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今天是“520”,朋友圈的甜蜜告白话语、真爱转账截图是否也令你心动。
然而红包转账虽浪漫又直接,但情侣双方一旦分手闹掰,有些大额转账可没那么容易要回来。
恋爱期间的转款,如何判断是借款还是赠与?感情破裂对簿公堂后,到底应该提交哪些证据予以证明?
今天,小锦联合锦江法院,带你去看两起案情相仿,但判决结果截然相反的民间借贷案件,给大家上一节“专业课”。
》》》案例一
小丽(化名)和小军(化名)原系情侣关系,恋爱期间以及各种纪念日,小军多次向小丽转款,帮助其偿还贷款,感情破裂后,小军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小丽催要借款均未果,遂一纸诉状将小丽告到锦江法院。
小军向法院提交转款凭证证明其已实际交付款项,并提交了短信聊天记录,证明曾向小丽提及分手前后帮忙偿还贷款一事。
小丽却认为,恋爱期间,小军多次对其进行伤害,为避免其报警,才主动提出帮忙偿还贷款,因此小军的转款属于无偿赠予,而非借贷。
为此,小丽向法院提交了受伤后的淤青照片、短信及微信聊天记录、支出明细等,但小丽提交的照片无法反映拍摄时间,亦无法证明淤青系小军所致,聊天记录均发生在小 *** 款以后,支出明细反映的是小丽本人的生活开支,上述证据均不能直接证明案涉款项性质为无偿赠与。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军已完成借款初步举证责任,小丽除单方陈述之外,并未提交其他证据证明小军的伤害行为,其提交的短信及微信记录也仅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情感纠葛,不能证明赠与的意思表示,故判决支持小军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
小玲(化名)和小能(化名)原系情侣关系,感情破裂后,小玲以小能大量借钱炒股未还为由将小能诉至锦江法院,并提交了向小能转款的记录及谈话录音等证据予以证明,但小玲提交的转款摘要备注多为“好好加油”、“谁欠谁呢,少废话,多挣钱”等,录音中小能明确拒绝签订小玲提议的债权确认书。
小能称,2015年起,带着对未来的期待,两人倾其所有开始共同投资炒股,小能除向小玲借款2万元,其余共同投入和资金往来均是基于共同情感,不属于借款,且小能已偿还4000元,现仅欠借款本金16000元。
为此,小能提交了其向小玲转款的记录及股票明细对账单,证明双方存在大量资金往来、共同投资存在亏损等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除小能确认的2万元款项外,其他转款摘要及谈话录音均无法看出双方存在借款的情况,加之小玲当庭对账后才最终明确借款金额,诉请标的额具有随意性,不符合民间借贷常理,故判决小能偿还尚欠借款本金16000元并支付利息,驳回小玲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感情或许无对错,事实证明须充分。要证明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民间借贷,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双方有借贷合意
二是实际交付款项
情侣基于亲密关系往往缺少借条、欠条、还款协议等书面借款凭证,此时若仅凭转款凭证起诉对方,一旦主张存在恋爱馈赠、委托投资、合伙入股等法律关系,并予以证明,则己方需进一步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法官在此提醒,亲密关系中,既要有为爱买单的冲动,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必要时记得留存借款的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埋下法律隐患。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李洪琳 李莹琦 负一 记者 晨迪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刘永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