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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记得你的样子影子(我愿记住你的影子)

喧嚣过后的舞台凄冷黯淡,我痴痴地望向那里,唯有沉默。戏,演完了,人,走了,一切都结束了,永不会再回来了,我知道,我知道……

因为喜欢写点东西,加之在七七八八的杂志上发表过几篇作品,我获得了一个才子的虚名,并因此被新月话剧社招入麾下,负责剧本创作。新月话剧社是学校的老牌社团,建校之初就已经建立,虽说只是个学生社团,但也自创了不少经典剧目,捧回大小奖项无数,是学校文艺方面的一块招牌。按照传统,话剧社每个学期都会排演一出新剧,是学校的一大盛事。大家都希望自己创作的故事能被选中,在话剧社的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话剧社有专属领地,学校把红楼礼堂分配给我们使用,那是一栋历史悠久的老楼,典型的苏式建筑,有一种厚重古朴的气质。

为了创作,我经常泡图书馆。只要一进到图书馆,一抚摸那光滑的木制书架,一闻到书页散发出的淡淡馨香,我便油然而生幸福的感受,这感受让我忘记了时间的概念,觉得就算自己今后的岁月全都在这度过也未尝不可。我在书架间来回穿梭,把书页的味道深深吸入肺腑,手指轻轻划过书脊,感觉就像是见到了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所有的疲倦一扫而光,好像全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我尤爱图书馆的地下一层,文学、历史、艺术类书籍放在这里,我喜欢这些。我看书没有计划性,随性翻阅,在书架之间任意漫步,看到有兴趣的便停下来驻足阅览,突然有一件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籍当中混入了不速之客,一个笔记本夹在两本书中间,那两本书一本是《茵梦湖》,一本是《挪威的森林》。

图书管理员太马虎啦,竟然把笔记本误当成书籍给整理归置了,这个笔记本应该是哪个学生不小心落下的吧。

我把笔记本抽出来,十六开本,白色封皮,微微泛灰,很薄,拿在手里如无物,就像是只有那两张封皮贴在一起一般。我将笔记本缓缓翻开,有几页被撕毁的痕迹,留下锯齿形的残边。

说是四月的某一天,因为四月飘雪本就是少见的事,所以记得尤为深刻。因为少见,所以大家都争相赏玩,就连还在上班的人,也趁着午休时间涌去公园里欣赏,也有那些个兴致高的,干脆整个下午都请了事假,要将自己完全沉浸在四月飘雪飞樱的盛景之中。刚开始的时候,樱花随雪花齐落,让人分不清哪一片是雪花,哪一片是樱花。等到雪势渐大,便再也不见飘飞的樱花,因为大雪压在樱树枝头,把樱花紧紧盖住了,让樱花失去了纷飞的自由。年轻的女孩赶来留影纪念,她们换上了唐宋时期的衣裳,妆容也仿照那个年代的样子,像是画中人走到了你面前。她们新换的衣裳非常单薄,但她们并不在意,她们愿意忍受这一时的寒冷,只为要在这难得的美景之中留下自己的美丽模样。一刻有一刻的美,每一刻的美都大不相同,都值得留下影像以作日后的怀念。此刻你却突然生出悲伤的情绪来,青春短暂,就像这飘雪与落樱,虽然无限美丽,但却转瞬即逝。若是平平无奇倒也罢了,逝去也不叫人怜惜,可偏偏易逝的都是这些美丽可贵的人与事,叫人如何不惆怅。其实何止妙龄的女子,何止落樱飘雪,这世间但凡一切美好之物,哪一样又不是顷刻间便化为乌有呢?

雪景、樱花和少女,残留的第一页上描绘的是这样一番景致,字里行间透出作者的敏感与细腻,应是作者某日亲历的笔记。文字勾起我的兴趣,我坐下来,把笔记本平摊在膝盖上继续翻阅。乳白色的灯光洒在纸上,像是弥漫了一层薄雾。

临街的老屋,那是外婆的房子,时间是盛夏的某个傍晚,空气沉闷,酷热。倏忽间,天色骤变,不消片刻功夫,大雨倾盆而下。卧室的窗户大开着,骤起的狂风将窗帘高高掀起,雨水也因大风飘进卧室,溅落在你脸上,凉丝丝的。你身上的暑气一扫而光,但你却并不打算将窗户关上,你惬意地靠在床头,就想这样舒服地躺着,沉醉其中。或许是过于舒适而又忘情的缘故,你竟悄然睡去,连你自己都没有意识到。雨渐渐停了,窗外的工地继续开始施工,电锯和推土机又开始轰鸣,可你却丝毫不觉得这是扰人的噪音,你听着这些声音,迷迷糊糊,似睡又似醒,同时似乎闻到了炊烟的味道。你感觉有个人在你耳边轻声呼唤,你睁眼一看,原来是外婆。外婆说小懒猫,快别睡了,天都黑了,该吃饭了。你望向窗外,果然一轮明月早已悬在半空,你竟不知道原来已经这么晚了。

这一页描绘的是心旷神怡的夏日傍晚,读完有一种慵懒的感觉。这之后空了两页,然后是一篇完整的小说。

卑劣的爱

生活在如此纷乱的时代,从诸侯国君到平头百姓,每个人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狼烟四起,征伐无休。

越国的宫殿倒是依旧保持着恢弘大气的模样,朱红漆柱,翘起的飞檐,金砖筑砌的高台,还有那雕饰精美的玉石栏杆。

越王端坐在御座上,维持着一个君主最后的体面与尊严。吴国眼见兵临城下,败退的军报,战马的嘶鸣,战士的厮杀之声不绝于耳,硝烟令天色也变得昏沉。

城破,越人降。

吴王没有诛杀越王,他昭告天下,封这个亡国之君为养马官,将他放逐到南山养马,要让其永远活在亡国的屈辱之中。

越王的宠妃西子以姿色冠绝天下,吴王将她虏回吴都,他甚至认为得到这样一个女子比灭掉整个越国更要令人振奋。他为她修建了新的寝宫,寝宫的规制远胜其他妃嫔。

西子虽说依旧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脸上总是挂着深深的愁容,同时也一直拒绝侍寝这位容貌粗鄙的新大王。这反倒令骁勇的吴王越发痴迷,他想要真正俘获她的芳心,因此并未采取强迫的手段,只是一味由着她的性子。

越国的内廷宫女和宦官悉数充没到吴都内廷,虽然免于杀身之祸,虽然依旧干着伺候主子的差事,但是身份却更加卑贱了。

其中一位老谋的老宦官看到了机遇,决定攀求一场富贵。他毛遂自荐,表示自己可以让西子回心转意,令其心甘情愿地服侍吴王。

于是他带着敕令来到西子的寝宫,随同前往的还有他的心腹小厮。待到屏退左右,于这恢弘的寝宫之内,便只剩下这昔日的一主二仆了。

“主子安康,老奴叩首。”老宦官跪拜在地。

老宦官的出现勾起西子对亡国的哀思,她忍不住抽出丝绢抹起了眼泪。

“老先生不必多礼,今时不同往日,你我都是亡国之人,何必还拘泥如此。”

“一日侍主,终身侍主,您永远都是老奴的主子,老奴跪拜主子,是老奴应尽的本分呀。”老宦官亦涕泪流,“老奴得知主子幽禁深宫,终日茶饭不思,神形日渐衰毁,知主子定是对故土思怀不下,老奴日夜为主子担忧,特来探望。”

“老先生有心了,您也要保重身体才是。”

