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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对元朝的影响(元朝佛道之争)

自古以来佛法不为东土所知,直到汉明帝时期才逐渐传入并流行起来。而在差不多同一个时候,神仙学和黄老学也开始融合,使道家演变成了道教。魏晋南北朝,名教崩坏、玄风畅行,人们好高骛远、清谈玄幻。彼时,佛图澄与鸠摩罗什在北方传播佛法,葛洪则在南方写出了《抱朴子》,其内篇专论仙方,外篇则谈及时政,具有杂糅儒、道的倾向。

当时佛教虽然也在南方的民间广为流传,但是在知识阶层中却遭到了抵触,士大夫们认为儒道乃是华夏之术,而佛法却来自夷狄,北方既然已被五胡所乱,那么为了保持华夏文化的纯洁性,应当警惕佛教会造成变更华俗的危险。

在这种背景下,佛教徒与传统的士大夫们针对佛教要不要融入华夏的问题,展开了一场历史性的辩论。

佛教东传

佛教是否需要融入传统的华夏文化?

东晋时,针对僧人只跪拜佛祖而不向帝王屈膝的做法,曾掀起过一场关于“沙门不敬王者”的辩论。晋成帝在位时,大臣庾冰想要恢复儒学独尊的地位,他向皇帝奏请说佛教徒不行跪拜之礼,有碍朝廷的典章制度,应下严令要求僧人必须跪拜君主;对此,政敌何充坚决反对,他认为佛教礼仪与儒家虽有不同,但同样有利于教化百姓、巩固王权。且如今佛教信徒甚重,应尊重其固有的礼仪,不要无事兴做,瞎去折腾。最后晋成帝采纳了何充的建议,允许佛教徒不用行跪拜之礼。

六十二年之后,桓玄官拜太尉,有意篡夺晋室,自为君主。为了确立君主的权威,他召集八座,重提庾冰的“沙门应敬王者”之论。桓玄对众人说:“佛之为化,虽诞以茫浩,推乎视听之外,以敬为本,此出处不异。盖所期者,殊非敬恭宜废也”,表明自己不信佛教、认为其虚幻荒诞的态度,同时又承认佛教也“以敬为本”,具有教化的作用,愿意尊重这种信仰,但前提是佛教徒要注意“恭敬”。他还说:“《老子》同王侯于三大”,就连道教徒都知道要尊敬王侯,说“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佛教徒怎敢藐视王侯而不行跪拜之礼呢?且僧人既来中土,享受朝廷给予的恩惠,“岂有受其德而遗其礼,沾其惠而废其敬哉?”

此论一出,舆论哗然,朝士名贤对答甚众,纷纷表示反对。彼时僧人慧远写出了五篇《沙门不敬王者论》,认为佛教以出家、在家为异。在家之时为顺化之民,自应奉亲而敬君,遵从礼法;然而既已出家,则应“遁世以求其志,变俗以达其道”,不应再与顺化之民同一而论。沙门能够“拯溺俗于沉流,拔幽根于重劫”,普度众生,净化风俗,礼敬的方式既然不一,何不各从其俗?

最终,“沙门应敬王者”之议在佛教徒的 *** 下不了了之。

僧侣是否可以不用跪拜君主?

道士写的《夷夏论》再次引爆论战

到了南朝刘宋时期,佛教疯狂发展已经引发了统治者的担忧。宋文帝在元嘉十二年下令沙汰沙门数百人,不准百姓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修造寺庙与佛像。其子孝武帝又于大明二年勒令除了苦行僧之外的其他人僧人全部还俗,结果因僧尼交接后宫妃嫔,使政策未能落地。过了四年,孝武帝指示有司上奏,说儒法分离,名墨混杂,中国的百家学术虽然互相争鸣,但都一致“崇亲严上”,佛教也应像它们一样服从礼法,敬事王者与双亲。准备强制要求佛教徒遵守礼法,结果也未能成功。

在当时佛教已经在民间得到广泛的认可,唯有朝廷与士大夫阶层出于统治的需要,想要求佛教徒向王侯将相屈膝,以示尊卑有别。在这种背景下,究竟要不要强制佛教徒遵从中华的风俗成了争论的焦点。为了抵御佛教,儒学与道教也开始接触,有互相联合的倾向,他们自称为“夏”,而把佛教称为“夷”,欲以传统的夷夏之论来排斥佛教,迫使其做出改变。就在此时,一名奇怪的道士出现了,此人名叫顾欢,著有《夷夏论》。

顾欢生于晋朝末年,小时候接受儒家教育,诵读《孝经》与《论语》。成年后在天台山开馆聚徒,向学生们传授儒家经典,每次读到《诗经》里的“哀哀父母”时,他都会恸哭流泪。宋武帝曾征其为扬州主薄,他不愿意出来做官,便回寄一封信,还献上自己删撰的《老子》与《治纲》;宋武帝便赐给他塵尾与素琴,可见此时顾欢已经以隐者自居,并且具有了道教徒的身份。晚年时,顾欢愈发“事黄老道,解阴阳书,为数术多效验”,已经从一名儒者转变成了道士。

针对道教与佛教互相诋毁的局面,顾欢选择与儒家联手,用孔子的夷夏之论来排斥佛法。他的辩论手段不是直接向佛教开炮、斥其为异端,而是循循善诱,明面上调和二教之间的矛盾,暗中却偏袒道教。因此被司徒袁粲撰文驳斥,使争论的焦点转移到是否要调和道教与佛教的矛盾上来。顾欢主张融合二教,让“道教执本以领末,佛教救末以存本”——实际上就是把佛教当做道教的补充。对此,明僧绍、文惠太子、竟陵王子良等人坚决反对,想要正二教之本,不使其混为一谈。竟陵王子良还曾要求道士孟景翼礼拜佛祖,景翼不肯,争论持续扩大,成为南北朝时期的一场佛教大论战。

