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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杀女司机(劫杀女车主)

作者:萨沙

本文章为萨沙原创,谢绝任何媒体转载

照例声明:本文是萨沙创作的小说,声明完毕

再多申明一点:这篇文章相当血腥恐怖,心理素质不好的千万不要看,别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154讲)

劫杀巨富美女主持人仅抢走五千元?劫财、劫色还是情杀仇杀?下集

全国著名主持人陈丽华,在家中被人残忍杀害。

奇怪的是,家中巨额财物完好无损,仅有装着不多现金的钱包丢失。

而陈丽华的个人生活相当复杂,再排除了前夫雇佣杀人报复后,警方很快又锁定第二个嫌疑人。

陈丽华遇害后,警方对家里进行了细致的指纹检测。

根据二姐介绍,陈丽华社交广泛,但从不在家里接待客人。

公开的客人都在电视台的接待室,亲友主要是二姐负责接待。

偶尔需要见一些重要客人,通常也是在外面的饭店或者会所,不会带回家。

毕竟有名美女身边是非多,很容易传出绯闻。

之前某媒体就发过一篇隐射的文字,暗指她离婚以后有很多男友,私生活混乱,是个不正经的女人。

陈丽华相当恼怒,因是邻省报纸,又是春秋笔法,她无法追究。

果然,家里主要就是陈丽华和老保姆的指纹,也有少量二姐的指纹。

然而,警方却发现一件怪事。几乎在每个家具上,尤其是每个红酒的酒瓶上,都有同一个人的指纹。

指纹太多,唯一的解释是,这个人应该就住在这里,或者曾经住过很长时间。

那么,是不是陈丽华前夫呢?

经过鉴定,指纹和前夫不同,那么是谁呢?

虽一直没有公布结论,台中的人都知道,这是台里大领导留下的。

这个台里大领导也是文人,70年代老大学生,在文化界颇有名气,90年代才进入电视台。

台里大领导能力是很强的,在他的领导下,电视台搞出了很多有声有色的节目,全国闻名。

台里大领导和陈丽华的绯闻,也不是什么秘密。

一种说法是,陈丽华在和前夫还没有离婚前,就相当高调的和他同进同出。

绿帽前夫忍无可忍,不怕得罪顶头上司,愤然离婚。

在警方的搜查中,发现了陈丽华锁在一个抽屉里的三大本日记本。陈丽华从中学开始就有写日记的习惯,里面记录了她这么多年的学习生活。

根据日记显示,最迟1995年陈丽华就同台里大领导 保持两性关系,后者是有妻子的。

而这段时期,也是电视台经济大滑坡的时候。

同电视台屡屡搞出闻名全国的精彩节目不同,经济上却几乎入不敷出。曾经是全国最有钱的电视台,却同一些老少边穷电视台站在一起,经济效益上排行全国最后。

电视台员工有几千人,而每天流动资金仅有几十万元,账目上还有超过2000万的债务。

说起来让人不可思议,电视台的广告卖的很好,黄金时间更是广告商抢破了头,应该收入很高,却搞成这样。

原因不复杂,穷的只是电视台和普通员工,有些人则并不穷。

当时报纸这么写:在所谓承包体制下,电视台出现了不少新“富豪”。有一个干部,本来经济情况平平,到某部门上任仅一年,就买起豪华住宅,进行豪华装修,还买了豪华轿车。

就陈丽华来说,她也是如此,富裕且很强势。

电视台的会计后来回忆:有一天,她拿来了一张50万“制作费”发票要报销,上面什么都没写,根本不知道用于什么项目。我知道她不好惹,但金额不小,还是说了一句“您能不能把详细项目列出来?”谁知道,她立即拂袖而去,丢下一句话“让老板来找你说吧”。我吓得赶快将单子报掉了。其实,陈丽华对人还算客气,最低程度不会恶语相向。

有的女主持人仗着有靠山,态度恶劣。一个女主持人喜欢养狗,上班就放在演播室。一天,这只狗不知道怎么了,老是大叫,导致节目录制重拍了10多次。副台长忍不住说“你能不能把狗牵到办公室去?这是演播室,狗放这里不合适!”这个女主持人破口大骂“你嚣张什么?小心明天就让你,做不成这个副台长!

