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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巾帼法学院院长!飒

一院之长通常有着优秀的学术才能,卓越的管理能力,以及的高超教学水平等。作为法学院院长,她们通常是带领着法学院前行的带头人,最新推出系列推文“走近法学院院长”。本篇文章跟着小编以“女院长”为镜头,一起来认识这几位巾帼不让须眉的法学院院长吧。

厦门大学——宋方青

宋方青,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

宋院长的研究领域是法理学和立法学,回顾她的求学和任教可以发现宋老师一开始并不是与法律结缘,就读厦门大学历史学专业的她,之后在厦大攻读了法学博士。1983年,她完成了从一名厦大学生到厦大老师的转变,凭借自己的努力,宋老师于2001年一路晋升到教授。2015年,是她职业生涯重要的转折点,宋老师上任厦大法学院院长,也是该所法学院的首位女院长,接过接力棒带领着厦大法学院开拓新的辉煌。作为一名女学者,她曾被评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厦门70位优秀女性”,宋老师2021年获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不胜枚举的光辉头衔背后是她的汗水和坚持。

宋老师已经出版发行著作九部,在权威期刊中发表论文六十余篇,主持国家及省部级课题十五项。另外她还是一名立法专家,多次主持地方立法、社会治理等课题,她曾说:“立法是我最钟爱的事业,每次起草法案、参与立法的审议与论证的过程中,我享受了学术之美,也从中获得了灵感和智慧,并能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人生有此,夫复何求?”她是厦大法学院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凭借优异的教学成果,宋老师频获教学类荣誉。她带领的法学理论教师团队是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她主讲的《法理学专题》课程被入选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宋老师不仅解惑,也不停地传道。她希望同学们能够依据自己的专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一个“有理想、有知识、有道德、有担当”的新时代法律人。她叮嘱学生需要注重课堂外的自学和实践,培养自己的专业敏感性,日积跬步地提升专业素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玉华

李玉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警察法学。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有学生说李院长是经久不衰的女神,这不仅形容她的精神面貌,还有她的学识。1972年出生的李院长如今依然英姿飒爽,1991年来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之后又在法大获得了刑事诉讼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学位以及证据法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学位,并且她还是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后。扎实的专业基础,为如今的成就奠定了深厚基础,她频获得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曾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经久不衰的是学识,日积月累的是作品。目前为止,李院长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一项;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项、省部级课题七项;发表学术论文八十余篇,出版专著八部。她的作品不仅给学生送去营养,给实务界也带来科学参考,李院长是公安部法制局特邀专家、全国治安系统法制专家、全国枪支管理专家等,全国多地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都曾向她进行专业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李院长也是一名优秀有情怀的老师,她的法学课堂广泛受到学生的喜爱,同学们都表示在她的课堂上受益匪浅。并且李院长还经常在各大媒体上“开课”,多次在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新闻1+1》《今日说法》《焦点访谈》等节目上进行普法。作为院长,她也关注同学们的成长,曾语重心长地叮嘱毕业生:“生逢盛世,应当肩负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时代重任,惟有奋勇向前,在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才无愧于时代;也要敬畏法律、守住底线;更要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黑龙江大学——哈书菊

哈书菊,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黑龙江省人民 *** 法律专家,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等。主要从事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俄罗斯法学等问题研究。

如今作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她曾经也是一名黑龙江大学法律系的本科生,并且哈老师于1994年就留校任教。之后她不断夯实自己的学识,又先后在黑龙江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和博士研究生学位。也曾前往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俄罗斯远东国立大学学习,不懈追求进步的精神让她在专业领域不断精深。

