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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 *** 图片(湛江市 *** 办公室)

*** 复查申请书

一件很小的事情,在湛江这个地方阳光照射不进去,尽管多次沟通,依旧被包庇纵容!地是我的,你强行种树,我也反映给地方领导了;然后我也种树,后来你多次砍了我的树去卖没人敢管,树就变成了你的?唐山都不敢这么包庇吧?

湛江市人民 *** 领导:

被申请人:遂溪县自然资源局

代表人:XXXX 职务:局长

申诉请求:

1、不服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对挟仔村林木被砍伐在现场破坏的情况下作出与事实严重不符的鉴定意见,请求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直接对挟仔村林木被何录砍伐的蓄积进行鉴定。

2、不服遂溪县自然资源局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控告并要求该局将江洪镇英楼塘村何录盗砍滥伐林木一案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3、请求被申请人承担因错误鉴定给申请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遂溪县江洪镇挟仔村村民,2020年11月27日15:00村中林木被英楼塘村何录砍伐,当时已报警处理派出所出警立案,但未有人告知申请人案件进度。2021年申请人向遂溪县森林公安局反映相关问题时,工作人员能告知其遂溪自然资源局对被砍伐的树木已经定损,定损结果是砍伐了1000平方、920棵树、损坏蓄积是8.7立方。本案中,申请人认为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处理该案件的程序不符合规定,其表示自然资源局在定损期间从未联系过村民,定损的蓄积不符合实际情况,实际损坏的已超过30立方,申请人不服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对挟仔村林木被砍伐在现场破坏的情况下作出与事实严重不符的鉴定意见,请求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直接对挟仔村林木被何录砍伐的蓄积进行鉴定。

本案中,涉案人何录已经涉嫌触犯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是指,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2条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本条和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2 法释[2000]36号)第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第四条,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本次盗伐数量已经超过违法标准,申请人不服遂溪县自然资源局以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控告并要求该局将江洪镇英楼塘村何录盗砍滥伐林木一案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申请人恳请 *** 相关单位相关部门严查此事,并给予申请人一个合理、满意的答复。申请人的申诉请求于法有据,于事有理。特提请有关部门认真、充分考虑申请人合理请求,及时解决 *** 复查问题。

此致

湛江市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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