很多人说,陈丽华超过1500万的财产,其中大部分就是这么来的。

不过,还有人有另外的说法。

当时制片人确实能捞钱,说3年捞1500万以上,还是不可能的。国家经济大环境在此,普通职工年收入才一二万,搞钱数量也是有限的。

一说陈丽华还不止这么多钱,还有一些资产已经转移到国外。

自然,陈家后来解释是,陈的大姐在海外开公司,本来就有钱。

而陈丽华也有富商男友和有钱的亲戚,给她一些资金没什么稀奇。

稍微上道的人都知道,陈丽华的钱既然有一部分是灰色收入,照常理来说应该用尽方法转移到海外,绝对不可能反而从海外送回国内。

一旦她因 *** 问题被查,这些钱无论是黑是白,肯定全部被查封,最终能够拿回多少就难说了。

以陈丽华的聪明,绝对不可能做这种蠢事。更别说她的大姐和父母本身就在国外定居,以她的关系去汇款也没有难度。

实际上,陈丽华遇害后,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确实被查封了,并没有让她的家人来继承。

既然陈丽华和台里大领导有私情,又持续了好多年,

会不会是台里大领导被她纠缠要结婚,才愤然将她干掉呢?

以陈丽华为人的强硬,她可不是容易对付的。

就看她生命最后时期的搏斗,就可以知道她的性格。

普通女人遇到男性持刀歹徒入室,刀已经架在脖子上,早就吓得屎尿齐流了。

不要说女人,就算男人一般也都手脚发软了。

当年吴若甫绑架案中,作案歹徒说:即便是1米八几的大汉,还有混社会的家伙,一旦被我们用刀架着脖子绑架时,通常都会吓得魂飞魄散。一些人,干脆直接尿一裤子。吴若甫就算里面最硬的了,后来几天也半傻了,木楞楞的,问他什么也听不见。

然而,陈丽华却直接和歹徒搏斗,身中数刀仍然咬伤和抓伤歹徒。

期间陈丽华已经被歹徒掐晕死过去一次,醒来却没求饶,仍然挣扎要逃出去。她还是大声呼救,奋力进行了第二次搏斗。

人在生死关头,表现出的都是自己真面目。

可见,陈丽华骨子里就是很强悍的。

这样一个女人,如果逼急了她,估计什么都能做出来,还不计后果。

就在怀疑期间,突然案件有了巨大的突破。

期间,陈丽华经过3次尸检,终于提取了重要物证,就是指甲的皮屑和她嘴里少量的血液。

经过鉴定,血液的血型同陈丽华不符合,显然就是歹徒的鲜血。

陈丽华曾经同歹徒激烈搏斗两次,曾咬伤了对方。

这一口咬的很重,对方也出了一些血,留在陈丽华的嘴里和现场。

当时是1998年,中国几个大城市已经可以进行DNA检测。

这么大的案子,当然要排除一切困难。

经过血液鉴定,排除了前夫和台里大领导作案的可能。

那么,这血是谁的呢?

其实,这也不难去排查。

歹徒首先上到顶楼,然后顺着用消防带爬到陈家的天台,再准确从陈丽华厕所的气窗翻入(刚好能进去一个人)。

普通人是绝对办不到的,也想不到。

显然,这是一个对大厦结构极为熟悉的人,身手还不错。

顶楼平时是锁着的,只有维修水箱和保安定期检查,才会打开锁进去。

所以,普通住户根本不知道,还能从顶楼爬到住户的天台。

就算有人知道能爬,区区消防带,能够支持人体下坠的重量?一般人绝对不知道。

爬消防带,这可不是好玩的。

楼层有三四十层,一旦歹徒抓住的消防带断裂或者脱落,歹徒立即粉身碎骨,死无全尸。

再说,每个住户房子装修不同,有的住户厕所起床是从内部封死的,外部看不出来。

歹徒怎么知道陈家的厕所起床没有封闭,可以一推就开?

除非他曾经进过陈家,还去过陈家的厕所。

二姐说了,陈丽华为了避嫌,基本不在家里接待客人,即便有身份的贵客也是如此。

歹徒这种杀人犯,又怎么可能进去?

警方认为,这个歹徒不是住户,就是大厦内部人员,外来歹徒流窜作案的可能性不大。

确定了嫌疑人范围,在警方启发下,很快案件有所突破。

大厦的保安,突然回忆了一个重要的线索。

案发当天黄昏,一个值班保安出去吃饭的时候,突然看到前同事周诚。

周诚是湖北人,当时24岁,曾经在大厦做了3年保安,后来嫌钱太少不干了。

周诚已经辞职半年,之前从没有在大厦附近出现过,一说在近郊开店做生意。

此次突然看到周诚,曾经很熟的保安立即打招呼。

奇怪的是,周诚看到他,立即装作不认识,转身就走开,还有些慌张。

保安觉得颇为奇怪,就算不愿意打招呼,何必逃走呢?