“谢主子垂怜。可是,主子呀,老奴有几句忤逆之言,不知当讲不当讲。”老宦官话锋突转,西子脸上微微闪过一丝异样的神色。

“老先生但说无妨。”

“主子,依老奴来看,主子虽是女儿之身,可气节却不输给这普天之下的任何一个男子,就连吴国人也无不交口称赞,说主子不慕富贵,不事二君,是唯一敢抗拒吴王的人,老奴好生敬佩主子。”

西子未言语,只是静默地坐着。

“只不过……哎,其实主子啊,像你我这样的人,即便成全了气节,又哪里会有什么人真正地将你我看重呢。”老宦官悲哀地慨叹道,“老奴生来卑贱,伺候主子是老奴的本分,可就算如您这般的主子,不也同样要伺候更大的主子吗?你我这样的人,生来就是看人脸色才能苟活的命运啊。想您伺候昔日国君的那些日子里,不也是终日战战兢兢,稍有差池便会招致莫大的灾祸吗?他们对我们生杀予夺,何时讲过些许情面?您念念不忘昔日的国君,为他守节,可在破城之日,他却将你拱手相让,以保全自己的性命,所有人想到的都只是自己啊。国难当头的那些日子,他的脾气多糟糕呀,动则株连,动则将人枭首示众,他不是也动过把你打入冷宫的念头么?哎,你我这些侍奉帝王家的人,哪里曾有一点做人的尊严哟。”

西子依旧静默地听着,哀伤的神色更重了些。

“主子有所不知,自您来到吴国之后,这位新大王便冷落了其他的妃嫔,您如此抗拒他,他还一味迁就您,此举早已招致其他妃嫔的怨恨,但也正是因为新大王的偏宠,她们才有所忌惮,不敢冒然加害于您。依老奴来看,当下您唯有趁此机会主动博得大王的欢心,才有机会来扶植自己的势力,日后方能抵御那些蛇蝎之人的迫害呀。”老宦官继续不动声色地说道,“主子啊,人的耐心都是有限度的,一旦这位大王某日对主子失去了耐心,那群蛇蝎之人定会疯狂报复,您于此地又全无可仰仗之人,在这阴惨惨的后宫之内,您怎可能得到好的结局呢?主子恐怕还记得吧,昔日那位被您夺宠的贵妃不正是如此么,不出两年就香消玉损,您想必也不愿遭受这般折磨吧?”

老宦官停顿片刻,观察西子的反应。他见她似乎面露惧色,暗自窃喜。

“其实啊,话又说回来,主子即便迎合了他,也不过得短暂的安乐,他们这些做帝王的,从来都是喜新厌旧之徒,您看如今这位大王,不是因为有了您就冷落了以前的那些爱妾么,您能保证他什么时候就不把您冷落?所以说啊,人生在世,草木一秋,反正最终都是悲戚的命运,莫不如得一日富贵快活便享一日的富贵快活,尤其是你们这些可怜的女子,不在容颜上好的时候多享一些富贵快活,等到人老珠黄,便只能顾影自怜喽。”

西子听罢,那张过度忧伤的脸显得越发苍白。

“而且,主子呀,您就算不替自己想,您也得替越王想想啊。吴王现今放逐越王去养马,好歹还是保全了越王的性命,可您若还是这般抗拒吴王,打不准吴王哪天失了耐心,要报复在越王的身上,那时候您可就成了越国的罪人呐。”

“但是国君待我恩重,我怎能背叛国君。”一阵沉默之后,她终于开口了。

老宦官等的便是这一刻,他料到她会这样说,他突然抢前一步,一把抓住西子的手腕。

“不能背叛国君,您难道就从来没有背叛过国君,您和范相……”

“老先生何出此言。”老宦官的话令她大惊失色。

“我何出此言?我何出此言恐怕您自己心里最是清楚吧,你们瞒得了别人,可你们却瞒不住我。那个姓范的匹夫,在将你进献给越王之前,他不过是个没有爵位的商贾鼠辈,正是把你献给了越王,他才得以一步一步爬到丞相的位置。你和他之间,恐怕从来就没有那么清白吧?在他做了丞相以后,你和他趁越王出征之际,偷偷相见也不止一次两次了吧?你抗拒吴王,恐怕不是不想背叛越王,而是心里一直装着范相吧。”

西子因受到惊吓而掀翻了面前的桌案,她紧紧咬住丝绢,额头上渗出了冷汗。

一直匍匐于地的小厮亦为之一惊,他也一直以为西子心里只有越王,却没料到她和范相之间竟有如此纠葛。小厮其实一直深恋着眼前这个女人,亡国之际他本有机会 *** 而去,但他见到她被吴人虏去,于是自己也甘心做了俘虏,以期可以伴其左右。奴仆迷恋主子,这是大逆不道之事,他只能深埋在心底,更令其不得释怀之事在于,他是个阉人,又有哪个女人会接受一个阉人的爱呢。

老宦官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坐定,束了束衣冠。

“何必再故作清高,那个姓范的舍得把你进献给越王,说明他也不过是把你当作一枚棋子,为了这样的一个男人,冒着杀身之祸拒绝如日中天的吴王,老奴希望主子还是好好思量思量吧。”

老宦官得逞了,她终于委身吴王。吴王大悦,对其重赏,老宦官恳请安排小厮侍奉西子,吴王允诺。老宦官对小厮耳语道:“看紧这个女人,你我的富贵可全都在她身上了。”

谁也未曾料到,五年之后,昔日的亡国之君竟然重振旗鼓,大破吴军。复仇的军队攻破吴都,五年前吴人如何对待越人,越人今天就要如何对待吴人,并且让他们加倍偿还。

吴王如梦方醒,奈何大势已去,他知道越王永记着自己给他的那些屈辱,自己的结局可想而知,他不想受越人的 *** ,决心引颈殉国。他拔剑长啸,在殉国之前,他要先诛杀了这个叫西子的美人,此刻他不再贪恋她的美色,吴国之所以沦落至此,就是因为自己终日与她寻欢作乐呀。

老宦官早已收拾了细软,他要趁着战乱自逃性命,奔逃之中他撞见了小厮,小厮不仅没有奔逃的打算,反而要去寻那西子。

“痴儿,还不速速随我同去,纵使你找到了她,护佑她重回越都,可你已知她和范相的苟且之事,她断然不会保全你的性命,何必送死!”

