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云南“中国十大杰出民警”禁毒英雄:陈新民
ps:【在此之前已多次公开露面】因为多次作为卧底打入毒窝内部,破获多起重大 *** 案件,1992年初,陈新民被评选为“中国十大杰出民警”,这是全国第一次对缉毒警察进行公开表彰。
1989年8月,陈新民带领战友们侦破一起武装走私 *** 案,正当2名毒犯交货、点钱之际,事先埋伏好的干警们突然出现在毒犯的眼前,一名毒犯吓懵了,另一名毒犯把手伸向腰部,企图拉响早已拧开盖子的手榴弹。在这一触即发之际,陈新民奋不顾身,猛扑上去,紧紧扭住毒犯的右手,在战友的协助下,制服了毒犯,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抓获毒犯2名,缴获 *** 4595克,手榴弹1枚。1989年12月,陈新民打入 *** 集团内部进行侦察, *** 集团头子对他产生了怀疑,手持已上堂的手枪,指着他的脑门对他进行“审查”。面对凶恶的毒犯头目,他面不改色、心不跳,沉着、冷静与毒犯斗智,终于取得了对手的信任。在引毒犯进入伏击圈时,又巧妙地把手枪哄到自己手中,为其伏击的战友减少了危险,成功地破获了这起“12·6”特大武装 *** 案,缴获精制 *** 21825克,手枪1支,子弹6发,抓获境外毒犯4名。
1982年7月,陈新民参加了首批缉毒民警的招考,成为一名公安战士。在老干警的带领下,陈新民刻苦钻研业务,很快成为一名出色的侦察员。1984年担任施甸县公安局缉毒队长后,他深知自己的知识和经验还不能适应对敌斗争的需要,一边工作,一边抓紧自学。1986年9月考入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离职读书2年,毕业回到岗位,陈新民如虎添翼。1989年成功地破获了“3·17”、“8·15”两起特大 *** 案,合计缴获 *** 12320克,抓获毒犯5名,荣立三等功2次。1990年底破获了“11·6”特大武装走私 *** 案,抓获毒犯2名,缴获 *** 14135克,“五四”手枪1支,子弹5发,荣立三等功1次。施甸县公安局缉毒队在他的指挥策划下,队员多次打入 *** 集团内部,与境内外的 *** 分子进行周旋,成功地破获了4起特大武装 *** 案,参战干警无一伤亡,荣获集体二等功。
1990年4月,缉毒队抓获了2名 *** 分子,一名 *** 分子在被审讯时提出:“我们有的是钱,只要得到从宽处理,给你们二人现金1万,进口照相机一架,如果嫌少,你们开个价三五万元都可以,咱们结成生死之交。”陈新民当面反驳:“这样的事在中国你们绝对办不到。”2名毒犯只好低头认罪。
1995年1月陈新民提升为施甸县公安局副局长,主管缉毒工作。职务变了,手中的权也大了,送礼求情的人也多了,他明白,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手中的权力代表党和国家的利益,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同年8月缉毒队处理一起倒卖醋酸酐制毒剂案,5名案犯中4名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名案犯因有立功表现,被从轻处罚责令其交纳7万元赃款。几天后,这名案犯携赃款24000元到陈新民的家中,拿出5000元送陈新民,请求公安机关不要再追缴其余的赃款,陈新民严肃指出:“ *** 没有给我这样的权力。”
所获荣誉:所在的缉毒队曾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多次受到上级公安机关嘉奖。个人8次被评为优秀 *** 员、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1991年被 *** 云南省委评为优秀 *** 员,被公安部、中宣部等单位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民警”。1992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二级英模,被评为云南省特级劳动模范。当选为 *** 十四大党代表。1995年被评为云南省首届十大杰出青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1996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青年。1998年被云南省评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1999年作为工会系统代表参加了国庆观礼,参加了全国公安系统保卫战线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