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关心的问题: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桩小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真相),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桩小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真相)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桩小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真相)

今天不知咋滴,忽然想起一首歌,哼唱了几句: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三两岁呀,没了娘呀……

于是乎,想起了小时候的那部电视剧,父母不让看啊。都说小白菜多可怜,但是剧情可能是少儿不宜。

于是搜了一下杨乃武与小白菜的故事,竟然是一件大案。按说杨乃武只是一个举人,小白菜呢,是一个普通小康家庭的童养媳。但这件案子的最后牵涉的一百五十多名官员遭革职处分,可以说影响深远。

现在再去看这个案子,也明白当时父母为啥不让看了,既然是冤案,那肯定是屈打成招啊。满清十大酷刑大家都有所耳闻吧,按说这种杀夫 *** 的案子可是死罪,怎么就能屈打成招?

我去查了一些历史资料,把小白菜受的刑罚给大家说说,所谓的生不如死也就是如此了。

事情从同治十二年(1873年)说起,那年十月初七,葛品连(小白菜的丈夫)旧病复发,十月初九,暴毙身亡。

葛家人觉得事有蹊跷,怎么就能暴毙呢?于是报官,仵作验尸,据说是参照宋慈的《洗冤录集》得出结论,说是砒霜中毒而死。不过据说当时这个仵作少了一步操作,那就是验尸用的银针应该用反复擦拭才能使用,而且应该多次检验才能得出结论。

但,就这样一个结论,拉开了这起冤案的序幕。

先把小白菜带回去审问,不招,严刑逼供。据传,先用了拶(zǎn)刑,也叫夹刑,即用拶子套入手指,用力收紧,夹住十指,常对女犯人使用。

除了拶刑,据《申报》报道,小白菜还遭受到了“烧红铁丝刺乳,锡龙滚水浇背”等酷刑。这些酷刑不用多解释,大家想就行了。真可谓是残忍至极,令人发指。

可怜小白菜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女子,哪能受的了这罪,只得招了。但你承认杀夫,也得有个情由吧?不能自己想杀就杀啊,还得有个推手。推手是谁呢?那就是杨乃武,因为坊间传闻“羊吃白菜”。

这话从何而来,据说,小白菜丈夫一家,原本租赁着杨乃武的房子,小白菜喜欢识字,但自己丈夫不会啊,于是就找到了杨乃武来教她。你想,那个社会,风化未开,讲究男女授受不亲,你再怎么纯洁的男女关系也会让人看不顺眼啊。

于是,你小白菜不是没有杀人缘由吗?知县大人给你一个,奸夫杨乃武,认了吧。

小白菜认了,杨乃武可不愿认啊。而且杨乃武在当地也是有名望的人家,朋友很多,再加上他自己也是举人出身,不是说上刑就上刑的。

不过这种冤案既然能捅出大窟窿,那肯定是有很多巧合的地方。比如,他杨乃武为人耿直,早就得罪过县太爷,县太爷正好找这个机会法办你,你能怎么着?

你再是举子,那也是老百姓,知县大人把文书往上一送,革去举人身份的文件很快就下来了。知县大人把案子向上移交,送到杭州府去。

知县大人送人没少,但是案卷却少送了,那就是没有把杨乃武有不在场证据的辩词遗忘了。

那杭州知府本就和知县大人是一丘之貉,看到杨乃武的举人身份已被革去,马上上刑。

据说这也是大刑伺候,夹棍,上了三次,杨乃武也昏死过去三次。

夹棍亦称三尺木之刑。是指中国封建司法官吏逼取人犯口供时所用的刑具。其使用方法,是用3根相连木棍夹挤受刑者足部,使之产生剧痛。夹棍有法定规格,但时有变化。该刑具始于南宋理宗时。明清沿之。

《清史稿·刑法志》:“强盗人命,酌用夹棍,妇人拶指。”

大致意思是夹棍适合拶指齐名的酷刑,一个适用于男性,一个用在女性。

别说是读书人杨乃武,就是江洋大盗也经受不住这样的酷刑。

《三侠五义》第五回有这样一段:包公一时动怒,请了大刑,用夹棍套了两腿,问时仍然不招。包公一声断喝,说了一个“收”字。不想赵大不禁夹,就呜呼哀哉了。

由此可知,这夹棍也是相当厉害的了。

于是杨乃武只能招供,按照小白菜的供词,画押一份。

知府大人以 *** 杀人的罪名判决小白菜凌迟,杨乃武斩立决,并上报浙江按察使蒯贺荪(按察使主要负责一省的刑狱诉讼事务)

凌迟啊,这准备给小白菜凌迟之刑,真是狠心啊。我之前看莫言的《檀香刑》,看到对凌迟的描写,快看吐了。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这本书,写的很精彩。

故事到这里肯定没有结束,否则就成不了晚清四大冤案之一了。后来这件案子,翻来覆去折腾很多次,一直到最后搬出了慈禧太后亲自过问,由刑部尚书亲自审问,把葛品连的尸体又挖出来运到京城,重新验尸。

打开棺材,尸骨黄白,没有中毒迹象。历时三年的非人摧残,杨乃武小白菜重获自由。

当然,这里面的情节太过曲折了,咱们一篇文章是写不完的。这所有的人物中,杨乃武最需要感谢的是自己的姐姐。正是杨淑英的坚持,不断地上告,才给弟弟争取了活命的机会。

当然,这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告御状,需要滚钉板,就是原告人需要在满是钉子的板上滚过去,才有资格进入下一步。杨乃武的姐姐做到了,满身鲜血的她为了弟弟心血都耗尽了,还在乎外面的流血?

这样的姐姐是伟大的,是值得称颂的。

虽然杨乃武与小白菜换来了自由,但在那个伦理吃人的社会,活着就很难了。更不要想着什么给恢复名誉之类的幻想。

光绪三年(1877年)二月十六日,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 *** 谕旨:

“本案主犯杨乃武与葛毕氏俱无罪开释。但葛毕氏因与杨乃武同桌共食、诵经读诗,不守妇道,致招物议,杖八十;杨乃武与葛毕氏虽无 *** ,但同食教经,不知避嫌,杖一百,被革举人身份不予恢复。”

小白菜削发为尼,青灯古佛伴终生,法号“定慧”,卒于1930年。杨乃武晚年以植桑养蚕度过馀生,1914年9月患疮疽,不治身死。

当然,这案子的曲折之处太多,杨乃武与小白菜能翻案其中也有太多的巧合,比如朝廷之间派系的斗争,等等,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深度的研究一下,我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好了,几种酷刑大家也都见识了,所以说,所谓生不如死也就是因为这些酷刑所致吧。

感谢阅读。

更多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桩小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真相)相关信息请关注本站,本文仅仅做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