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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事件什么时候出结果(28分是啥)

#嘉峪关酒钢三中学生坠楼事件#

今天,是2021年6月10日。

365天以后,我的孩子应该也是参加完高考,开始他的快乐假期吧。

只是,今天,是他离世的第三十一天。

2021年3月21日20:24分许,我的孩子在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三中二号教学楼五楼卫生间楼体外侧因站立时间过长,转身换位时不慎失手坠楼;

2021年5月10日不幸离世。

3月21日-6月10日,整整八十一天,嘉峪关市酒钢三中校长卢同朱、党委书记孙维平、吴国强主任,对于事发当晚为什么第一时间不打110、119报警,不及时通知我们家长到学校,始终无法给予答复。

3月23日9:00许,卢同朱在医院面对我们当面询问为什么不及时通知家长到学校,孩子父亲在东兴嘉园(为了孩子上学而在此租住,开车赶到学校只需短短三五分钟);回答说,学校第一时间是救治报警,给各方面打电话的具体时间已经有官方文件;他指示吴国强给119打电话,他自己给公安局打电话。

3月24日19:27分,我与卢同朱通话过程中,再次提出质疑,他明确告诉我,通知家长不符合他们学校处置这件事情的程序;学校第一时间是打119、110电话报警;更何况学校领导不知道家长电话号码,只有班主任知道。

难道酒钢三中没有学生处吗?

难道酒钢三中没有对学生档案进行专门管理吗?

难道酒钢三中作为甘肃省重点高中,不具备电子化办公条件吗?

鼠标点几下,就能查询到的学生信息,学生处无法做到吗?

更何况,无巧不成书的是!!!

3月21日20:24分,孩子刚刚失手坠楼,吴国强就打通了孩子父亲电话,通知他,孩子坠楼了,让他到学校。那又是谁?如此及时地在哪里?查到了孩子父亲的电话号码?

我在自己家里根本不知道孩子在学校出了事。

直到孩子父亲21:13分打电话给我,一再说让我到医院来一趟,其他的什么都不肯说。

我不得不对孩子有种不好的感觉,茫然无措的我只好联系孩子班主任,询问她,孩子在学校是否发生了什么事情。她说,你们孩子吓死我了!一头雾水的我连连道歉,老师,不好意思啊。接着问她,孩子怎么了?班主任说,他从楼上掉下去了。我问,孩子掉到哪里了;她说,掉到垫子上面了。

当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孩子刚刚被推进ICU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

在我“你是谁”的疑问下,身着便装的嘉峪关市明珠路派出所警察向我出示了他的证件,在ICU病房外,在医院的走廊上,在ICU病房隔壁的化验室里,在ICU大夫对孩子进行抢救的同时,在ICU大夫向我们家长通报孩子病情的同时,警察争分夺秒,见缝插针地对我们父母就孩子当天在家情况进行了询问,我们家长在笔录上签字画押,一直到22日凌晨一点多结束。

2021年3月21日-27日,孩子在嘉峪关市人民医院ICU救治,3月28日-5月10日,在甘肃省人民医院治疗。

3月23日9:00许,校长卢同朱,党委书记孙维平在嘉峪关市人民医院向孩子父亲明确表示,后期会根据孩子治疗需要,支持我们转院;3月27日,当我们提出转院诉求时,通过学校联络老师汇报请示,校长卢同朱却明确表示,不同意孩子到 *** 市转院治疗,学校可以承担救护车费用,但是,不可能派老师陪同我们前往 *** 市,出了嘉峪关市学校不承担任何治疗费用。我们又先后联系嘉峪关市教育局副局长华来迎、范玲,但是电话那头不是说要汇报请示,就是无人接听,后面就直接压电话。

3月28日凌晨零点十分,我们为了尽全力救治孩子,乘坐自行联系的社会救护车,连夜开往 *** 市甘肃省人民医院。

3月29日14:50分,我给甘肃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打电话,反映孩子坠楼一事,工作人员进行了通话录音,告诉我会按照工作流程处理;2021年03月30日16:04分,我在教育厅厅长信箱留言,请求教育厅领导关注此事。

5月

我不明白,甘肃省教育厅可以因为某个家长的举报,而责令酒钢三中连夜给我们家长退还已经收取的晚自习费用;为什么在这件人命关天的事情上面却一直听不到我们家长的声音?!是不是我们孩子的性命远远不如那些烫手的钞票重要?

