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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的这首歌(原唱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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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在参加节目演唱别人的歌时,是不是都要告于原唱?

应该是从版权方手中购买该首歌曲的版权告于原唱是翻唱对原唱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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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歌曲的原唱是尊重歌手么?

       其实我觉得只要是听他们的歌就已经是爱他们尊重他们的一种表现了。自己唱过的歌被大家所喜爱,这也是你创作成功的一种表现。所以有人翻唱你的歌,这是一种荣幸。人的眼光都要放的长远一些才好。别的歌手把你的歌曲唱火了,唱红了那就更好了。因为既然你自己做不到让你的歌曲火起来,别人可以啊,难道这不是一件好事吗?我觉得不论是谁,只要把歌唱火了都是让人称赞的表现。

      我们没有太去纠结原唱和翻唱的关系,我们作为一个听众。哪个人唱的好听,我们就听谁唱的。好多歌曲都是被翻唱了之后才被大家所发现的。所以人家吧你的歌唱火了我觉得原唱心里应该也是比较欣慰的。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听了翻唱我们也会去听原唱,如果你能把这首歌表达到最好的样子,那你还怕翻唱干什么?所以有人愿意去听你的歌,去翻唱它之前能证明一件事情,那就是这首歌你写的好。有那个价值让人去翻唱,唱火了更能证明你的能力。

      像半阳这个歌手相信大家都是因为啊悠悠翻唱了他的(一曲相思)火了之后,我们才认识他的吧。还有那首(爱江山更爱美人)原唱好听,但是翻唱更有感觉。类似的还有(情深深雨蒙蒙)主题曲。

       多亏了翻唱让我们这些听众都能感受到它另一番感觉。

所以不论是听原唱和翻唱,都是对原唱的尊重。

《飞鸟和蝉》节目翻唱被原唱指侵权,该如何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

东方卫视跨年演唱会翻唱的作品《飞鸟和蝉》和《无人之岛》并未得到版权方授权,原唱任然发文,希望东方卫视能尊重音乐人和版权方,给原创音乐一片健康成长的天空!这次东方卫视做的不妥呀,这么重要的演唱会,唱别人家的歌曲居然没有得到他的原唱授权。希望以后能够吸取教训吧。那么在到我们每个人的日常里,我们该怎么避免侵权的事件发生?

到有关部门建立版权使用规范手册。

在那制定版的使用流程,有审批流程、检索流程,发布流程从源头和使用上规范。进一步得降低版权侵权使用风险。平常也要学习这方面的知识,毕竟自己好不容易原创的东西,被人家侵权了,那就很白费功夫了吧。

加强知识产权权属的约定。

除了商家自己收集使用外,大多素的相关资料可能来自外部的采购。在这过程中就要明确知识产权的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必要的时候,要求对方提供采购物品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避免后期被涉嫌侵权。

有一些正规版的素材库是免费的

这一类的免费素材库,是可以靠企业家日常积累的,这样就可以方便之后使用。也可以联盟。同行合作,这样可以实现互联互通,达到数据共享的方便。这样使用起来就不会怕被侵权了。

最保守的就是写的作品不公开,自己藏起来,这样别人就不会知道你有这个作品了。也无从下手了,对吧?但如果你的作品被侵权了,也说明你的作品优秀。如果你的作品被侵权后,要拿起法律武器,正确的保护自己,不要冲动的去骂街等暴力行为,这样不但得不到尊重,让没能让法律保护你原有的 *** 权利。

cover加歌手什么意思

cover在音乐上也可以理解为翻唱。

1、cover在英文上的意思有掩蔽、覆盖、封面的意思,在音乐上也可以理解为翻唱。

2、我们在听很多歌曲时经常会看到这个单词,这个词跟在歌曲名称后面,就代表这首歌曲是唱的。但是跟在歌手前面,就意味着这个歌手才是这首歌的原唱。

3、在翻唱别人作品时,加上cover是为了表达对原唱歌手的尊重。

歌曲种类介绍:

所有歌曲都是由歌词和曲谱相结合的一种艺术形式,也是一种表现形式。词曲一一对应。歌曲的创作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先有文辞后据以谱写乐章,一曲专为一词而作,只为一词所用;二是先曲后词,依声填词,三是通过已有曲或词重新谱写词曲,属于另类的翻唱。

而唱法又分为一人独唱,多人齐唱,多人多声部重唱、对唱、联唱、领唱、齐唱或合唱。随着时代进步,音乐是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歌曲可以给人带来精神上的鼓励与振奋,同时也是对心灵的升华,带人们走进另一个音乐世界。

为什么有些歌手演唱一些经典歌曲时,总爱不按原唱曲调演唱?

