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信托公司在中国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信任委托为基础、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那么,信托公司的设立形式、条件及程序是什么样的呢?
一、信托公司的设立形式
我国设立信托公司需要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领取金融许可证。信托公司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二、信托公司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公司法》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具备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3.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4.有具备中国银监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5.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等。
三、信托公司的设立程序
信托公司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1.信托公司的筹建期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未能按期筹建的,可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2.信托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不能按期开业的,可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因此,信托公司的设立也伴随着诸多要求。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信托公司设立的相关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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