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浅谈下我对教育部教师“十条禁令”中的部分内容的理解。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这一点我觉得是一个老师最基本的道德素养和职业情操,教师不同于其他行业,它培养的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并且是在孩子最懵懂的阶段,正是形成习惯和价值观的年龄,老师一句无意的话可能就会让学生印象深刻,什么样的老师带出什么样的学生,虽说这句话不绝对,但也绝不是毫无道理,我校始终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跟进学习教育部方针,关注人民日报官方微信,既丰富了老师的知识,提高了职业素养,又可以正确引导孩子成人成才。
2、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关于这一点,我从教7年以来一直严格遵守,我不想把自己说的多么高尚,只是受过的教育告诉我这是应该做的,最正常不过的。我想自信的站到所有学生面前,站到家长面前。
3、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识讽、歧视和梅导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谁都有过学生时代,谁都有为人父为人母的一天,如果我们都能以“假如我是孩子,假如孩子是我的”的态度处理学生犯下的错,我相信很多事情都可以完美解决。
我会认真学习“十条禁令”并认真贯彻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