作为黑龙江省第六届杰出法学工作者的她,也有不凡的学术成就。哈院长曾出版专著三部、主编教材一部、参编教材近十本,在《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光明日报(理论版)》等发表科研论文四十余篇,教学改革论文十余篇。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省厅级项目十余项。面对这些光环,哈院长曾说:“要继续踏实工作,其他的一切顺其自然,教师是一个良心活儿,一定要有自觉与责任感。”对待学术她严谨求实,对待学生她关爱备至。哈院长为了学生更好地吸收知识,不断创新课堂形式,除了案例式教学法之外,还将卷宗教学法、沙龙式教学法、双语教学法等方式有机结合。她对于学生的问题也是事无巨细的耐心解答,甚至帮同学们制定专业学习计划,细致到具体的时间分配。哈院长也曾多次向家庭困难的同学伸出援手,助力他们的学习梦。但在学习上,她对学生强调规则意识,在不违反规则前提下,给予学生最大的自由,帮助他们丰盈人格。

上海财经大学——宋晓燕

宋晓燕,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金融法。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副会长等。

多年来宋院长坚持在自己的学术领域深耕,也获得了相应的成就。她在《法学研究》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数十篇论文,重点研究领域为证券市场、国际金融市场法律问题,并承接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教育部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中国法学会重点招标课题等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宋老师还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上海市第五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

宋院长曾说过:“青春的岁月注定永世难忘,要用你全部的真诚和努力去珍惜这段美好而纯净的时光。”她在美好的岁月淬炼了优异学者的品质,也为成长为一名优秀教师而不懈奋斗。连续多次被评为上海财经大学“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深入浅出的课堂让学生抢着上她的课,上海市“育才奖”、宝钢优秀教师教育基金奖优秀奖等头衔也给她的努力增加了荣光。2018年宋老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带领法学院逐步提升竞争力的同时,她肩负的教师责任感和使命感则更加有分量。宋院长认为能够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人的价值并持之以恒地践行,这是老师的责任和光荣。所以她不仅给同学们传授相关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引导同学们理性思考,塑造饱满人格。她告诉学生们“大学关乎知识,但更关乎寻求真理。探寻真理需要兴趣和能力,而建立兴趣和能力的关键在于知识和理性。”并且希望学生们要博雅,也要精专,再成长为对社会有担当、负责任的人。

贵州大学——冷传莉

冷传莉,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基本理论、物权法、人格权法、侵权法。兼任中国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冷院长是一名优秀的女性学者,她曾获得过“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的她,之后被分配到贵州大学工作。又在贵州大学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在武汉大学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如今在贵大法学院一步步成为法学院院长,背后是她对学术的坚守、对教师工作的热爱以及对法学事业的执着。作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贵州省“十大法治人物”,冷院长在核心期刊中发表论文十余篇,出版专著一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等重点项目三十余项。并且她将自己的理论知识用于实践。她担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等,主持多部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

作为“贵州省教学名师”、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金师”,冷院长在教学上深有心得。在冷院长的任职期间,贵州大学法学院发展迅猛,2018年贵大法学学科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这也是贵州省法学教育的历史性突破。在开学典礼上,她告诉同学们做一名法律人首先应当是世俗意义上的好人,即“正直、善良、信守承诺、尊重他人,孝敬父母、绝不伤天害理。”其次要具有法律学问和社会常识,最后“一个合格的法律人要具备发现事实和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

西北政法大学——程淑娟

程淑娟,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教授,兼任中国保险法研究会理事,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主要研究领域为物权法、债权法和商法基础理论。

本科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的程院长,来到西北政法大学攻读民商法硕士,那时的她或许不知道日后将在西法大这片热土上播撒自己的汗水,贡献炽热的青春。之后程老师还获得了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扎实的民商法基础为她的学术和教学打下坚实基础。

如今的程院长,是西北政法大学首批长安青年学者,是民商法学科带头人,也是学生心中亲切的程老师。程老师多次获得各类教学科研成果奖项,她总是笑意盈盈地用温柔的声音向学生们诉说着期盼,她告诫同学们“年轻时,要记得选择勤奋,选择努力,选择上进,让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都充实。”在毕业典礼上,她浪漫地用冰心的诗托付自己的祝福。或许多年后毕业生们会忘记典礼的日期、那天的天气,但再读到“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也不是悲凉”时,程老师的呢喃又会在耳畔响起。暑去秋来,一届届西法大学子沐浴在程院长的课堂上成长,在她的课上多鼓励学生思考。程老师说进入大学重要的是思维模式的培养,提醒同学们要认真完成大学课程,将地基筑牢。之后要多读书,像个海绵一样汲取更多的知识,并要有一颗包容的心态去面对。另外她也会和学生强调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所以同学们要珍惜实践机会,虚心向前辈学习。

