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举报信
姓名:李越强
身份证:3412211985101041……
本人于2017年6月22日和安徽省界首市国祯商业管理运行有限公司签订五年都租赁协议.同时本人将租赁押金以及房租全额支付给了安徽省界首市国祯商业管理运行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于2017.7.19日在界首市服务大厅办理好.
然而安徽省界首市国祯商业管理运行有限公司将当初与本人签订合同的业务经理开除,并让另一位业务经理违规的情况下与徐登付在本人的同一场地签订租赁协议.签订日期是2017.10.15日.并同时让安徽省界首市国祯商业管理运行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协议.对方已经构成恶意毁约.
之后我多次去讨要说法无果!并多次受到对方的各种威胁.期间徐登付连同安徽省界首市国祯商业管理运行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我威逼利诱让本人签订如同丧权辱国的条约,并告知不会退本人的房租以及押金.以此威胁本人.本人初创业就遇到如此之恶人,心中满腔怒火.迫于无奈本人只有去了界首市人民法院起诉安徽省界首市国祯商业管理运行有限公司.在开庭之前,本人都想以和平解决的方式解决此事,也就登门想要找安徽省界首市国祯商业管理运行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协商,但公司以已经开除当初与我签协议的人作为理由拒绝协商此事,态度恶劣而强硬.徐登付本人当时也在,扬言:”一分钱都不会给你,占你的也是白占,有本事就告去。”
于2018年12月8号,在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本人败诉,法院相关人士私下对我方律师直接坦言因为对方牵扯的人太多,不好办理,并建议本人可以去阜阳市继续上诉。本人虽然很恼火,但也没办法,毕竟这个社会过了一手遮天的时候。便暗下决心和律师达成一致继续上诉到阜阳中级人民法院,日期为:2018 年1月18 日。
于2017年11月至12月,徐登付多次教唆他人无故打砸本人在大润发同楼层签订的奶茶店,致使本人损失巨大,严重影响了正常营业。整个过程徐登付把法律置深度外,无法无天。这种地头蛇的做法,这种旧时代地主的做法让人是可忍,孰不可忍。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让本人下定决心一定要讨要个说法。当时报警,出警的仍然是东城派出所,本人想这次应该给我一个说法了。不成想相关部门一直不给于正面回复,一直敷衍本人,让本人等消息,直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消息。没有任何协商已经赔偿。而本人的奶茶店由于徐登付的破坏,无法继续经营,变转让了之。
于2018年2月23日,在国祯广场大润发三楼,本人当时独自一人在正常消费。没想到徐登付看到本人和他的妻子,然而教唆店员以及儿子(就任于界首市公安局)把本人围堵到店内的角落进行群殴,期间本人逃出店内并拨打了110,之后在一楼仍被一群人围堵,恐吓本人,并扬言要弄死我。当时就造成了本人面部毁容,身体多处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当界首市东城派出所出警到达现场时,将本人带去了派出所做了笔录,之后再无消息,没有任何回复以及告知。天理何在,这种恶人,这样的部门,让人真是求救无门。
本人后来经过双方的朋友打听到,徐登付的儿子在界首市公安局上班,期间多次插手我与徐登付的事件,导致事件每次都不了了之。问世间法律何在,试问我们这些平民老板姓只能被被欺负吗。这些本来应该为人民办事的人民警察为何一而再再而三的突破法律的底线,人性的底线在哪?恃强凌弱,一己私欲的包庇自己人。本人不才,初创公司就遇此波折,但也不想不了了之,自己问心无愧,想为自己站出来讨回一个公道。
目前徐登付强制非法使用本人的设备,当初本人装修好的店铺,以及经营需要的相关筹备,都被徐登付强制非法占用。在本人营业执照没有注销的情况下,徐登付另辟蹊径非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开业经营中。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望相关部门给本人主持公道,希望相关的人能够站出来为本人,就此事件给与本人一个合理的说法。
举报人:李越强
身份证:34122119851010……
日期:2018.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