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渔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船东船长、渔民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出海前应检查渔船船体、通导设备、主推系统、电气设备、救生消防设施及捕捞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渔船不带故障和隐患出海。
二、严格遵守海上作业“两承诺、两责任”要求,严守海上疫情防线。三、各区建立辖区渔船登记台账,准确掌握渔船情况,具备中远海作业能力的渔船必须安装北斗监控系统,未安装和已安装但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律不准出海。
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亚海警局、三亚海岸警察第四支队、市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利用北斗监控系统、AIS系统进行海上渔船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三亚市涉渔船舶、渔民与境外渔船渔民接触行为。
五、每名出海渔民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雇请的外省户籍渔工,如无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持有“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船;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要持有“7天5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船。原则上大中型渔船每航次返港人员需完成不少于“5天4检”的核酸检测、NS渔船每航次返港人员需进行“7天5检”的核酸检测,方可进行下一航次的出海。小型渔船(包括其他涉渔生计船舶)作业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返港人员按照普通市民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作业超过24小时的返港人员进行“3天2检”核酸检测。
六、严格实行渔船渔民定点停泊上下岸,定点渔港分别为崖州中心渔港、角头港、红沙港、铁炉港。除防台避风等应急情况外,未经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允许不得在其他渔港(包括自然港湾、港岙口、码头等)停泊上下岸。
七、崖州中心渔港为外国(籍)渔船、外省(籍)渔船、本省外市县渔船来三亚市停靠、补给的唯一渔港,并按规定停泊在指定区域,服从管理,严禁外地渔船停靠三亚市角头港、红沙港、铁炉港等其他港口。八、渔船进出港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渔船渔民进港和出港时,需核查进出港报告信息、“两证三码”(船员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海渔码)、核酸检测证明、职务船员配备等情况。
九、崖州中心渔港为本市唯一的冷藏冷冻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所有从中远海回港渔船冷藏冷冻渔获物必须在崖州中心渔港上岸,并做好渔获物和渔船环境的核酸检测。
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要加强渔民核酸检测、海上渔获物回港、上岸之后的鱼市、鱼货流通等环节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