小厮不为所动,他心如磐石,于一片厮杀之中寻回西子的寝宫,赶在吴王举剑刺下那一刻,他抢先一步将越王刺倒。

重新迎回夫人的消息传到越王耳中,他迫切想尽快见到昔日的爱妾,于是攻城的大将便派出一队人马,先行护送夫人回故都。

相伴西子左右的,依旧还是那个忠诚的小厮。

护送夫人的队伍在途中遇见了另一队越军,他们的任务是押解一个叛国的贼子回去受刑,这个贼子不是别人,正是那范相。昔日吴国进攻越国之际,范相料到越国难以支撑,便答应做了吴国的内应,吴军能轻松击败越军,范相功不可没。灭了越国后,吴王赏赐他爵位和金银,如今吴国又被越国所灭,他便又成了越军的俘虏。

是夜,两军同栖息于一处驿站,西子含泪跪倒于小厮身前,恳求小厮相助。小厮心如刀绞,奈何自己对她一片深情,又怎会拒绝呢。

西子令犒赏众军士,她要献舞为乐。冠绝天下的美人近在眼前为自己献舞,众军士都看得呆了,于是觥筹交错,尽情畅饮,至半夜,尽皆醉死过去。

小厮便趁此打开了羁押范相的囚车,这正是西子求他相助的事情,主仆三人星夜快马奔逃而去。

西子一直都深恋着范相,当初若不是范相收留,她恐怕早已饿死在街头,她不想再回那故都的深宫,只希望余生能与范相厮守。

三人一路奔逃至楚国国境,正欲歇整,范相却突然拔出匕首,一把将小厮刺倒。

西子大骇,抚尸痛哭。

“ *** ,住声,如此卑贱的宫奴,何必为其伤悲。”范相喝道,“眼下楚国日盛,楚王久慕你的风采,我将你献于楚王为妃,强过那吴王百倍。只要能得楚王欢心,你我同样能有尊贵的地位,同样可享无尽的荣华,同样有尽供差遣的奴仆,这才是我们应当享有的日子。眼下这乱世,如不依附这些王公霸主,便只能如此等卑贱的宫奴一样苟活于世,所以你也顺从了吧,有我在,断不会让你过飘零的日子。”

夕阳残照如血,她无力反抗。

很精彩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尤为出色,文字也处理得很干净。我看得入迷了,竟也忍不住同情起西子和小厮来。

继续往后翻,小说之后是一页流水日记,对整个一天行动的记录:

六点,自然醒,三个月来最早的一次,出去跑步,今天休息。雾天,不敢跑太快,有点寒意。在广场上一直坐到十点,雾也散了,原路返回。路过火葬场,那根大烟囱又开始吞云吐雾了,我迟早也会被推进去烧掉。不是很累,但也没事干,午睡,中间醒过来一次,又睡着了,五点才爬起来,头重脚轻,睡得太沉了。肚子不饿,昨天吃剩的面包变味了,扔掉。无事可做,躺在床上,吃了几颗安眠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睡着了。阴郁的一天,毫无起色。

继续往后翻,几段话写在页面正中央:

如今的我就像独自驾驶着一只单薄的小舟,飞驰在时间的急流当中,没有人替我领航,一切只能靠我自己,每每想到这里,难以排解的哀愁便会涌上心头。我时刻小心着,一点不能松懈,以防小舟倾覆。我没有时间观赏沿途的风景,但我又何尝不想好好赏玩沿途的风景呢,可是船上只有我一个人,只要我一分心,我就可能撞上沿途的暗礁。

能有什么办法呢,我没得选择,好辛苦,有时候真得快要坚持不住。悲哀不是你不去追求幸福,而是在你无数次的追求过后,你发现自己永远也不可能得到那幸福。

写到这里就结束了,像被拦腰斩断一样戛然而止,再往下翻,一片空白,继续往后翻,空白,空白,还是空白。

我喜欢这个笔记本上的文字,尤其是那篇小说描述的故事,令人回味无穷。我一向以会写点东西自居,所以对于同样爱写东西的人,自然而生一种惺惺相惜的情谊。这个笔记本的主人想必也是一个爱写东西的人,每一个喜欢写东西的人都会非常珍视自己的手稿,这位朋友肯定正为手稿的丢失而着急呢吧,看来我今天要做件好事了。

我拿着笔记本径直走向借阅登记处,把它交给了图书管理员,管理员会把大家遗落在这里的物件统一放在失物认领处,等待它们的主人来认领。

易莉是话剧社的台柱子,所有剧目她都是当仁不让的女主角。她家境优渥,学习勤奋,才华和外貌同样出色,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成熟与优雅,无论到哪都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更难能可贵的是,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孩,却一点也不傲慢,待人接物总是谦逊有礼,表现出良好的教养。她是我的学姐,是她引荐我加入的话剧社。我们都喜欢在话剧社待着,大多数时候并没什么事情可做,只是为了和她说上几句话,心情也因此变得明媚。

易莉很热情,她组织活动,给我介绍女同学,一个叫童小萌的女孩,人如其名,赫本式的短发,精致的装扮,双眸透出一股不可多得灵气。

“写东西是不是很费脑子?”童小萌问我。

“其实还好,只要你喜欢的话。”我说。

“真羡慕你们这些会写东西的人,回头我也写,到时候你帮我看看,指点指点。”

“言重了,大家互相交流,互相学习。”我说。

童小萌活泼可爱,是一个很快乐很有感染力的女孩,她总在笑,笑起来有迷人的酒窝。她喜欢音乐,是学校广播台的骨干。每天中午、晚上还有下晚自习的时候,广播台都会播放音乐,只要是童小萌值班,她选的歌曲都无可挑剔,和季节、天气、人的情绪相得益彰,恰到好处。她选的歌曲和她的笑声一样有感染力,时而轻松热烈,时而深情款款,能充分调动你的情绪。她最近喜欢播Avril的歌,《Complicated》、《Innocence》、《My Happy Ending》循环播放。中午,阳光明媚,心情欢畅,虽然Avri早已经不流行了,但这些熟悉的旋律一响起,却还是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刹那间把你点燃,好像把你带回了那个阳光灿烂的高中时代。

易莉太完美了,我们迷恋她,但却因为自惭形秽而不敢有任何非分的想法。易莉有男朋友,她的男朋友叫林森。林森也是话剧社的,背景显赫,父亲据说是某省政界的要员。这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他们的起点似乎就是我们这种人的终点,有时候也不免让你感慨命运的不公平,但你又无话可说,因为他们并非那种浑浑噩噩的二世祖,他们各方面的能力都要比你高出一大截,光是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自信就令你望尘莫及。林森配的上易莉,也只有他才配的上易莉。像我们迷恋易莉学姐一样,女生们也迷恋林森,她们叫他五木哥哥,这种戏谑而又略带亲昵的叫法能让她们觉得自己和林森关系亲近。童小萌每次都叫的特别欢快,每次易莉和林森约会,她都要跟着一起,而且把我拉上。

“来嘛,来嘛,一起去嘛,男神女神多养眼啊,就算当电灯泡也心甘情愿啊。”童小萌拽着我。

“是啊,一起吧。”易莉也温婉笑道。

我心里自然是乐意的,只是故作推脱而已,只要能和易莉待在一起,干什么我都愿意。

“简直了,简直了,这两个人怎么能这么完美,这么能这么般配,还让不让其他人活了。”易莉和林森走在前面,我和童小萌走在后面,童小萌一脸花痴的样子,冲我摇头吐舌,样子可爱极了。

易莉马上就要毕业了,这将是她最后一次在新月话剧社演出,是她的告别演出,大家自是越发期待。我不敢奢求和她发生什么故事,我只希望自己能为她做点什么。我想为她创作精彩的剧目,作为送给她的毕业礼物,这个想法不是现在才有的,从我看到她的第一眼起,从她把我引荐到话剧社的那一天开始,这个想法就已经在我心中扎下了根。有时候我耽于幻想,脑子里会勾勒出这样一副画面,多年以后,易莉早把大学期间的一切都淡忘了,有一天,当她翻阅自己年轻时候演出的照片,她看到了自己曾经出演过的某个角色,她细细回味,终于想起了这个角色背后的故事,她说,那部剧写的真好,我要感谢写那部剧的人,我永远都会记得他。

我创作的剧目被选中了,易莉的毕业演出将出演我写的故事。可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胆战心惊,我只想找个地方躲起来,任谁也找不到我。我去广播台找童小萌,她正悠闲地享受着音乐。