湘潭大学——肖冬梅

肖冬梅,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数据法学。

肖院长拥有复合型学术背景,她拥有法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并且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学博士后、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作为湘潭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的领军人物,肖院长头顶着国家第二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人选、首批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等头衔,带领着湘大知产大步迈前。

多产学者的背后是辛勤耕耘,近十年来肖院长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三项,独著学术著作两部,在《光明日报》《法律科学》等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论文五十余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十一篇。学术成果丰厚的肖老师教学质量也没有落下,她多次获得湖南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领衔讲授的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我们身边的知识产权》被评为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湘大作为湖南第一个法学本科专业、第一个法学硕士授权点、第一个法学博士授权点、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的诞生地,她义不容辞的承担着培养法学栋梁的义务和责任。正如作为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的肖老师曾磅礴大气地告诉同学们的那样:“知识产权关乎国家的兴衰荣辱,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同学们要把家国情怀镌刻在内心的最深处,做一个有担当的知识产权人,守护最炽热的家国情怀。”

上海政法学院——侯怀霞

侯怀霞,现任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教授,兼任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执行主任、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协会理事等。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多元化纠纷解决。

侯院长的法学任教经验十分丰富,在山西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后就留在山西大学执教,之后又获得了山西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2004年,她从山西大学来到上海政法学院,在上政的讲台上一站就是至今,并且期间也攻读了中国海洋大学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二十二年来,她栽培了一代代上政法学人,桃李满天下,侯院长也因此多次获得司法部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等教学奖项。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作为上政历史最久、规模最大、课程最多的学院,对于整个学校的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侯老师作为法律学院的院长,也承担着带领学院发展的重任,她是民商法学科负责人,在学术领域辛勤耕耘。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九十余篇;出版《纠纷解决及其多元化法律问题研究》等著作三部,主编或参编教材七本。

作为一个法学学者,侯院长也肩挑社会责任。她积极主持和参加国家社科其金项目、教育部、司法部等课题二十余项,为我国立法工作、法律实践工作等不遗余力地贡献自己的才华。《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侯院长还积极承担普法的责任,她加入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和其他法律实务人员、专家学者共同普及《民法典》知识。为了学生的综合发展,侯院长积极搭建上政与调解实务专家、司法厅等多方面合作的优质平台,培养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法律人才。

青岛大学——蔡颖雯

蔡颖雯,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蔡老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总论、侵权责任法。在学术上,蔡老师入选青岛大学首批青年卓越人才。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毕业的她,目前在《法学家》《政法论坛》等核心期刊中发表多篇文章,并且出版《侵权过错认定法律问题研究》等两部专著,主编两部著作。

蔡老师也围绕侵权法方向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青年项目等学术项目四项。教书育人上,蔡老师也常常贴心地对自己的学生分享学习经验,她建议同学们在大学时期一是要阅读著作,提升自己理论知识的同时丰富视野;二是要多研习案例,通过对案例的研究不仅可以巩固知识,还可以培养自己对法学的学习兴趣;三是要多聆听知名学者讲座,要充分享用法学院提供的资源;最后还要系统学习研究方法,掌握方法论,然后落笔到纸上。蔡院长在关心同学们学习成绩和方式的同时,也同样注重学生们的素质教育。她认为“法律是有温度的,不是冷冰冰的,所以法律人要秉持善意。”希望学生们能够“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以致用,在拼搏奉献中实现自我价值,不负青春、不负韶华、不负时代,成为卓越的法治人才。”作为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蔡老师曾发文表示法学院的建设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并且也要通过服务社会的目标来促进法学的发展。所以青大法学院注重思想教育,也会通过与公检法等实务部门的合作等提供各种社会服务,致力于培养综合型法学人才。同时,她认为法学教育也应该着眼于全球,不仅应当“着眼于本土问题的化解,也应对接国家发展战略”。