一名利用儒家“夷夏之论”来批判佛教的奇怪道士

顾欢欲使三教同流,迫使佛教改革

在《夷夏论》的开头,顾欢援引《玄妙内篇》和《法华无量寿》的说法,认为老子入关至天竺而化为佛,才使佛教兴起;又说“国师道士,儒林之宗”,将老庄与周孔并列起来,认为他们是最高的宗师。既然道经说老子化胡,佛经又讲释迦有劫运之数,二者不谋而合,那么“道则佛也,佛则道也。”道与佛在内核上是一致的,不同的地方在于一个生于华夏,另一个生于夷狄,故而出现了礼拜形式上的不同,这是由地理风俗所造成的。

华夏之人端委缙绅,全形守礼;夷狄之人断发旷衣,毁貌易性。在这两种不同的风俗下,造成了佛道之间的差异:道士们束发长袍,礼敬天地,懂得涵养精神,服食仙丹,爱护身体以求长生;僧侣们则剃发左衽,顶礼膜拜,通过苦行来修身,向往来世而迫切往生——此乃夷夏之别也。如果生为华夏之人,却去学习夷狄之法,不正向陆行坐船、水行乘车一样荒谬么?

因此,道士与僧侣都需要明白“理之可贵者,道也;事之可贱者,俗也”的道理,不要在风俗的细枝末节上去立异,而是要抓住二教相同的核心要点,这样才能避免进行无谓的论战、发表没用的门户之见。顾欢认为“佛号正真,道称正一”,追求“真”的讲究无生,追求“一”的向往无死,二者名异而实合,具有互补性。另外,佛经博而繁,道经质而精,佛言实而引,道言实而抑。佛理显而道理幽,幽则妙门难见,显则正路易遵。相比于佛教来说,道教理论过于幽深而难明,故而在民间不能广为传布,应对佛教进行借鉴和吸取。

最后,顾欢做结论说:“佛是破恶之方,道是兴善之术”。佛教设地狱以惩恶,使奸邪不敢胡为;道教说永生以劝善,使人皆欲修行功德。对于明达之士而言,应当兼收儒释道三教之所长,而不是在具体的风俗差异、礼法分别上做文章。

在顾欢的立论之中,其实隐含这样一个观点:对于佛教基于异俗的礼节,可以尊重,不需要非得要求“沙门应敬王者”;而对于佛教的功用,则必须得服从于中国的社会治理,与周孔老庄合作,发挥“破恶”的作用。

佛教不能一味置身世外,而是要发挥“破恶”的作用

佛教徒对顾欢的反击,引起论战

袁粲读完《夷夏论》后,看出了顾欢的本意。他便托名写了一篇文章进行驳斥,说佛祖诞生在老子出关之前,“孔、老、释迦,其人或同,观方设教,其道必异。孔、老治世为本,释氏出世为宗”,不能强行附会混合。佛教徒已是出家之人,与孔老入世之人早已分道扬镳,何必要强令佛教徒去入世破恶呢?

对此,顾欢在回信中反驳说道经之书著于两周,佛经之来始乎东汉。对于中国人来说,道家自古以来便有,而佛法在数百年后才第一次听到,说佛法比道家早,“是吕尚盗陈桓之齐,刘季窃王莽之汉”的奇谈怪论。既然道家为先入之见,佛教为后来之说,就应以道为本,以佛为末。佛教已经传入了中国,便不再是“鱼鸟异渊,永不相关”,中国人务实经世,不像天竺人一样淡薄出世;如果不对佛法进行改造,令其适应中国本土,而是造搬不改,那跟五胡乱华一样,会使夷狄之俗取代了华夏之风。因此,顾欢主张遵守佛教的戒业而摒弃其戎狄的言貌,并使之与道教相互配合——“道教执本以领末,佛教救末以存本”。顾欢的核心主张可以归纳为这么几条:

第一,周孔之儒与老庄之道代表着华夏,是“本”,具有兴善的作用,不能变更其主流地位;

第二,佛教来自异国,存有夷狄之风,是“末”,但它具有破恶的作用,所以可以进行适度改造与吸收;

第三,既然佛教已经传入中土,那么就应承认它的地位,把它当做儒、道的补充,使三教融合起来。

顾欢已有三教合一的倾向

顾欢既反对粗暴地“灭佛”,也反对过分地“崇佛”。他认为佛教可以在中土传播,但前提是它不能取代儒、道的地位,应屈居末节,作为补充,发挥破恶的作用。在宣传佛法的时,也需要注意风俗的差异,不能变华风为夷俗。

相比于保守的朝廷与士大夫来说,顾欢的观点已经算是较为温和的了。但他“虽同二法,而意党道教”的做法不能被佛教徒所接受,而且在南北朝时,佞佛的风气是越来越严重的。佛教徒们没有看出《夷夏论》的用意,反而是集中去辩论“道教与佛教是否殊途同归”的观点,通过《正二教论》、《正一论》之类的文章去教顾欢道教与佛教有哪些不同的简单道理。

在封建社会中,佛教徒不敢主张独尊佛教、罢黜儒学的观点,所以《夷夏论》中以“儒道为本,佛法为末”的的观点才没有进一步展开争论,论战的重心被转移到了无关紧要的地方,收入《弘明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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