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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的好处(学法有用吗)

1.培养用法律人的思维看待事物和世界。所谓法律人的思维就是冷静、思考问题全面、讲求逻辑、思维缜密、不看浮表的东西和表象、喜欢深究为什么?以及探究一些现象背后的东西和根由,从不人云亦云。这些都是在你学习法律的过程中需要培养和自己着意关注的,也是需要刻意培养的思维方式。如果没有这些思维方式和习惯,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法律人。不论从事律师行业或者从事研究工作,都需要这些基本的素质。

2.运用学到的法律理念和知识,为身边的亲友们服务、咨询,更主要的是不让自己在社会上走弯路、被骗和轻易相信其他人和其他事物。同时,运用法律知识和常识、理念,解决生活中的涉法问题和疑难,保护好自己,在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时,知道如何保护和表明自己。

3.运用法律知识和理念,分析社会上的事物或者事情,为自己比较客观地认识世界和事物,打下良好的辨别是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由于法学所涉及到的广泛性和缜密性,可以促使学习和研究者开拓更加广阔的研究视野和思路。法学是一门综合学科,要真正学习好法学,不仅需要掌握法律理念、理论和知识,更需要对于其他学科的领域的知识,比如经济学、金融学、历史学、社会学、哲学,甚至一些相关的自然科学,有一些基本的涉猎和研究。记得在我读法学的时候,我四年之内共学习了40门课程,既包括所有当时所知的法学学科,还包括了数学、普通物理学、修辞学、社会学、摄影、刑事侦查学、形式逻辑、法医学、中外法律思想史等学科的课程。在国外大学的学习课程中甚至包含了经济学、经济史、欧洲史、宗教学、伦理学、中世纪法学史、简明科技史等课程。当然,其中有许多是选修的,要尽量多选修一些,但也要量力而行。比如社会学、修辞学、简明科技史等,我当时就没有选修。现在想起来还挺后悔的。但是,我选修了摄影,使我终身受益!但是当时的水平、精力也确实不够!现代的法学者,尤其是法学院的教师,就更加应当随时拓展自己的研究领域,否则,你的研究和教学,就有可能走入死角,甚至死胡同——没有前景!无法适应和满足世界与社会飞速发展的需要。这是一个十分现实的课题。值得所有法学教师,尤其是现在40岁以下的教师们认真地思考。如果采取混的态度,早晚是会被淘汰的。千万不要沉醉、痴迷于自己已经获得的所谓成就和成果!那是危险和不明智的!不断进取、不断拓展和创新自己的学术领域,才是明智和安全的抉择!

5.学习法学切忌死记硬背,与实践脱节,甚至钻进牛角尖或者一个十分或者相对狭窄的领域不能自拔,要广采博览,随时注意更新自己的知识,特别是与法律、法治相关的现实问题和事物。要勤于思考,勤于写作,写作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发表,主要是为了活跃、训练和提高自己的思考能力、水平和写作能力。可以发挥现代网络的力量和影响力,不必局限于在纸质的期刊发表,出版图书。一年只要按时完成所谓的硬性任务就可以了。其他的宝贵时间主要用在继续学习和自我提高上。但是这不是要你再去读多少学位,那是在浪费你高贵的生命和时间,而主要是自学和聆听其他学科老师的课程。每年、每月可以为自己定一下学习的目标和内容,现在图书馆和电子世界很方便,不要轻视和不屑网络的力量,那是未来的一切!网络的影响力和发展空间,是传统媒介所无法比拟的!抱残守缺于传统的纸质的媒介,也是要被淘汰的!

总之,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未来,去研究、学习法学,去不断地扩展自己的生活、学习、研习的空间,乃每一个法律人的必选之路!

思维是越思考越活跃的!静止思考,甚至怠于思考,不屑于思考,是每一个法律人之大忌!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学者早已年过九旬还身体健硕,思维敏捷之秘诀之所在!思考!思考!思考!作为一个学者,只有不停的探索与思考,才是学术生命长寿之秘诀也!

未来属于敢于探索的法律人,未来属于不再抱残守缺、眼光独炬的法律人!那个痴迷、迷恋于所谓本人专业的时代;那个痴迷于纸质世界,不屑网络、电子的时代;那个痴迷于所谓个人学术又专又深的时代;那个痴迷于让仅仅让自己的圈子里、身边的人们为自己叫好的时代,早已经一去不复返啦!!!时代呼唤独具炬眼,走在了时代前面的所有的法律人!!!这是时代的衷告与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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