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第一节:职业病基础知识
本节公开课以职业病基础知识为主题,围绕职业病概念、法定职业病、广义职业病、职业病的特点、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诊断进行讲解。
一、职业病概念
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职业病有广义职业病和法定职业病之分。
二、法定职业病
指 *** 立法明文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我国卫生部于1957年首次颁布了我国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规定了尘肺等一批职业病名单。1982年又对其进行了修订。2002年5月1日开始正式公布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并公布了职业病名单共十大类115种疾病。2017年公布了新版职业病名单共十大类132种。其中尘肺病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从时间上来看,法定职业病种类是不断增加的,这符合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规律,因为不断会有新材料和新行业出现,就业人群就会有新的职业病种出现。这些法定职业病患者是收到法律保护的,相关的用人单位需给予受害者相应补偿。原则: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三、广义职业病
由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引起的所有疾病,例如长时间使用电脑,颈部、肩部、手腕组织持续紧张操作,导致“颈部、肩部、手腕疼痛为表现的综合征”,属于局部组织器官持续紧张和受压导致的职业病,却没有归类于法定职业病目录,因此不能算是法定职业病。
四、职业病的特点
职业病与其他临床疾病不同,它具有以下六个明显的特点:
1、病因明确,例如接触苯会引起苯中毒,接触铅会引起铅中毒,均存在很明确的因果关系;
2、疾病的发生常存在明显的剂量——反应关系,例如随接触粉尘总量的增加,尘肺发病率就明显增加,两者存在着量的相关关系;
3、病例呈聚集性特点,例如某制鞋厂涂胶作业工人接触含苯胶水,往往会出现多人发生苯中毒的情况;
4、减少接触有害因素后职业病病例数会明显下降,说明控制危害因素可到达控制职业病的目的;
5、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效果较好,很多职业病在发病早期如果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治疗,预后都比较好。例如慢性苯中毒如能及时发现和治疗就不会发展到白血病;
6、有的职业病治疗比较困难,但往往是可以预防的,如尘肺病,对这类职业病必须要做好前期预防。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
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接触后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以下几大类:
(1)各种有害的化学因素(其中粉尘52种、化学毒物375种);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等共15种);
(3)放射性因素(8种);
(4)生物因素(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布鲁氏菌、艾滋病病毒、伯氏蔬螺旋体共6种);
(5)其他因素(金属烟、井下不良作业条件、刮研作业共3种)。
据有关报道,不同行业的工业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不尽相同的,统计资料显示,接害人数较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苯系物、铅、锰、镉等,其中粉尘接触较多的行业有矿业、冶炼、建材等,噪声接触较多的行业有矿业、纺织、机械制造等,高温接触较多的行业有冶炼、建筑等。
六、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2021】第6号,共7章63条,明确了职业病诊断的依据是:
(1)患者的职业接触史(比如工种、工龄、岗位、接触的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应建立起作业人员的个人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
(3)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诊断。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还规定了职业病诊断机构、人员、设备应达到的各种资质条件,也规定了职业病诊断专家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例如慢性苯中毒诊断,应该有苯的职业接触史,有贫血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有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减少,骨髓幼稚红细胞增多等异常结果,患者工作场所采样监测苯浓度超标。综合考虑才能确诊。
主管| *** 平南县委宣传部
出品| 平南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 健康八桂
编辑| 于万年
审核| 罗永强
签发| 韦挺松
【转载需征得出品单位同意,转载时不得删减和更改原文内容。所有媒体平台首发权属于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