“怎么看起来垂头丧气的,你的话剧不是被选中了吗?我都还没来得及恭喜你呢。”童小萌不解。

“别笑话我了。”我说。

“瞧你,蔫头耷脑的样子,得了好事还不开心。哦,我知道了,你是觉得来日无多,觉得易莉学姐演完你的剧,然后就将永远离开,所以你就悲从中来,是吧。”

“不是,这都哪跟哪啊。”

“想开点吧,少年。女神注定是要飞走的,不会飞走的那还能叫女神吗?好啦,别想这么多,听首歌吧,让音乐来抚慰你的多愁善感,音乐永远是最好的解药。”

她说要以毒攻毒,给我来首应景的,放了一首Beatles的《Let It Be》。歌词和旋律压得我闯不过气,像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绝大讽刺。我的颓丧与易莉无关,从我下定决定的那一刻起,我曾经自以为是的骄傲与尊严就彻底粉碎了。我是个小偷,我 *** 至极。我写的故事都太平庸了,没有胜出的把握,但我太珍视这次机会了,为了易莉,我不能输。于是我想起了笔记本上的那个故事,那是个足够精彩的故事。那个故事名为《卑劣的爱》,多么讽刺啊,卑劣,这两个字恰是对我最好的注解。我将卑劣二字贯彻到底了,我不敢再沿用这个名字,因为这两个字让我心虚胆颤,所以我将故事的名字改为了《战国时期的爱情》。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心虚不已,我现在唯一害怕的是故事的主人找上门来,当着众人的面将我拆穿,让我声名扫地,让我在易莉心中的形象一落千丈,我希望这种情况永远也不要发生。

我正暗自祈祷的时候,一个女孩进来了,来找童小萌的。这个女孩很眼熟,肯定在哪里见过,我立刻就想起来了,她是图书馆的管理员。她在图书馆显得很另类,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大多都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一副丧失了生活热情的颓丧模样,唯有她是个例外。她很年轻,年纪和我们不相上下,不像那些人那么颓丧,虽然她平素也很安静,但这种安静无法掩盖她对于生活的好奇与热情。我去图书馆的时候经常看见她,但从来没和她说过话,有时候恰好迎面遇见,四目相对,也只是象征性地点头示意。童小萌介绍她给我认识,她叫程雯,两人是在福利院做义工的时候认识的,因为都喜欢音乐,所以成了要好的朋友。

“程雯会很多乐器,吉他弹得特别好,有机会让她给你露一手,绝对厉害。”童小萌说。

程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她有些腼腆,看了我一眼,然后眼神就躲开了。

程雯不是图书馆的正式员工,她没有编制,劳务派遣。她家庭条件不好,初中毕业就中断了学业,早早步入社会。她颇有文艺细胞,所有的乐器都是自学成才,同时喜欢阅读,所以图书馆的工作对她来说颇为理想,因为有看不完的书。图书馆的工作相对清闲,轮班制,上一天休息一天,她同时还在一家福利院做义工,那家福利院正好也是我们学校定点的义务服务中心,学校定期会组织学生过去义务劳动,她和童小萌就是因此而结缘。虽然在大学工作,但她没有读过大学,有时能从她的言语中感受到她对大学生活的向往,同时也透出些许的自卑。熟识了以后,她经常来找我们,我们带她一起去上课,一起去听讲座,刚开始她极力推辞,觉得这样不好,我们鼓励她,让她放下心中顾虑,她终于慢慢放松下来。她听课的时候极认真,我和童小萌常常听到一半就倦了,想翘课逃走,但看到她认真的模样,不忍扫她的兴,只好留下来继续陪她。

为了感谢我们对她的关照,她决定请我们吃饭。她挑了一家很别致的地方,就是那家叫“般若居”的素食餐厅,那家餐厅我素有耳闻,但却一直未曾光顾。她还给我们带了礼物,给童小萌的是一个耳机,给我的是一本精装本《施笃姆小说集》。餐厅播放着清淡的佛家音乐,婉转悠扬的音律叫人心旷神怡。我们点了沙茶焖莲丸,荷叶烙饼,泉水豆腐,还有宫保猴菇丁,主食是饺子,喝的东西点的是店家特制的一种乳白色饮料,和小米酒有些相似。素食的味道棒极了,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决定以后要多来这家餐厅。她给我们讲述她的经历,她有个姐姐,父亲一直想要个儿子,但始终未能如愿。她父亲重男轻女,把没有儿子的怨恨都发泄在她们姐妹身上,同时很粗鲁地对待她们的母亲。他酗酒,而且家暴。家庭经济状况不济是姐妹俩早早辍学的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在她们的父亲,父亲不愿意供她们读书,逼着她们早点出去挣钱。她说她最多的时候一天打六份工,一天下来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而且她那时候还不到十五岁,我和童小萌惊愕不已。她和我们讲述她的心路历程,她似乎很讨厌自己的过去,她说自己一直幻想能登上一辆没有终点的列车,逃离自己不喜欢的地方,列车不断向前,永远向前,她找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每一天看见的都是全新的风景,若是发现眼前的景色令自己心驰神往,就下去小住一段时间,永远也不回头,就这样一路向前,一直到自己行将就木的那一天。她有段时间状态很糟糕,于是辞去了工作,流浪,靠卖唱为生。她没有目的地,就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不在乎终点,独自茫然前行。她背着吉他穿梭在街头巷尾,在火车站、在天桥、在公园里,唱自己想唱的歌。有时候也会拦顺风车,有些好心人愿意载她一程,每一个载她的人都问她为何要做这样孤独的旅行,她回答说没有原因,他们就疑惑地望着她,一副难以理解的模样。出乎她意料的是,他们也都乐于向她倾诉自己的各种不顺心和不如意,似乎都有无尽的苦水,同时也乐得找到一个愿意倾听的伙伴。她说兴许因为大家都是萍水相逢的缘故,彼此没有顾及,所以他们才愿意吐露心声。听旁人倾吐自己的种种不快,她也难免想要倾诉一番,她本身也有满肚子不安的情绪需要排遣,可面对全然陌生的面孔,她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们问她这样独自漂泊在外是种什么样的感受,她说没有其他,就是茫然,同时更多地体会到无以排解的孤独,看到无数男男女女从自己眼前走过,他们都有着落,有属于自己的位置,可自己却一无所有,不知道自己属于哪里,不知道自己该去往何方。有时候她会独自坐在一个寂静的角落,或是公园一角,或是寂静的河边,独自在寒冷的月光中抱着自己的膝盖,悲哀得难以自持。于是就找来一堆啤酒,把喝空的易拉罐用力踢远,像在踢开自己无法挣脱的困境。情绪平复下来以后,就一个人自弹自唱,尽可能唱一些欢乐的曲子,去想一些快乐的事情。偶尔也会有人过来搭讪,但大多是些装腔作势之徒,看似温文尔雅,实则粗鄙不堪,和他们纠缠只会落得失望,孤寂的感觉反倒越发强烈。幸而弹得一手吉他,否则真是束手无策,音乐伴她度过无数个煎熬的夜晚。