福建师范大学——杨垠红

杨垠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硕士生导师。同时杨院长还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 研究员,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等。主要研究方向为侵权法、合同法。

杨院长本硕博都是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分别获得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和国际法学博士学位。近年来,她主持的纵向项目有国家社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福建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等;在各大学术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其中也有很多高质量论文频获学术奖项,杨院长曾获得“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2014年度优秀论文一等奖”、“福建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曾入选“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的杨院长不仅在学术上收获颇丰,在教学上也大放异彩,深得学生喜爱。她经常获得“福建师范大学首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标兵”等荣誉,同学们都说杨老师是能够轻松引领全程气氛的“戏精本精”。课上为了同学们理解知识,她生动地不顾形象做出各种比划,课下如果同学们发短信发邮件询问她问题,杨老师总是十分耐心地一一回复,大家都爱称她为“知心姐姐”。

作为一院之长,杨老师也经常给同学指出人生的方向,比如要“立足当前,谋划未来,把脉新时代”,需要立足法学领域变革潮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要“主动转变,夯实基础,融入新时代”,她提出同学们“要把学习知识与强化能力相结合,掌握系统的专业理论,提升职业的综合素养。”另外她也希望同学们在砥砺前行的同时,也要“坚守初心,追求梦想,创造新时代。”

中国政法大学——刘艳红

刘艳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政法论坛》主编,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法学、民行刑一体化、监察法、大数据和互联网法学。

刘院长是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务院 *** 特殊津贴专家。光鲜头衔的背后是她一步一个夯实的脚印,刘院长先后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刑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武汉大学法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也曾赴德国萨尔大学法学院访问。毕业后无论是教书,还是做学术,她兢兢业业、成果无数。

作为“发文狂魔”的刘院长,曾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网络犯罪的法教义学研究》《实质刑法观》《实质犯罪论》等多部,主编教材《刑法学(上)(下)》《刑法学(总论)(各论)》等多部,曾获教育部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江苏省第十二届和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江苏省教育先进个人工作者(优秀 *** 员)等。

在今年的毕业典礼上,她告诉同学们要“悦纳自己,处惊不变”。面对不断内卷的就业环境,不断紧缩的社会资源,刘院长对毕业生们说:“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接受自己悦纳自己,在变换的世界中处惊不变,训练出一种把控自己意志的定力和把握自己命运的能力。”而刘院长取得今天的成绩,或许也是因为她保持这样的心态。正如刘艳红老师曾说的,“谋生与谋道,眼里有他人,心中有山水。这样的人,人生注定是丰盈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晓景

陈晓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学研究。

陈老师作为一名环境法领域的专家,她将自己大量的时间都投入到环境保护工作中去,用自己的专业性从法律上守卫着绿水青山。她主持的《南水北调工程生态系统保护法律制度创新研究》又获得了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重点项目立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律制度体系研究》又获得了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用自己的智识和文字推动环境保护立法工作,陈老师肩负着学者的使命和责任。

在实践方面,陈老师还积极加入司法工作,为环境司法献策。她入选河南省环境资源咨询专家库,为环境资源司法的建设贡献力量。她也用切实的举措推行着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注重的教育理念,陈院长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案例分析。聘请实务人员、专家,如财政部门、法院检察院担任实务导师。”作为河南省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她,带领着法学院不断提高着法学教育和科研水平。

为了同学们的就业和实习,陈院长积极探索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她说,“学院既注重学生在学校内的理论培养,也关注学生毕业后走向社会后的动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对于人才培养理念既注重理论,也注重实践,这既是法律学科的本质特征所致,也是法学人才培养的发展趋势之产物。而多建立这样的科研实践平台,对于同学们来说让他们的理论知识更加扎实,也提升了实践能力。