教育厅领导选择性处理工作吗?!

怪不得酒钢三中校长卢同朱戏谑地告诉我,“你随便,你找哪个上级,最终还是要落到三中这里”!

5月19日16:57分与王副校长通电话,“你们家长对事情有什么疑问,需要了解什么情况,学校要通过公安机关才能给你们提供,学校不能把公安机关抛开,你们需要了解的情况派出所都有,所以只能回到嘉峪关当地了解情况”。

我们信以为真,从 *** 市回到了嘉峪关。

在酒钢三中的精心安排下,5月23日(当天是酒钢三中面向中考考生的校园开放日)17:00在律师事务所会谈,到场的却只有王校长和年级主任两人,依旧是口头上的只言片语,没有一张白纸黑字的情况说明,也没有所谓的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6月4日15:00(全国高考前三天),在嘉峪关市南湖社区服务中心,在事发当晚关键人员卢同朱、吴国强仍然全部缺席的情况下,不得不与酒钢三中进行了第二次会谈。

虽然我们一再要求,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应该在嘉峪关市教育局办公室进行会谈,教育局局长参加!但是很显然,我们家长级别不够,钱挣得不够多,毫无社会地位可言,那么高级别的领导干部怎么可能出场呢?毫无悬念的不可能!!!

在我们家长事先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嘉峪关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伟,酒钢三中校长卢同朱、党委书记孙维平、享受副县级待遇主任吴国强、嘉峪关市南湖社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祥的共同安排下,对我们家长进行了一场“被调解”!

我们生平第一次参加了一场不知情,非自愿,匪夷所思的非法的“人民调解”!

第一次在根本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情况下,被嘉峪关市南湖社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祥安排的明明白白进行了非法的“人民调解”!

第一次知道,事发75天后,竟然还存在一个从天而降的嘉峪关市教育局工作专班!

在我与家人约定的时间(15:30)没有接到他们电话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现场的手机信号竟然被屏蔽了!我们被与世隔绝了;看来,之前家人们的担心并非多余!

我们还能、还敢说什么不满意吗?!

这里的手机信号屏蔽技术可是要远胜于武汉市黄陂区的考场啊!

根据酒钢三中在两次会谈中的口头说法,学校在3月21日19:51分发现有人站在二号教学楼五楼外侧以后,第一时间报警。

20:06分打119,20:19分打110,这就是学校认为的第一时间?!

20:24分孩子就不慎失手坠楼了!

我们家长根本无法认可这个所谓的第一时间!!!

学校方面口口声声,老师发现情况以后,汇报给值班领导,领导们在研判。

嘉峪关市酒钢三中卢同朱、孙维平、吴国强,你们在研判什么!??

是不是在研判,孩子从五楼掉下来必死无疑,家长到学校之后,只能是哭天抢地的收尸而无话可说!就如同2021年2月,酒钢三中举办的钢城外国语学校,那个可怜的高三复读生孩子,半夜三更从学校宿舍出来,出了学校大门,在校外住宅小区跳楼而亡,学校管理水平之劣,可见一斑!而他的父母,怕是毫不费力地就被你们酒钢三中打发走了吧。这件事情与学校就毫无关系,根本不会影响酒钢三中的美名!

是不是在研判,孩子之前向国家扫黄打非办举报学校出版英语教材乱收费,一本200元,一学年400元,一个年级1000余人,一年40余万元,生生断了你们学校领导的财路,这次是个绝佳的报复机会!

是不是在研判,只要有足够长的时间拖延下去,孩子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肯定会坚持不住,那么这个酒钢三中建校以来唯一的一个在校园里面发生高危行为的学生,就会自动消失在漫漫黑夜里,这就是对学校最有利的安全局面!

嘉峪关市明珠路派出所,在没有全面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单方面向学校了解情况,就草草做出“经现场了解该男子系自己跳楼,跳楼原因正在调查中”的结论!人命关天的事情,警方就是如此敷衍了事吗?

