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对于庞麦郎我的滑板鞋,我承认他确实唱的不怎么好,但我相信他是在真诚的唱着自己的歌。就凭这一点,我恐怕就够华语乐坛那些以炫耀唱功为目的,假唱的歌手的格调不知道高多少了。音乐是高山流水,也可以是下里巴人,这本身就没有矛盾,重要的是对待歌曲的态度,你能想象现在的那些流行歌手还会以极其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首歌吗?只是走走样子走走形式罢了,只要有钱赚,谁还管唱的究竟是什么。空话说多了,下面说说这首歌歌词的解析 有些事我都已忘记 但我现在还记得 在一个晚上我的母亲问我 我说在我的想象中有一双滑板鞋 与众不同最时尚跳舞肯定棒 整个城市找遍所有的街都没有 多么朴素真诚的歌词,你会不会感同身受。自己怀揣着一个拥有一双滑板鞋的梦想闷闷不乐,母亲带着关怀的语气问我怎么不开心,我说我梦想着有一双滑板鞋,可是我却找不到它。整个城市所有的街道都没有。虽然没有直接点明,但我们可以瞬间感受到这是一个多么贫穷的地方,连一双我们平时司空见惯的滑板鞋都没有,所以词中的我在会觉得与众不同最时尚跳舞肯定棒,大城市的孩子们可能会笑了,这不是非主流吗?我想说的是那是你对一切已经司空见惯,不觉得惊奇,一个贫穷的孩子对于一双滑板鞋的最大印象就是它肯定很时尚漂亮,难道你还能要求这个孩子说出滑板鞋怎么混搭怎么系鞋带才高大上吗?这就是最真实的歌词,最真实的体现了词中我的感受。 星期天我再次寻找依然没有发现 第二个月后我去了第二个城市 这里的人们称它为魅力之都 时间过的很快夜幕就要降临 我想我必须要离开 当我正要走时我看到了一家专卖店 那就是我要的滑板鞋 我还是没有忘记自己的梦想,到处寻找,可是怎么都找不到。没有办法,我来到了传说中的魅力之都,在那里寻找自己的梦想。可是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夜幕就要降临。我想我必须要离开。为什么要离开呢?因为这个都市不属于我,对于我来说,一切都太新奇,时间过的很快。而我必须在天黑之前回到我的贫穷之地去。可能有的人会问为什么要天黑之前回去,不能坐车什么的吗?仔细看后面就会发现,其实我都是走着来到这个繁华之都,所以回去也必须用走的。因为我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在我百般绝望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家专卖店,没错,那就是我要的滑板鞋,我简直要欣喜若狂了,这在后面也有所体现,那就是我要的滑板鞋,我的滑板鞋时尚时尚最时尚!这就是一个贫穷孩子的满足!多么的朴实感人! 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 摩擦 摩擦 月光下我看到自己的身影 有时很远有时很近 有了滑板鞋天黑都不怕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 一步一步似爪牙 似魔鬼的步伐 我给自己打着节拍 这是我生命中美好的时刻 我要完成我最喜欢的舞蹈 在这美丽的月光下在这美丽的街道上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 一步一步似爪牙 似魔鬼的步伐 摩擦 摩擦 在这光滑的地上摩擦 摩擦似魔鬼的步伐 穿着自己最爱的滑板鞋走在回家的路上,内心的心情难以言表。那种贴地的舒适感让我情不自禁的摩擦摩擦再摩擦。这就是满足。月光下我看到自己的身影有时远有时近,说明我确实是走路回去的,伴着月光行走在乡间小路上,自己的身影时远时近。但是我一点都不感到害怕,为什么呢,因为我还有我的滑板鞋,我还有自己的梦想在脚下。一步两步一步两步似爪牙似魔鬼的步伐,都是癫狂的样子。是对于拥有滑板鞋的欣喜若狂!这简直就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刻,而我要在这刻翩翩起舞,在这静悄悄黑漆漆的夜里,我也要翩翩起舞,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我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告诉自己一切都是真的,不是虚幻的梦。多么美的歌词!黑暗中的舞者!为自己的梦想而舞。 我的滑板鞋全词没有对梦想的无病 *** ,却深深的打动着每一个追梦人。贫穷不可怕,将来会有的时间证明一切,但可怕的是不能没有梦想。当你真正实现梦想的那一刻,那种欣喜是难以言表的。 整整哼哼唧唧最初的梦想握在手上就在前方的人,你们真的懂什么要交梦想么?我的滑板鞋就是对你们最响亮的耳光。 ---------------------------------------------------------------------------------------------------------------摘自百度贴吧 以上为正文,看大家对于这首歌喜爱程度两极分化严重,部分人还多多少少还存在一些偏见,想多说两句。 对于知友 @苏寒
的评论: 以上是我摘抄的,我十分人同情。不过是一首恰好迎合了当下年轻人恶趣味的歌(如果能称为歌的话),被您推崇成这样 我看着也是醉了 -------------------------------------------------------------------------------------------------------------------分界线------------ 我想说,首先这个回答是针对《我的滑板鞋》歌词的个人解读,庞麦龙是何许人也,我想大多数人都不太熟悉,单这并不妨碍我们喜欢这首歌,喜欢这质朴的歌词。再者,我想每一个有个人独立判断力的人都不会拿一个初出茅庐的音乐人与周杰伦来相提并论,二者也没有任何可比性。最后,我不清楚您说的“恶趣味”时什么意思?这是一个好的时代,正是因为这个时代赋予我们大多数普通人发声的机会,它允许我们有自己的独特性,而不仅仅是某些政治领袖、影视明星、微博大V呼风唤雨、引领潮流。就像您喜欢周杰伦(我也很喜欢JAY),但这并不妨碍一些人喜欢《我的滑板鞋》,你可以认为自己的品味比较高,但你不能诋毁喜欢庞麦龙的其他人。 还是周总理说得好:求同存异。 最后是福利时间,这是我最喜欢的《我的滑板鞋》的一个版本,与君共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