吃完晚饭我们又坐了一会,聊了点杂七杂八的事情,然后起身离开。时间尚早,我们决定顺着街道漫无目的的闲逛。我们穿过中心公园,高大的梧桐在夜空下把星空衬托的愈发寥廓幽远,头顶的天穹带有一抹紫蓝色的流光,窸窣作响的梧桐叶似在轻抚星辰,在水泥道上落下零碎的暗影。月光下,粼粼湖水在建筑物的墙壁上倒印出起伏流动的波纹。居民在公园里踩着鹅卵石铺就的小道夜跑,踢踏的脚步声和夜色相得益彰,铁栅栏围起来的舞池里放着欢快的音乐,退休的老人快活地跟着节拍练习舞蹈,湖边的石凳上坐着浓情绵绵的对对情侣,阵阵风吹过,把他们的情话都吹散了。行至建明路口,我们分别,同时相约第二天一起去福利院做义工。我把童小萌送到宿舍楼下,然后自己一个人绕着学校的田径场跑了几圈,后背有些微微出汗。这段时间我没有再去想剧本的事,我尝试尽量淡忘这件事,但我心里还是惴惴不安,总感觉背后有个人跟着自己,总担心背后那人会对自己大喊一声,喂,哥们,咱们还是聊聊你写的那个剧本吧,你这个贼。我放慢脚步,抬头仰望天空,仰望这空透的夜色,天空就像一颗流动的琥珀,似乎随时都会有晶莹的液体要滴落下来,锅炉房的大烟囱吐出肥润的浅灰色的烟,烟笔直地向上,如汩汩涌出的清泉。我解开衬衣上面的两粒扣子,慢慢踱回宿舍,回到宿舍楼刚一坐下就熄灯断电了,我摸黑草草洗漱完毕,躺到床上一觉到天明。

起得很早,盥洗室一个人也没有,我洗脸刷牙,对着镜子检查了一下胡须的生长状况,还算干净,没有重新刮一次的必要。程雯和童小萌已经在校门口等着我了,我们叫了一辆小篷车,这样的小车在这里随处可见,车厢横放两把长凳,差不多能坐四个人,车身两侧的斗篷各开一个方形小窗,能一览窗外的风景。沐浴在晨曦之中,空气清新又带点冰凉,一层薄薄的雾气若有似无地漂浮在你眼前,让你忍不住伸手去抓。车棚边缘挂着一排晶莹的露珠,随着车身的颠簸来回荡漾,可又迟迟不肯掉下来,似乎还在眷恋着什么。太阳照进来了,露珠闪耀出迷人的光,阳光似乎给它们增添了重量,它们终于簌簌落下,像果子成熟而坠落。时间尚早,街上的店门都还没开,可公交站牌旁却已经挤满了赶着去上班的男男女女,无一例外的一脸疲态。穿过中心区继续往前,两侧的建筑越来越少,高度也逐渐降低。气温渐渐升起来了,拂面的风也变得暖暖的,等到了下一个岔口,我们从大路上撤下来,拐进一条蜿蜒的石板小道。小道由青石铺砌而成,石头早已被磨得极为平坦,一点也不觉得颠簸。小道两旁是成片的竹林,竹林郁郁葱葱,竹叶打着旋儿悠悠下落,偶尔会落到车棚里来。穿过石板小道,重又回到宽广的马路,没过一会儿,小篷车缓缓停下,到了。

福利院的院门朴素至极,若不是刻意寻找,很容易就错过。院落的左侧是一排镶嵌着白色瓷砖的房间,另一侧是一栋六边形的建筑,一栋四层小楼正对大门,小楼前面是花圃和长廊,长廊上有墨绿的藤蔓,过道上摆着几张白色的靠椅。白色的房子是食堂,六边形的那栋是活动中心,里面有台球室、乒乓球桌和报刊阅览室,还有个小礼堂,平常就在小礼堂举办集体活动。正对大门的小楼是老人的寓所,窗户上贴满剪纸图案,窗台上摆着各式盆栽植物,阳台上摆着几张老旧的藤椅,恰似孤独的老人。院子里有一方水塘,里面成群的鲤鱼游动,水塘边上有座四翼攒尖的凉亭,里面安置有供人休憩的石墩。院里种满银杏和小叶杨,都是志愿者捐赠的,每一株树上都贴有一块铁牌,上面标注着捐赠者的名字。院长是个很有善心的人,她一手建造了这家福利院,收留了很多孤寡老人。程雯的母亲也曾在这住过,但她已经不在了,食道癌。因为感念院长对母亲的照顾,所以程雯经常义务过来帮忙。

庭院的东南角有一个简易的木笼,里面饲养着一对雉鸡,几只鸽子,还有一只八哥。那只八哥叫小豆子,程雯说它以前还会背唐诗。小豆子的主人是个老爷子,老爷子有天带它出去遛弯,把鸟笼挂在树上,自己在树荫下抽烟,然后突然就晕倒了,心肌梗塞。老爷子没有抢救回来,老爷子走了以后,小豆子也不像以前那么机灵了,它把唐诗全都忘了,只会说“你好”和“早上好”了。

礼堂里面有一架老式钢琴,斑驳的墙壁给人一种沧桑感。程雯带领老人们练习大合唱,今天练习的曲子是《我爱你塞北的雪》。在正式练习之前,他们把上次练习的《南泥湾》又一起合唱了几遍。我和童小萌无所适从,程雯让我们注意观察,要是哪个老人面露难色,就过去看看他有什么需要帮助的,给他一些安慰和鼓励。程雯专注地弹奏钢琴,老人们手捧乐谱,认真地歌唱,悠扬的乐声像一缕轻烟一样飘出窗外,飘到山头,飘回他们每一个人的青春时代。

程雯给我们讲述院长的故事,院长是个用情至深的女人,她曾经爱过一个诗人,后来诗人卧轨自杀了,于是院长终生未再嫁。诗人赴死之前给院长写过一封信,信中说他到了北方,一个边陲小镇,小镇很安静,那里的人们也很友好,他们与世无争,过着简单的日子。诗人说他路过一家音像店,里面播放着他最喜欢的曲子——《Bella ciao》,他说他已经好久没听过这首曲子了,他靠在店门口的石柱上,就这样静静地听着,店主人看见了他,冲他微笑示意,他亦点头向他示好。他说自己听着听着,就情难自禁地想起了老朋友,想起了过往那些岁月,想起了院长。他说他有无数的话想对院长说,却不知该从何说起,想诉诸笔端,却同样一个字也落不下来。他说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丛林掩映下的一栋木屋,木屋里面有书橱,周围是平坦的草地和五颜六色的花,一切都是新的,没有过去的痕迹。他说他想带院长过去看一看,他觉得院长也一定会喜欢那个地方,可是等到梦醒了,却发现周遭空空如也,唯有一望无际的黑暗,就连那天上的星辰,也不知隐没去了何处。诗人虽然离开了,但诗人念念不忘的梦境却保留了下来,院长在后山复原了诗人的梦境,后山有平坦的草地,有五颜六色的花,有苍天的古树,有宁静的木屋,诗人常自诩为一块孤独的石头,院长便在古树下安置了一块石头,她将石头当作诗人的化身,希望诗人能长久地居于自己的心仪之所。

院长和诗人的故事激起我和童小萌极大的兴趣,于是程雯带我们去后山。从福利院后门出去,途经一条小道,小道蜿蜒曲折,路面低洼处有几湾浅浅的水坑。小道本身并无任何不同,有一些凌乱的杂草荆棘,有一些零散的碎石瓦砾,可走到小道尽头,眼前的景致却豁然开朗,像是落入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那是一片开阔的芳草地,满目苍翠尽收眼底,林木在草地上投下片片阴翳,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洒下来,又在阴翳之处点染下零碎的金色痕迹。清风徐来,草尖微微颤动,由点及面,迅速浸染开去,像水面绽开的波纹。闭眼深吸一口气,青草的味道沁入肺腑,好像自己都已经不再是自己了,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了。等到抬头望时,风将树叶吹得簌簌沙沙,阳光此刻就像湖面的水,被树叶枝杈撩得碎了,一两片叶子落下来,阳光正好打在落叶之上,落叶就好似突然在你眼前消失不见了一样,它被阳光吞没了。举目眺望,在草地的尽头,是连绵的山丘,柔和的山脊线起起伏伏,直通向遥远的天边。