孩子明明是体力不支,失手坠楼,派出所却听信学校一面之词,不向我们家长、孩子了解情况,妄下结论,根本经不起推敲!!!

这是对我孩子的侮辱!!!

我们家长不懂法,在孩子清醒以后没有主动联系你们警方做笔录,是我们的错误吗?!

嘉峪关市公安局的警察们,难道你们跟我们一样是法盲吗?也不清楚办案流程、法律法规吗?

为什么我们在 *** 市长达43天的就医期间,没有任何警察给我们打电话,到医院面对面了解孩子坠楼情况?你们有没有听到孩子自己的描述,为什么要如此急于给事件定性?!这是不是卢同朱第一时间给公安局打电话的效果?!

正是学校的故意拖延,不在事发第一时间打110、119报警,没有警方专业人员在五楼卫生间现场处置,导致孩子没有得到专业的救助支援,体力不支而失手坠楼。

正是学校故意不通知我们家长,我们无法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让我们丧失了劝导孩子的宝贵机会,让孩子丧失了生还机会!

我们家长不明白,为什么学校一定要等到事发15分钟以后,确认孩子身份以后,20:06分才拨打119,难道嘉峪关市消防救援需要明确知道被救人员的姓名吗?

我们家长不明白,为什么学校一定要等到事发28分钟以后,确认孩子身份以后,在消防队20:17分拨打110报警以后,20:19分学校才拨打110报警,难道嘉峪关市公安局110报警必须要在119先报备以后,接线员需要知道出警对象的姓名以后才能出警吗?

那么,校长卢同朱所谓的第一时间给公安局打电话了,你打给谁了?公安局为什么一直不出警?!

我们家长不明白,为什么派出所只是对班主任做了笔录,而另外一位当晚同样在卫生间现场劝导孩子的老师以及当晚所有参与事件的学校领导老师再无一人做笔录。这是不是又是校长卢同朱第一时间给公安局打电话的安排?!还是从法律角度上来说,案件本身再不需要其他人员做笔录?是这样子的吗?!

我们家长不懂得法律规定,办案程序,但是我们知道,公安机关只需要到通信运营公司,把当晚所有参与事件的学校领导老师之间的通话记录调取出来,查一查,问一问,不就一目了然了吗?这有什么难度吗?

事发八十一天了!

酒钢三中第一行政负责人卢同朱,整理一份通话记录对于甘肃省重点高中的你们学校来讲,难于上青天吗?!

为什么我5月18日9:45分与王校长的通话中明确提出这个要求后,你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含糊其辞?

既然校长卢同朱3月23日就已经表示学校有官方文件,为什么到现在一张纸都不给我们家长看?是不是那份文件里有不能让我们家长知道的真相?还是有你们3月22日把孩子的遗书研究完毕以后的集体智慧,仅供内部参考,不能外泄?!

你们在害怕什么?

你们在逃避什么?

我的孩子没了。

我的命也就没了。

与我而言,

没有以后,

只有现在。

正是酒钢三中,嘉峪关市教育局,甘肃省教育厅的各级领导,谢谢你们,时不时给予一剂强心针,让我有坚强的动力。

够了!

我现在明白了,酒钢三中为什么能培养出许秀中那样毫无底线的民族败类!

因为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最重要时期,有酒钢三中学校领导这块腐臭的土壤!

孩子曾经吐槽,现在的教材里,几乎没有鲁迅先生的文章了。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

况且始终微笑着的傻乎乎的胖乎乎的我的孩子,更何至于无端在学校领导卢同朱、孙维平、吴国强的漠视下殒命呢?

蝼蚁也有蝼蚁的尊严。

我们孩子的命也是命!

必须,一定要有人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

就将这作为我这个为母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我孩儿的灵前。

我的孩子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没了!

我们家长不能就这样不清不楚的无止境等下去!

真相,是等不来的!

我们求助于新闻媒体,求助于广大人民群众,帮我们多多点赞,帮我们上热搜吧!

我们跪谢大家了!

也可以让子弹飞一会儿,事件唯一的反转,大概就是嘉峪关市通信公司的网络都有故障了,无法调取3月21日当天的通话记录吧。

嘉峪关真的太小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很大!

我孩子的命也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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