甘肃政法大学——王宏璎

王宏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王院长是甘肃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学科带头人,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

王院长笔耕不辍,多年来一直勤于刑事诉讼法领域的学术研究,她兼任中国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曾经主持完成国家哲学社会学规划项目一项,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两项、甘肃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四项,并且在省内外各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另外,王院长还曾作为主编出版教材三部,作为副主编参与编写教材四部,编写专著两部。这些简单数字的背后是王院长辛劳的付出和日益的坚守,学术的冷板凳坐得久,好的作品才能多。

科研之外,王院长对教学投入了大量的热情和精力,而回报她的也是满天下桃李芬芳。她多次获得甘肃省教学类奖项,而最温暖的奖项莫过于学生们的句句感恩。同学们亲切地称呼她为王妈,即使毕业十几年,大家都怀念王院长的课堂。拉家常式的教学让同学们倍感温柔,她总是以干净利索、落落大方的形象呈现给学生,再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知识点讲授给大家。

在甘肃政法大学三十多年,王院长从学生到老师,陪伴着甘肃政法发展,也见证了一届届学生的成长。她总是愿意与学生掏心窝子聊天,倾听着学生们面对的迷茫和学习生活的难题,王院长就像一盏明灯指引着大家。对于新生,她告诉大家一定要好好学习,并且要处理好人际关系,常怀包容之心、敬畏之心。面对毕业生,王院长叮嘱大家从毕业之时要学会面对,面对职业的选择、面对独立、面对压力、面对失败,“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天津商业大学——沃耘

沃耘,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商业法学分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侵权法。

作为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法学专业带头人的沃院长在学术领域扎根研究,成果出众。她曾主持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项目、天津市哲学社科重点项目、司法部项目、天津市高校教学改革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七项,在《中国法学》《比较法研究》等期刊中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出版专著两部,主编和参编教材多部。

为人师表,沃院长不仅在学术上奋力拼搏,她也倾注心力教学,多次获得天津商业大学首届“十佳青年教师”荣誉称号、天津商业大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天津赛区正高组三等奖等荣誉。沃老师课堂上逻辑清晰,语言生动,让学生们很好地掌握知识;课下还贴心给同学们指导考研、论文等,她告诉学生们,“考研是高质量就业的基本要求,也是高起点从事法律行业的必备条件”。

作为天津商大法学院院长,沃老师积极带领法学院坚持“法商相融”,为同学们开设法律和商科相结合的课程,培养专业能力过硬,综合素质过强的法学人才,与时俱进建设实践性强的学科体系。她多次向同学们强调,要“热爱自己的专业、做好自己的学业规划、突出自己的特色并拓展自己的兴趣,厚积薄发,不负青春韶华。”

澳门科技大学——方泉

方泉,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澳门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

方院长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后分别在上海大学和北京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另外,她曾前往先后赴美国加州大学尔湾分校、 *** 立中正大学、台湾云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等法学院校访学、讲学。她自2004年就加入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任教,拥有丰厚的学历背景以及丰富的教学经验。

学术研究成果显著的她,曾经出版《犯罪论体系的演变》等多部专著和译著,还在《刑法论丛》《中外法学》等权威期刊中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肩负着培育英才,服务社会的使命,面对跨域法律人才及跨域法律研究的需求,方院长带领下的法学院也是积极回应时代要求,输送法治人才,积极促进澳门和内地的学术交流合作。

方院长曾经告诉自己的学生们,如今这个时代选择法学院是何等幸运,因为法治时代的背景;而选择法学院又是“何其不幸”,因为理想永远和现实有很大差距。但是作为一代法学人,她告诫学生们要“要掌握体系性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培养反思、批判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并最终体现到法律实务中。”“要有一颗法律人的公平正义之心,绝不做法律的投机者和破坏者。”“要懂得坚守,把人生的旅途过得更贴合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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