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有这么一位被执行人
她态度“好”,还“承诺”还款
但……作出10多次承诺
却一次也没有履行
一听法院准备采取拘留措施
她立马凑齐了钱
……
案情回顾
2020年1月3日,杨某向王某借款54000元。双方在借条中约定:最后还款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可之后,杨某却未按约还款。王某将她告上了法庭。
8月11日,经嵩明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杨某于2020年8月30日前偿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人民币54000元。
调解书生效后,杨某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只好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开始和执行干警兜起了圈子。
9月11日,执行干警打电话给她,她称9月14日来法院协商,结果却没有来。执行干警再打电话,她称9月16日一定来,却又一次食言了。之后,杨某又称9月18日来,这次,她终于来了,但她称自己情况困难,一时凑不齐,承诺9月23日凑齐还完。
9月23日到了,没想到杨某还是未履行承诺,也没到法院处理。执行干警再次电话联系,她又称9月25日一定来,然而,9月25日她又没来......
杨某就这样反反复复作出了十几次承诺,却都不履行,申请人一次次的宽容信任换来的是被执行人的一次次言而无信!
10月15日,执行干警通知杨某,法院准备对其实施拘留措施。杨某听后慌了,立马凑齐全款还给申请人王某。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社交中最怕朋友的“下次聚”
执行中也怕被执行人的“下次履行”
朋友也许不会在意你的“下次聚”
但法院一定会重视你的“下次履行”
承诺后不履行
法院有可能会作出
拘留、查封财产、冻结账户等强制措施
所以,各位被执行人
别等下次了
就现在,去履行!
来源:嵩明县人民法院、云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