日夜怀抱铁杆被关押、押运。
随着晚清时期的门户开放,越来越多的外国人,特别是1900年八国联军进入中国;一些随军记者、外国传教士和商人在中国土地上见到了与《马可波罗游记》中所描述的 *** 盛景完全不同的景象,其中就有晚清的酷刑。那些门类繁多的酷刑,让他们深感震惊和惨无人道,于是他们运用西方世界刚刚出现的照相技术记录了那些场景。我们现在看到的清末影像资料,大体上都是那时候到中国的外国人拍摄的。
枷刑
1900年时戴木枷的义和团拳民
凶神恶煞似的狱吏与戴着伽具的犯人,二者形成鲜明对照。
戴木枷的犯人,摄于1902年
这枚外国人制作的明信片,或许是唯一存世的反映清末监狱内部状况的真实图像资料。这是当时的一个“模范监狱”内的场景。
戴木枷的犯人
双人枷
图中犯人所戴的木枷,既锁住脖子,又套着手,显然是重犯。
图中四个犯人,被沉重的枷锁压得只能伏地而跪,让巨大的枷锁置于地上,以减轻脖子的痛苦。由于照片拍摄于狱中,因而画面较为阴暗,但每个人几乎被扭曲的脖子,让后人意识到他们生不如死的惨状。
1900年的义和团期间,看样子是要枪决。
处斩。
图中的犯人脚上夹着木枷,双手还被横绑,其惨状同样令人胆战心惊,这时已无法知道他们是死是活。
英租界里充当警察的印度雇佣兵,他们看管的中国犯人戴着手铐和脚枷。
被厦门鼓浪屿外国工部局拘押的中国人。
砍头。在外国人看来当然属于酷刑,但与中国其他种类的酷刑相比,似乎还人性化一些。
斩杀义和团拳民。从画面上可以看到正在现场监斩的联军代表,侩子手是清军兵士,观众中有几位已加入英军并参与进攻北京的华勇营士兵。
这是站笼,摄于1900年,被定罪的人已经在这里了几天,站在一堆砖头(或木板)上。
站笼又称立枷,是枷号的一种发展后的,于清朝开始正式作为法律惩治手段。这种特制的木笼上端是枷,卡住犯人的脖子;脚下可垫砖若干块,受罪的轻重和苟延性命的长短,全在于抽去砖的多少。有的死刑犯会被如此示众三天后论斩,有的则像下图中那名囚犯一样被活活吊死。
站笼。
站在笼中示众的犯人
已被集体处死的义和团拳民。
悬首示众。
杖刑
云南某地的县衙。晚清时期掌握着全县百姓生杀大权的县衙门,在现实中竟然是那样的简陋。戏剧中常见的“肃静”“回避”两个大牌子也被县太爷给精简掉了。
衙门公堂
衙门行刑者
这张照片摄于1900年,天津,监狱外面。持枪者是八国联军中的日本狱警。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