陈雯闭着眼睛,细长的睫毛在金色的阳光下微微颤动,似乎早已沉醉其中。她说她常幻想自己变成一个小人儿,这林草地对她来说就是一座浩渺的森林,她独自在森林中行走,累了就躺在草叶上休息,渴了就喝叶尖上滴落下来的露水。她说她惧怕真实世界的纷繁复杂,所以总幻想不切实际的东西,把自己变得渺小,把自己变得轻盈,就好像活在童话世界里一样。

我们继续往里,翻过一个山头,古树映入眼帘。古树极粗壮,枝繁叶茂,树干上有奇形怪状的树瘤,根部爬满潮湿藓类,给人历经沧桑之感。古树据说有几百岁的年纪,要是再早一些过来,还能看见白色的花,现在过了时候,花期已经过了。程雯说那些花像开在树上的莲花,一朵朵簇拥着,有一种梦幻之美。程雯常过来看古树,和它说话,她觉得古树能听懂她说的话,她背靠大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她常常问大树,问这天地间只剩下它自己,它会不会觉得孤独。她说自己常常会有孤独的感觉,她将自己的感受说与大树听,问它是否能够理解。她说一开始的时候,这个地方肯定不是只有大树自己,只是漫长的岁月过去了,它的那些亲人,它的那些伙伴,它们都老了,都逝去了,最后只剩下它自己了。可她又觉得自己把大树想得太脆弱了,大树熬过了漫长的岁月,经历了无数狂风暴雨,依然还能葆有旺盛的生命,依然还能开出绚烂的花,它应该最为强大,最为坚韧才是,怎么会觉得孤独呢?她说只有像她这样脆弱的人,才总会有孤独的感受。

古树是院长偶然间发现的,那时候她还很年轻,那天她同往日一样在后山漫步,突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不消片刻功夫,暴雨一泄如注。院长想找地方躲避,却发现丛林之中惊起一群飞鸟,雨势太大,那些低矮稀疏的灌木无法为它们抵挡住暴雨的袭击,这样的暴雨随时可能夺去它们的性命。它们惊恐不已,拼命往同一个方向飞。尽管它们用尽了最大的力气,用尽了最快的速度,但还是有许多小鸟被击落在地,浑身湿漉漉的,在草地上匍匐挣扎,奄奄一息。她眼见一只一只小鸟就这样被击落,只觉得悲痛不已,她想要救这些小鸟,可是落在地上的鸟儿实在太多,她顾得来这只,顾不来那只,最后自己也摔倒了,怀里揣着那一堆小鸟又全都落入泥泞之中。眼见这些脆弱的生命在顷刻间陨灭,她再也难以自持,不顾一切地失声痛哭。等到雨势渐渐小了,被暴雨击落的鸟儿却也大多闭上了眼睛,只有零星几只挣扎着站了起来,但它们已经没有力气再飞上天空了,它们踉踉跄跄地扑腾着,只想躲到安全的地方去。院长伤心极了,她拿衣裳兜着鸟儿们的尸体,循着它们想要飞往的方向去,鸟儿们都在往那个方向逃,那里应该是能给与它们安全与庇佑的地方。循着那个方向,院长最后找到了这棵大树,鸟儿们想要逃往的地方就是这里。有幸逃过来的鸟儿惊魂甫定,它们歇在树上,瑟瑟发抖,紧紧靠在一起。院长在大树底下挖了一个坑,把鸟儿全都葬在这里,歇在树上的那些鸟儿静默地望着自己的同伴,似乎在做最后的告别。院长许了一个愿,她希望等到来年的春天,埋葬鸟儿的地方长出另一棵一模一样的大树,大树吸收阳光和雨露,飞快地生长,很快就长得和这株大树一般高,它是大树的新朋友,从此片刻不离地陪着它,永远也不分开。新生的大树同样也开出洁白的花,蜜蜂过来了,蝴蝶也过来了,这些绚烂的花儿最后结出一颗颗硕大的果实,在太阳的炙烤下,这些果实由青翠变成金黄,最后毕剥一声裂开,打里面飞出来无数只快活的小鸟,它们又全都复活了。

等到雨过天晴,院长惊诧不已,因为眼前景致恰如诗人信中所描绘的梦境。她认定一切都是诗人的灵魂在指引,死去的鸟儿就是诗人的灵魂,于是院长便定居于此,开办了福利院。她常来后山,在古树下安放了石头,建造了木屋。

程雯领我们去埋葬鸟儿的地方看,院长在那里种了月季,花开得正好。在埋葬鸟儿的不远处,有一块棱角分明的大石头,好像从天而降的一样,那就是诗人,一块孤独的石头。程雯有木屋的钥匙,木屋斑驳,布满岁月痕迹,里面有院长布置的书橱。我们走进木屋,内心感动不已。程雯说她羡慕院长,羡慕院长有一个自己真正爱的人,她说这就足够了,即便诗人自始至终或许都不知道院长有多爱他,即便诗人或许根本就不爱院长,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院长知道自己爱的是谁,知道自己的感情都托付给了谁,这样就不会有遗憾,就不会觉得孤单了。几十年如一日的深情,依偎在古树下,如星空一样永恒。我们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切,有一种坠入秘境的错觉,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幻,想要一直留在这里,却又怕打扰,破坏了此处的纯粹。带着难以言说的感动,我们小心翼翼离去,回去的路上我们一路无话,却又分明感到分外的满足。

童小萌找我,说易莉对剧本的结尾不太满意,觉得结尾太过阴暗,更主要的是,里面的范丞相一角太坏了,而这个角色是由林森来饰演的。

“你的故事太残忍了,范丞相并不爱西子,西子只是他的一个棋子,是他攫取荣华富贵的手段。但是易莉学姐和林森学长是真心相爱的,这是他们的告别演出,所以易莉学姐追求完美,想要故事和现实相统一,她不仅要林森学长在现实世界里爱她,她希望林森学长在戏剧世界里也一样爱她。但这是她的私心,她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为了满足私心而故意篡改情节,所以她不好意思和你讲,因此委托我和你说。你是这个剧本的主创,如果由你提出更改故事结局,别人也不会有意见。”童小萌说道,看起来有点不高兴。

我也不高兴,更准确来说,我是嫉妒,嫉妒易莉如此在乎林森,把和他相处的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得如此周到,甚至在戏剧世界里,也接受不了他对自己的背叛。但我接受了易莉的建议,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我不忍心让她失望。我同时也有自己的小算盘,我担心笔记本的主人有一天会找过来,但如果我把故事的结局改了,那我就可以说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我就有理由抵赖,从而洗脱自己的罪名。我删去了范丞相叛国的情节,他没有叛国,而是始终追随越王,卧薪尝胆,重振河山。故事的最后,越王复仇成功,西子和小厮重回故都,范丞相最终选择了爱情,他舍弃所有的荣华富贵,挂印而去,带着西子泛舟五湖,功成身退,而越王也宽恕了他们,只是为了保持王室的尊严,他昭告天下,二人已被处死,并且颁布禁令,不准任何人再提及他们。至于小厮,他因为诛杀吴王立下大功,得到了越王的重赏,从此摆脱了宫奴的命运。总之,更改后的故事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善恶有报,每个人都自得其所。

