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新京报讯(记者冯琪)1月19日记者获悉,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学校要认真落实家访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鼓励高等院校面向大学生开设家庭教育选修课等。
在工作目标上,《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 *** 对协同育人工作的统筹领导更加有力,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到2035年,形成定位清晰、机制健全、联动紧密、科学高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家庭教育促进法》已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协同机制不够健全、条件保障不够到位等突出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有必要研究制定《意见》,明确各方育人职责和相互协同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协同育人机制。
《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举措。首先是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学校要及时沟通学生情况,创新日常沟通途径,认真落实家访制度,全面掌握并向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等情况,同时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中的有关情况。
学校要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指导优势;切实加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同时,《意见》明确,学校要用好社会育人资源,主动加强同社会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依据不同基地资源情况联合开发社会实践课程。
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应切实履行责任
《意见》强调,家长要强化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因此,第二个方面的举措是,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家长应注重家庭建设,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树立科学家庭教育观念,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
同时,《意见》提到,家长要主动协同学校教育,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有关工作,充分理解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积极配合学校依法依规严格管理教育学生。
此外,家长应引导子女体验社会,要充分认识社会实践大课堂对子女教育的重要作用,根据子女年龄情况,主动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等闲暇时间带领或支持子女通过多种方式体验社会,帮助子女更好亲近自然、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素质。
鼓励各类博物馆、教育基地等向儿童优惠开放
《意见》提出的第三个方面的举措是,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
首先,积极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意见》提到,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配备专兼结合的专业指导人员,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特殊家庭儿童。婚姻登记机构和收养登记机构应通过现场咨询辅导、播放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向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学院等单位应设立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积极发挥指导作用。
同时,要推进社会资源开放共享。社区要面向中小学生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增强社会责任感。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非遗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演出场馆、体育场馆、国家公园、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要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
此外《意见》强调,要净化社会育人环境。深入开展儿童图书、音像等出版物清理整顿,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大网络有害信息、网络游戏沉迷、不良网络行为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清朗社会文化及良好网络生态。
《意见》要求,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专业支撑,推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团体开展协同育人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理论建设与专业人才培养。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师范生培养和教师业务培训重要内容。鼓励高等院校面向大学生开设家庭教育选修课。
据悉,《意见》由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国关工委、中国科协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