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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皮菲天后系列之4:所谓二十世纪十大文化偶像?

这又是菲佣们特别喜欢吹的一个点,类似之前我扒的“新中国60年影响力文化人物”,又是网友投票,菲佣特别喜欢用网友投票来说事,票数高了能吹几十年,票数低了(类似虎扑、豆瓣这些投票)就装聋作哑。

所以我真的觉得,王菲的粉丝们不应该总是去撕人家林忆莲、张惠妹、邓丽君,应该去撕那些流量明星去,毕竟你们都喜欢刷票,可以在这个战场上一较高下。

那么这个看起来牛哄哄的“二十世纪十大文化偶像”是什么性质?其实这就是2003年,新浪单方面牵头,联合《南方都市报》《新民周刊》《北京娱乐信报》《华商报》《深圳商报》等10余家报刊联合推出的所谓大型公众调查。通过网友投票的方式,选出了前十名,而王菲恰好得票排在了第十名,有幸挤进了这个十大文化偶像的序列里:

然而这个投票评选,是众望所归吗?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心声吗?当时大家认可吗?我们看看当时媒体和网友们对王菲评选上“十大文化偶像”这件事的看法:

人民网:十大文化偶像评选,正剧还是闹剧?

山东新闻:“十大文化偶像提供的名单中,有很多属于娱乐化和快餐化的范畴,许多人是商业包装的产物,离偶像的距离蛮大的”

中国青年报:“张国荣、王菲的入选,想必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参与网络投票的140522人只占全国人口的近万分之一,不能算作全体国人心目中的文化偶像”

新快报:“张国荣王菲上榜受到质疑”

“质疑一:张国荣、王菲怎能与鲁迅相提并论”

最搞笑的是,连主办方之一的南方都市报也反过来质疑:

“当今社会所提供的文化偶像很多属于娱乐化和快餐化的范畴,他们所包含的文化偶像意义都是包装出来的产物,当下社会只是视文化为商品,并从它的交换中获得了一种势利的价值观。”

人民网:”王菲可以模仿,这类文化偶像代表着一种经过组装、供入消费的生活方式“

雪村更是直接:“王菲不配当文化偶像”

而王菲粉丝们也真的很秀,通稿吹“十大文化偶像 王菲压轴“,王菲最后一个出现是因为她得票排第十,OK?这也要争压轴,菲佣真是把饭圈恶臭那一套玩的6.

我们看看当时网友们的评论:

可见,王菲被评上的“十大文化偶像”这件事,在当时是被包括人民网、中国青年报在内的各路媒体各种炮轰,包括主办方之一的南方都市报都在质疑,可见争议之大。

而王菲粉丝们通过刷票的方式,帮王菲评上了这么备受质疑的“十大文化偶像”的第十名,这个性质和今天的蔡徐坤、吴亦凡的粉丝到处刷榜有什么区别呢?徒增笑料罢了,也只有王菲粉丝们直到今天仍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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