况且周诚相貌堂堂,容光焕发,以前相当重视打扮,穿着都是不错的。

此时的周诚却穿的窝窝囊囊,面目憔悴,一看就是混的很差。

不过,保安也没有多想,没想到第二天就出了这种事。

保安也有一定案件经验,揣测会不会是周诚干的,之前就是在踩点。

根据这个情况,警方首先调查了周诚的血型,发现同歹徒是一致的。

不管是不是他,周诚是有嫌疑的,还是要调查。

根据调查,周诚案发后突然离开本市的小店铺,不知道踪迹。

这就更让人怀疑了。

警方分析,周诚很可能逃回湖北老家某村。

刑警们立即驱车连夜赶路,终于在村里将其抓获。

在周诚房间里,警方搜出了5000元人民币和1000元港币。

周诚的身上和手指都有伤痕,尤其手指明显是咬伤。

通过紧急DNA鉴定,证明现场就是周诚的血液。

由此可以确定:周诚杀死了陈丽华。

那么,周诚为什么要杀死陈丽华呢?

周诚供述是这样:我辞职以后,做生意失败了,亏了一大笔钱,又找不到新的工作。当时债主经常来逼债,威胁不还钱就动我的家人。他们都是地痞流氓,我惹不起。走投无路,我开始考虑用非法手段搞钱。我计划去之前工作的大厦去盗窃,因为那里都是有钱人,我对一砖一瓦都很熟悉。我曾经长期担任陈丽华家那层的楼层保安,同她打过几次交道。有的是送包裹,有的是她家厕所堵了,让我找清洁工来疏通。

我知道她家里非常有钱,平时开的那辆奔驰跑车就价值不菲。而且,她家厕所气窗一直打开,估计认为在三十几楼,没人能够爬上去。在案发前几天,我偷偷的回到大厦进行踩点,寻找作案路线。我辞职不久,对这里很熟悉,知道每层电梯口都有保安,只能爬窗作案。没想到,动手前最后一次踩点,我被一个前同事看到。我立即躲避,仍然留下隐患。

我本来想换一个大厦动手,或者等一段时间。可是,债主逼得紧,给了最后期限,我实在没办法等待。

于是,被前同事看到的当天,我就下手。

首先,我设法从没有闭路电视监控的地方,进入楼梯。我爬了几十层,用当时私下留着的钥匙打开门,上了楼顶。我从楼顶,冒险顺着消防带滑到陈家的天台。我知道,一般住户不会关闭气窗,就从这里进入。当时是凌晨2点!

根据周诚供述,他持刀翻入气窗后,偷偷进入了陈丽华的卧室,试图寻找财物。没想到陈丽华非常警觉,立即惊醒。看到一个陌生男人站在自己床边,陈丽华立即大叫救命。

周诚是爬消防带下来的,仓促之间是无法逃走的,只能拔出水果刀,威胁她不要喊叫,交出钱来。

谁知道,陈丽华非常强硬,立即同周诚进行搏斗。

两人从卧室追打到客厅,周诚毕竟身强力壮,将陈丽华压倒在地,用刀架在她脖子上。没想到陈丽华并不屈服,一口咬伤了他持刀的手,差点将一个手指头咬下来

周诚恼怒之下,刺了陈丽华几下,想让她闭嘴。不敢随便杀人,周诚这几刀没有下重手,只是划了几下。

然而,刚烈的陈丽华没有被刺伤吓住,还是高声呼救。

周诚急了,用手死死卡住陈丽华的脖子,将她掐死。

随后,周诚开始在客厅和卧室翻找,找到了陈丽华的钱包。没想到,陈丽华却并没有死,只是晕了过去。几分钟后,她就醒来试图开门逃走,还大喊救命。

惶恐下,周诚再次将陈丽华推倒在地,用尽全力掐脖子,最终将她彻底掐死。

双方扭打和刀刺期间,陈丽华的睡衣被扯掉了一部分,暴露了一部分身体。

但周诚此次是为劫财而来,加上作案期间高度紧张又没有开灯,根本没有在意陈丽华衣衫不整,也从没想到劫色。

陈丽华连续大喊大叫,双方还有搏斗,周诚此时非常心虚。

他拿着钱包就逃出屋子,仍然从消防带攀爬而走。水果刀不知道掉在哪里了,因不敢开灯,他也没有去寻找,刀就留在现场。

作案当天,他就看到电视节目,所有频道大肆报道陈丽华遇害案件。

他非常恐惧,立即逃回湖北老家乡下,直到被捉,前后一共15天。

周诚归案后,2个月还不到,一审就被判处死刑。周诚辩解自己是入室盗窃,因陈丽华和他搏斗,才试图将她掐晕,没想到她会死,属于过失杀人。

法庭当然不予认可。

周诚是两次掐陈丽华,显然是要致她死命,绝对不是什么误杀。

入室抢劫杀人,在98年当然是死刑。

周诚不服要求上诉,15天后被告知维持原判,当天就被拉到刑场枪决。

也就是说,周诚从被捕到枪决,前后只有不到2个半月。

这个速度,显然是比较快的。

而即便是96年严打期间,呼格吉勒图那个奸杀冤案,为了尽快灭口以免夜长梦多,刻意加快枪决时间,从被捕到枪毙也有2个月。

而正常来说,即便是90年代末,非严打时期的杀人犯,从被捕到枪决的正常流程为1年左右,最快也要半年。

该案就这样结束,却仍然留下很多疑问。

首先,陈丽华的绯闻情人,台里大领导,几个月后就被调离电视台,去了一个清水衙门。

似乎是平级调动,但从一个油水很足的地方,调到可有可无部门,显然是一种惩罚了。

至于调动原因,今天也有不同的说法。

其次,周诚既然是为了劫财,他不打开保险柜拿走10多万现钞,还可以说是没带工具。

那么,桌上的大量昂贵首饰、手表、手机、相机,他为什么不拿走?