易莉从始至终没有直接和我谈过剧本更改的事,可能她还是觉得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让我更改剧本有些不太合适吧,所以她一直装作不知道这件事的样子,我也体谅她,从不在她面前提这件事。不过从童小萌口中得知,她对这个新的结局很满意,说是她想要的样子。能让易莉满意,我很开心,但同时伴随着失落。童小萌也很失落,她的失落甚至远甚于我,看起来心事重重,从最近广播台播放的音乐便能窥见一二,她不再播放Avril,她开始放《Zobie》, 放《Stairway to Heaven》。

话剧彩排的效果很好,很快就可以公演了。

童小萌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看纪录片。因为在图书馆干了件亏心事,所以我很少再去图书馆了,我总感觉那里有一双眼睛,就躲在某个阴暗的角落盯着我。为了打发时间,我迷上了看纪录片,从《美丽中国》到《鸟的迁徙》,再到《行星地球》,我发现纪录片是个宝藏,并不比阅读得来的满足感逊色。我更为偏爱讲诉动物世界和自然风光的片子,生动唯美的画面带给我一种身临其境之感。

童小萌和程雯在一起,两个人都喝了酒,童小萌舌头都开始打结了。这两个人怎么相约一起去喝酒了,真是奇怪。我赶紧出门,去找她们。

“我心情不好。”童小萌醉醺醺地说。

“怎么啦这是?”

“没怎么,就是心情不好,心情不好不需要理由。”她走起路来有些跌跌撞撞,我赶紧把她搀住。程雯的状态好一些,只是有些微醺,头脑还算清醒。

童小萌不想回宿舍,她问我刚才在干嘛,我说我在宿舍看纪录片,于是她也来了兴趣,让一起去广播台,说那里有电脑,有投影,反正这会儿也没什么事做,又不想睡觉,就一起去看纪录片好啦。

我拗不过她,只能送她回广播台,然后给她翻出来一大堆纪录片,任其挑选。她让我挑几部好的,把声音去掉,他不想听主持人的旁白,非要让我亲自来讲解。于是我就成了她们的讲解员,整个观影过程变成了一问一答的互动游戏。

“这蛇样子真怪,什么名堂?”

“马达加斯加滑猪鼻蛇。”

“这蜥蜴呢?”

“环颈鬃蜥。”

“这什么什么猪蛇干嘛老盯着这蜥蜴?”

“它要看它把蛋下到什么地方,然后趁其不备偷吃它的蛋。”

“这样啊,它怎么这么坏。”

“不对吧,一只鸵鸟,三头豹子联手捕杀,一头豹子搞不定吗?”

“这是策略,协作,为了节省体力,提高成功率。豹子虽然速度快,但是耐力差。”

“鸵鸟有这么厉害?”

“速度最快的鸟类,力量也很足,一脚可以踢断豹子的腿。”

“不都说鸵鸟傻乎乎的吗,遇到危险就把头埋到沙子里面,以为别人看不见它。”

“鸵鸟没有这么蠢。”

“那怎么没人养鸵鸟当坐骑呢,它跑的快,力气又大,虽说确实长得难看了点。”

“可能它们不太容易被驯化吧。”

“不对,我知道怎么回事了,因为鸵鸟脖子太细,你想啊,这么细的脖子,你怎么抱呢,所以不适合当坐骑。”

“这个……有这种可能吧。”

“那这三头豹子呢,它们相互认识吗?”

“这个……或许认识吧。”

“它们肯定认识,不然不会配合这么默契。”

“好嘛,那就算认识吧。”

“这鱼怎么长这个模样,叫个啥?”

“弹涂鱼。”

“它们干嘛老不停地蹦,吃多了不消化?”

“它们在求偶。”

“求偶?你意思是说,谁蹦得高,谁就能讨到媳妇?”

“是这样。”

“天啦,厉害了。我说,你怎么不去做条弹涂鱼,这样把妹就太容易了。”

“这个,不好这样比较吧。”

童小萌说是要看纪录片,其实只是为了找一件事情来转移注意力,排解糟糕的心情,她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纪录片上。她不愿意告诉我心情糟糕的原因,我也无可奈何,只能一直陪着她。程雯全程都很安静,相对童小萌来说,她总是更为理性,也更加克制。童小萌不想看纪录片了,她要看电影,看她最喜欢的那部,《这个杀手不太冷》。这部电影她反反复复看了无数遍,她喜欢这个童话一般的故事,她喜欢那个女孩,喜欢那个杀手。她尤为钟爱电影的片尾曲,《Shape Of My Heart》,她说这首曲子能带人进入一种奇幻的梦境。程雯也喜欢看电影,她最喜欢《当男人爱上女人》,她喜欢现实背景的影片,尤其是家庭题材,她喜欢那种舒缓沉稳的叙事风格。童小萌有点困了,躺在沙发上小憩,我想送她回宿舍,她让我不要碰她,她胃有点难受,不想动。程雯给她倒了一杯热水。我很意外,程雯说到了话剧的事,原来是童小萌给她讲的,童小萌把两个结局都给她讲了,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告诉她结局更改的原因。我希望她没有给她讲,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易莉因为个人原因干涉过剧本的创作。

“萌萌说你的理想是成为一个作家?”

“谈不上吧,就是偶尔喜欢写点东西。”

“你写的那个故事很精彩。”

“还好吧,希望正式演出的时候,大家会喜欢。”

“会的,大家一定会喜欢的。”

“谢谢,但愿如此。首演的时候你一起来吧,我给你留最好的位置。”

“好呀,我一定来。”她说。

童小萌死活不肯回宿舍,她醉得太厉害了,非要在广播台过一夜。程雯让我先回去,说不用担心,她留下来照顾童小萌。我迎着月色往回走,童小萌的心情不好,弄得我情绪也有些低落。这时校园里突然响起歌声,一首法语歌,《我的名字叫伊莲娜》。童小萌早已经醉的不省人事,她应该没有力气起来放音乐了,这首歌应该是程雯放的。彼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左右,虽然是一首温柔舒缓的曲子,但在这个时候放,还是有些不合时宜,毕竟已经太晚了。学生们也感到诧异,很多人把窗户打开,伸出头来一探究竟。歌没放完,播了一半就戛然而止,或许是程雯自己也觉得这时候放歌有些不太合适吧。

第二天老师问起这事,不过并没有深究,只是把童小萌叫过去简单说了几句,让她以后注意,别那么晚还放歌,影响大家休息。

有个知名学者要来学校做讲座,我和童小萌邀请程雯一起去听,程雯说她有事,去不了啦。我想可能是因为放音乐的事吧,她觉得让童小萌挨了批评,心里过意不去,所以不好意思见我们。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一直在忙话剧演出的事,有些焦头烂额,脑子里乱哄哄的,也没有精力去想其他的。所有人的神经都很紧张,几个月的辛苦就为了那一天,可千万别出什么差池。对我而言更是如此,想为易莉做的事情,我眼看就要完成了。但我心里还有最后一丝顾虑,而且随着演出时间的日益逼近,这份顾虑也变得越来越具体可感,就像卡在脖子上的一把锁,收得越来越紧。我担心笔记本的主人会在演出那天突然出现,打断演出,当众将我拆穿。这个不确定因素让我紧张不已,我只能暗自祈祷,无论如何,只要过了公演那一天,一切就好了,这件事就可以告一段落了,我也就解放了,也不会再有什么遗憾了。

