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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行政诉讼开庭审理的六个阶段)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案例是法治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法治建设的集大成者,典型案例不仅具有统一法律适用的功能,也有对全社会普法教育的价值。5月11日,江苏省高院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了2021年全省行政审判十大案例。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年度十大案例是从2021年全省法院审结的近4万件各类行政案件中筛选出来的,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意义。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中,人民法院判决支持行政相对人诉讼请求的有5个案例。张某诉某区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拆除案,系江苏高院通过再审程序依法纠正原审判决和错误行政行为。

2002年,张某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取得126.38平方米安置房,因拆迁人原因,张某未能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由于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张某在取得拆迁人同意后,在安置房北侧扩建,将126.38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扩建到195平方米,同时在楼顶等处搭建彩钢瓦棚,扩建后房屋实际面积为445平方米。某区执法局向区规划部门发函,函询445平方米房屋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规划部门《复函》称,其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某区执法局调查认定后,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作出被诉《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张某拆除445平方米的房屋(实际拆除时,未拆除拆迁安置房部分)。张某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限期拆除决定书》。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某区执法局经向区规划部门函询确认,涉案建筑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认定涉案建筑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系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拆迁安置与违建治理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张某如认为其拆迁补偿利益受到侵犯,应当另外寻求救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江苏高院再审认为,张某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取得拆迁安置房,系基于对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信赖,其有理由相信属于没有瑕疵的合法房屋,并能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张某未能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根源在于拆迁人在建造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利后果不应由张某承担。区规划部门的《复函》实质上是规划部门协助某区执法局进行事实认定的专业性意见,仅是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的证据之一,能否被采信有待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最终认定。某区执法局在《商请函》中并未告知区规划部门,涉案建筑中有部分是拆迁安置房,影响了规划部门的判断。拆迁安置房之外的建筑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筑,某区执法局责令张某拆除正确。被诉《限期拆除决定书》将拆迁安置房认定为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属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限期拆除决定书》中该部分内容依法应当撤销。江苏高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撤销《限期拆除决定书》中关于限期拆除拆迁安置房的部分内容。

通讯员 沈法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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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通讯员 沈法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5月11日上午,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21年江苏全省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相关情况。

据介绍,2021年,江苏全省法院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5687件,同比增长6.05%;审结29231件,同比增长13.84%。全省法院在行政审判上,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充分发挥监督依法行政作用、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服务大局。全省法院加强民生领域案件审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一审审结涉基本养老、退休审批、工伤认定等社会保障类案件2321件,文教卫健类案件157件,民政类案件118件,其中尚某某诉如东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案,获评2021年全国法院年度十大案例。全省法院普遍建立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机制,依托“网格法官+调解员+网格员”联动解纷机制,加快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机制建设。2021年共协调化解案件3904件,近四分之一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得以实质化解。

2021年,全省法院严格履行监督依法行政的法定职责,在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等案件1649件,占一审审结案件总数的9.54%。其中,城建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仍然是此类案件增长较为明显的主要执法领域。通过专项分析研判,发现全省行政机关一审败诉案件呈现出三大特征:其一,乡镇街道败诉案件快速增长。全年乡镇 *** 、街道办一审败诉案件848件,同比增长近一倍,占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总数的51.43%。其二,行政强制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全省行政机关因违法实施行政强制一审败诉案件761件,同比增长83.82%,占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总数的46.15%,同比增加近9个百分点,连续五年成为全省败诉案件数量最多的行政行为类型。其三,履行法定职责意识仍显薄弱。全省行政机关因不履行法定职责、不当履行法定职责导致的一审败诉案件106件,同比增长43.24%;其中,县乡两级行政机关因不依法履职败诉案件88件,占比超过此类案件总数的八成。

据了解,全年全省行政审判条线发送司法建议125件,努力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提升。全省法院还向各级党委、人大、 *** 提交行政审判和执法专项报告、建议60份,开展联合调研座谈609次,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授课220余场、覆盖近3万人次。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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