首先更正一点,不是什么“不按原唱曲调原唱”?

而是“不按原谱演唱”!

比较的唯一标准是曲作者创作的“曲谱”,而不是什么“原唱曲调”?!

任何演唱者(当然包括原唱)都必须按照曲作者创作的曲谱演唱,而不存在什么XX“原唱曲调”一说?!

现在回到正题。

根本原因在于,这些歌手缺乏作为歌手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底线!

作为创作,倒是非常强调其独一无二的“独创性”!

但作为歌手,按谱演唱则是最起码的要求!

如果认为歌曲的风格与你的演唱风格不符,你完全可以另选适合自己的其它歌曲。

而一旦选定了歌曲,就必须严格按照乐谱演唱,这是对于歌曲创作者最起码的尊重!

也是歌手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底线!

如果认为按谱演唱埋没了你的才能,你完全可以抛开他人的作品,无拘无束的按照自己的意愿,随心所欲地去创作带有个人鲜明风格的作品!

没有人强迫你非要演唱他人的作品,更没有人会对你的创作说三道四!

但如果你没有创作新作品的能力,对不起,你必须老老实实的按谱演唱他人创作的作品!

在创作与演唱他人作品二者之间,除个别创作型歌手外,绝大多数只能任选其一!

既没有独立创作的能力,演唱他人作品又随意篡改,这不仅是对作者著作权的公然侵犯,而且是最令人反感的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1、经典歌曲按原唱唱法唱很难超越,唱得再好也是模仿。

2、如果能在原唱的唱法上,对编曲方式加以创新,找到适合自己的风格,可能更容易打动听众。

3、在实际中,也有很多原唱歌曲是被翻唱者唱火的。比如张韶涵唱的“阿刁”,其实原唱是赵雷,但我确实是听了张韶涵的阿刁之后才爱上这首歌。还有“董小姐”,这首歌的原唱是宋冬野,而后在2013年的时候,被快乐男声中的选手左立唱火了。

4、类似的还有很多,有些歌曲实际上它缺少的就是曝光率的问题。

能力不行的粗制乱造。试想,军旅歌者有一个是胡来乱改的吗?没有。为什么?因为能力必须在那。

早就有人说了,现在的歌者,一流拼实力,二流拼资历,三流拼视觉,妖艳怪异啥都上,能大把捞钱就行。

应该算再创作吧。老歌唱出新意。一般一首喜欢的歌曲会同时收藏不同演唱者的,听歌的时候,一首歌连着听,各具特色[赞]当然,水平低的就pass掉了!事实是,许多再创作的甚至超过了原作[赞]

刚刚听了一首《美酒加咖啡》曲子改的听不下去,也太不像样了,有本事你自己写一首《美酒加咖啡》的曲子,没本事就照着原谱唱,唱不下来就别唱,选一首自己会唱的,能唱好的,别装逼。

打个比方,降央卓玛喜欢翻唱一些男高音,女高音的的歌曲,但是她的音域又唱不上去,怎么办?只有把原调降低三到4度,这样就完成了整个音阶的演唱,那么问来了,降低3.4度后唱低音就很困难了,还要把这些低音很清晰的唱出来,所以降央卓玛的嗓音为什么像男人的音色,这都是练出来的。

以表示自己原唱早已唱得很好,并敢於随便玩花样了,不仅高於原唱,而且敢於挑战作词作曲,以证明自已水平不一般。个人觉得,应该忠於原唱,尊重作者,不应耍花腔,听众完全可知其演唱水平,听到乱改的唱法不仅心里不舒服,反倒觉得跑调了!(自答)

没什么意思,就是要显摆一下“与众不同”,显摆一下“唱功歌艺”,其实最反感把一首情歌慢歌改成劲歌乱蹦乱跳。或是狂呼乱吼,仿佛不喊破喉咙显不出水平一样,华语乐坛已经走火入魔。

差异化策略。如果一直按原谱,很难超越,也没有人会记住你。只有改变,要与众不同,才有可能红。可参看当年赵丽蓉老师的一个小品,里面把这个问题讲清楚了

这就叫“翻唱”!哗众取宠!

现在非常流行!这是歌手时髦的表现形式。

现在连“国际歌”都翻唱!就差“国歌”了!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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