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如果不是因为疫情,应该会有很多人都会在电影院看到一只“拥有主角光环”的狗。
这只狗,名叫巴克,来自电影《野性的呼唤》,更早的时候来自杰克·伦敦创作的同名小说《野性的呼唤》,作为全书唯一的“男主角”,向广大观众朋友们展示了它从富贵人家流落民间吃尽苦头最后回归原始森林成为“狼王”的传奇“狗”生。
Ⅰ:要么取得支配权,要么被支配
巴克从小生活在主人的大豪宅里,过着悠闲、富足的高贵生活。
这只单纯善良的富贵犬,本以为生活就像看到的这般恬静美好。
没想到,竟然被自家的主人的园丁的助手给贱卖给了狗贩子,在离豪宅越来越远的路上,他在颠沛流离的“狗生”中才真正领略到世界的另一面——充满了血腥和斗争的残酷。
巴克一共易了五次主。
离开豪宅后,他被狗贩子卖给了一个手拿大棒的暴力男。在无数次棍棒的教育下,他深刻的认知到:棍棒底下出“政权”。手持棍棒的人就是主宰,绝对不能反抗他,要绝对的服从。
如果说第一次让他学会了不要轻易相信世界的美好和人类的善良。
那这一次,他学会了权力与服从。
后来,他遇到了第三任主人,是一个信使,而他作为狗,需要学会拉雪橇,然后与其他狗一起,运动信物。
这是巴克第一次过群体生活,尽管他处处隐忍,但依然让原领头狗感受到巨大威胁,于是处处被排挤被刁难。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终于,他找到机会打败了狗王,让自己代替他成为雪橇队新的狗王。
他在这成群结队的刁难中明白了两条经验:在打群架的时候,要设法保护自己;在跟单个狗战斗的时候,要设法用最短的时间叫对方吃最大的亏。
当信使不再需要雪橇队,巴克又再一次因为不被人类需要而被抛弃。
之后,他遇到第四位主人,疯狂的挖金人。
挖金人不懂狗,也不在乎狗。只拿着棍棒命令巴克的狗群拼命为他们拉运,拉不动就打。
巴克在一次次精疲力尽,本以为就要将狗命丧于此人之手的时候,他被他的第五任主人救了。
否极泰来,他终于在这里,得到了尊重与爱。
从被转卖的无措到臣服,从臣服到容忍,从容忍到改变。每一次巨大的变化,每一次更加恶劣的环境,不仅没有将它打倒,反而让他完成了从不愿意屈服规则到自己制定规则的转变。
孟子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环境的改变,恶劣的遭遇,反而加速它的野性爆发的催化剂。
我知道跟大豪宅里的富贵犬相比,巴克一定更喜欢这样的自己。因为在他骨子里,有野性更有对自由的向往,不然,他也不会跳上那辆车。
精装正版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 全译本无删减书完天猫¥18.80去购买Ⅱ:爱这个字,是蕴藏在心中最强大的力量
巴克的第五任主人是本书的第二主角,桑顿。
他在巴克被前任主人摧残的最心如死灰的时候,不仅救了它,还跟它讲人类的事,随便它懒还给它自由。之后,一人一狗像家人一样彼此陪伴彼此懂得,彼此尊重彼此依赖。
桑顿的那句感叹:“这条狗什么都会,就差不会说话了。”应该是一个主人对爱犬最至高的评价了吧。
桑顿给巴克毫无保留的爱,巴克给桑顿倾其所有的帮助。
为了桑顿的一次吹牛皮,它真的拉动了一千磅的面粉;
为了桑顿的冒险愿望,他们开启了深山冒险之旅,还在洪流中救了桑顿;
在桑顿被害后,为桑顿报仇,以一只狗的身份,为人类报仇。
在这里,桑顿的强大,不再是因为环境的恶劣,而仅仅是因为爱。虽然故事的最后,桑顿还是回到了属于自己的森林里,但桑顿是巴克通往自由的路上,唯一温暖的羁绊。
书中写道:“这些影子如此蛮横地召唤着他,使他对人的归属感一天淡似一天。密林深处回响着一种呼唤、神秘、令人激动、富于诱惑。每当听到这种呼唤,他就情不自禁地背弃火堆和四周被践踏过的土地,钴进森林,越走越远。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要去哪里,为什么去。那呼唤声慢慢地在密林深处回荡。但往往是一踏上没有人迹的柔软地和绿萌,对约翰・桑顿的爱就又把他拉回火堆旁边。能留住他的只有桑顿。”
我想如果不是因为桑顿离世,巴克也许并不会走向向往的森林。桑顿是巴克通往自由的路上,唯一温暖的羁绊。
Ⅲ: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
故事的最后,巴克听从内心的呼唤,走进了那片神秘的充满诱惑的森林,并最终成为了狼王。也许这才是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义,听从心里的声音,让自己成为真正的自己。
这部小说的创作背景是美国的淘金热时期。当时,那些贪得无厌的资本家们正如故事中手拿棍棒的红衣人,被统治的人即使心怀不甘,也只能乖乖臣服在棍棒之下。
在棍棒的规则之下求生存的人,渐渐就忘了原本的心之所向,麻木苟且的活着。
作者说:“生命的极致在于生命的狂喜。”这一种狂喜,是你发现你所经历的一切只是为了靠近离心最近的生活,是你发现你已经拥有了你所渴望的生活。
生命走向荒野的渴望中,规则,棍棒之类耀武扬威的东西从来都不会做成挡住自由的藩篱。
End
生命
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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