当时本市普通职工,年收入也有上万,周诚为了区区5000人民币和1000元港币杀死一个大名人,简直是有毛病!

这种案子绝对是公安部督办,甚至可能是全国年度十大要案。

这种情况下,杀人犯很难脱罪,几乎等于自我毁灭。

还有,大厦有钱人颇多,香港澳门商人就有不少,有的比陈丽华还有钱,大部分还是单身居住。

周诚为什么不去偷他们?毕竟这些人名气比较小,就算出事也不会有这么严重的影响。

而且,周诚说自己被人逼债,走投无路才去持刀盗窃。

那么,为什么直到周诚被抓,他并没有用掉搞来的一分钱?

正常来说,他应该立即用这笔赃款去还债,尽量减少债主事后对他家人的骚扰。

事实却相反。

给人的感觉,周诚似乎不是为劫财而来,就是为了劫色或者杀人,拿走钱包和少量现金只是掩人耳目。

如果是劫色的话,陈丽华并没有被 *** ,甚至没有被猥亵的痕迹,显然也不符合。

另外,根据周诚供述,他刚进屋就被陈丽华就发现了,后者放声高叫,随后两人激烈打斗,持续了至少七八分钟。

期间,陈丽华一直呼救,直到被杀死。

那么,隔壁房间的保姆为什么什么都没听到?

如果保姆是畏惧被杀,故意装作听不见、装睡,她就不应该一直留在房里,直到第二天早上7天才去呼救。

正常人来说,在这种杀人现场是不愿意多停留一分钟的。发现歹徒已经逃走后,保姆为了保命,必然是迅速逃出去呼救,绝对不可能把自己关在屋内到第二天早晨。万一期间歹徒再进来,杀保姆灭口怎么办?

这些都是匪夷所思的地方。

另外,周诚说自己使用水果刀将陈丽华刺死,而三次验尸表明陈是被人活活掐死的,刀伤不致命。

这个供词就很有意思。

一个人伸手将人掐死,要维持好几分钟时间,周诚又是连续掐了两次,不可能不知道受害者的死因。

周诚已经被定为杀人罪,判死刑是肯定的。其实98年,不要说入室持刀抢劫杀人,就算入室持刀抢劫没杀人,十有八九也是死罪。

既然死定了,周诚为什么要在这些细节方面说瞎话?这有任何意义吗?

而记者参加法庭庭审时,发现两个证据的小问题:

第一是水果刀没有了刀柄,只有刀身。

这也许可以说是刀柄被取走,做指纹鉴定。

第二则是死者穿的是一件短袖衣服,拿出来的则是一件长袖衣服。

自然,也许这个证据不重要,就在现场随便找了一件。

无论为什么原因,陈丽华也是死了。

记者目睹追悼会现场,颇为凄凉!

3次尸检可能加速了遗体的腐化,美艳的陈丽华经过精心化妆,遗体仍然满脸铁青,哪里还有一些美人的影子。

连记者都有所不忍,认为29岁的陈丽华死的很惨。

这个场景让人颇为感慨,生命和美貌都一样脆弱。

该案就如此结束,然而电视台的匿名知情人,却提供了一个小故事。

这个小故事在坊间流传,没有人知道真假。

陈丽华去世后,曾经有3个男人自称是她男友,要求观看遗体。

这尚且不谈,一说陈丽华已经同大姐所在国家的某外籍华人,秘密结婚,目前正在办理移民手续,准备出国。

这么如鱼得水、捞大钱的时候,陈丽华突然选择移民,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唯一解释是,她自知得罪了什么人,试图借此离开国内躲避。

反正她和大姐合伙在国外搞了公司,钱是不缺的。

有意思的是,陈丽华如此有名,一般人是不敢暗算她的。

明着整她?有厅级情人和3个有社会地位的男友,似乎也没有什么人敢这么做。

而陈丽华却要丢下3年可以赚到1500万的岗位跑路,坊间认为唯一可能就是,她得罪了一些惹不起的人。

在陈丽华移民成功之前,突然被入室抢劫杀死,这就让人有很多联想。

真相是什么?

谁知道呢?

至少萨沙是不知道的。

好在上帝知道一切,也会对所有杀人犯进行正义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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