演出的日子到了,他们给我留好了位置,但我没过去坐,我借故帮忙维持剧场秩序,事实上我在盯梢,我怕笔记本的主人会突然出现,我的神经绷得比任何人都要紧,要是发现有任何异样,我一定会不顾一切去阻止。

演出大获成功,笔记本的主人没有出现,演出顺利结束的那一刻,我几乎就要瘫倒在地。我心中并没有演出成功的喜悦,取而代之的是侥幸逃脱的惶恐与不安。演出虽然结束了,可观众却并未离席,有什么东西吸引了他们,随即人群中发出一阵欢呼。是林森,他手捧鲜花,单膝跪地,他当众向易莉求婚。易莉以手掩面,少顷,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人群再度爆发欢呼,掌声也再度响起,比演出结束时的掌声更为热烈。这是绝对的惊喜,谁也不知道林森竟然留了这么一手,从易莉的表现来看,她也不知道这件事。我应该为易莉感到高兴才是,而且这本也是迟早将发生的一件事,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一种莫名的失落将我吞噬。闭幕了,灯光也暗了下来,方才还热闹喧嚣的场合,顷刻间变得孤寂冷清,这种强烈的对比更加剧烈地冲击着我的内心,我不禁悲从中来。

音效室的灯还亮着,童小萌也还没有走。她看到我了,我也看到她了,我过去找她。她的眼眶通红,似乎哭过。

“你看到程雯了吗,她好像没有来,我找了一圈,但都没有看见她。”我不想让童小萌看出我心中的失落,尝试转移话题。

“别找了,她不会来了,她走了。”她不无落寞地说,“她不让我跟你说,因为怕影响你准备演出,所以让我在演出结束后再告诉你。喏,这是她让我转交给你的。”

我一看到童小萌交给我的东西,我就全都明白了。童小萌交给我的是一个笔记本,这个笔记本我再熟悉不过了,它一直是我心中的梦魇。

我如梦初醒,我早该想到的,笔记本当时和《茵梦湖》放在一起,程雯送我的礼物是一本《施笃姆小说集》,而《茵梦湖》正是施笃姆的代表作。那天晚上,她问起了话剧的事,然后莫名其妙地在深夜放了一首歌曲,这也不是无缘无故的。我感觉我的灵魂被抽空了,我的脑子空空如也,错愕,羞耻,愧恨,我无言以对。

笔记本上有她留给我的文字。

苏城,我很抱歉,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决定离开之前,我一直思忖不定,想着是否要和你做个正式的告别,但最后还是决定作罢,因为离开是件注定无法改变的事,就这样悄悄地离开或许才是更好的选择。

想先和你聊聊西子和小厮的故事,我对你充满感激,因为是你把这个故事搬上了舞台,让更多人知道了这个故事。你对故事结局的更改,我是能够理解的,幸福与圆满虽然是很难达成的一件事,但我们应该保有这份向往,这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恰是我最缺乏的。相较于原先的结局,你的安排显出了你对这个世界的温情,这是我所不及的,你总是热情而乐观,而我身上却总是悲观的情绪要多一些。原故事确实有些阴暗,你的改编启发了我,所以我也对故事做出了更改,给出了我自己的版本。我接受你对人物命运安排所体现出来的那种温情,所以我也决心让西子和范丞相走到一起,但并非以你所设定的那种方式。更大的不同在于对小厮命运的安排,在你的故事里,小厮得到了越王的厚赏,过上了富贵生活,但我以为,小厮是深爱西子的,这种爱不一定意味着必须要得到,就好像院长一直痴守诗人一样,孤独的守候往往比得到更见深情与真心。小厮必然是深爱西子的,所以当西子追随范丞相泛舟五湖以后,小厮的内心定是悲怆的,他势必落入无尽的孤独,他断然不愿继续苟活于世。可能这就是我内心的执念吧,所以在这股执念之下,我也为这个故事创作了全新的结局。

新的结局是这样的,越王大破吴国之后,重新迎回了西子,但是越国的群臣与百姓不忿,他们觉得越国此前之所以遭此重创,皆因越王沉迷女色,所谓红颜祸水,因此要求越王处死西子,以免覆辙重蹈。越王无奈,含泪应允。群臣与百姓都希望西子速死,除了小厮和范相。小厮星夜造访范相,二人相谈甚久。毒酒被送到西子的寝宫,范相买通了监刑官,由小厮替西子饮下了毒酒。

会觉得难以理解吧,我总要设计这样的情节,不得圆满的结局。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这或许就是我对永恒的另一种理解吧。对了,我把故事的名字也改了,新的名字叫《影子恋人》。我尝试对这四个字给出自己的注解: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躲在阴影里,默默守护着自己深恋的人,这样的一份深情,甚至就连他们深恋的那人也未必可知,只有他们自己知晓,但他们仍然觉得这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幸福。

还是继续说回离开这件事吧,离开的原因我也说不上来,可能漂泊就是我的宿命吧,我在任何地方都待不长久,我感觉我在寻找什么,但我说不清楚,这种感觉很微妙,不知道你是否能够理解。可能还是我性格方面的原因,我总是莫名感到一阵灼人的惶恐,一方面感到韶华飞逝,觉得应该尽快把一切都安定下来,牢牢抓住一些自己能够抓住的东西,但另一方面,我又觉得这种安定毫无意义,与自己的内心相距甚远,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这两种绝然对立的情绪时常在我心头作祟,把我变成一个矛盾体,有时候连我自己都难以忍受。我想可能还是性格的缘故吧,不去想那么多的人是幸运的,就像船儿划起了桨,做什么都随心所欲,而像我这种瞻前顾后的人,就好像船儿抛了锚,做什么都像在原地打转。

其实从一开始,这里的一切于我而言就只是一种短暂的歇整,我从来就没想过在这里做长久的停留。然而命运的不可捉摸正在于此,我没有料到你会出现,我很珍惜和你在一起的时光,那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之一,真的很感谢你对我的帮助与陪伴。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很没有自信的人,我自身实在是没有什么非凡的能力,无力给任何人带来帮助,所以总担心自己会成为别人的负担。有了这样的情绪,就会很害怕羁绊,鉴于此,我只能轻装上路,因为丰富的情感在充盈内心的同时,也会牵绊住你的脚步。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描述我的这种心态,我想那句话应该是这样的:幸福不喜欢飘零,而我总是独自流浪。

原谅我,面临自身长久以来的困境,我不能将你纳入我的生活,不过从一个更为长远的角度来讲,这或许才是更好的选择。

好啦,就此罢笔吧,和你共度的那些时光,我将永远铭记于心!

我将这段文字反反复复地看了一遍又一遍,上面的每一个字都幻化成我和她相处时的片段和点滴,在我脑海中极速闪回。我懊悔又感动,同时觉得自己虚伪又自私,无尽的酸楚在我心头翻涌,我的眼泪几乎就要夺眶而出。

“程雯和你说了些啥?”童小萌问。

“一些告别的话。”我说。

“其实我也有话想对你说,在我心里憋好久了。”她说。

原来更改故事的结局从来就不是易莉的主意,而是林森的想法,他不好意思直接找我,担心我不会遂他的意,于是就委托童小萌来和我讲。但他骗了童小萌,他想要范丞相和西子走到一起,其实有更为直接的目的,而这个目的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就是为他今晚的求婚仪式做铺垫。范丞相和西子终成眷属,然后他顺势向易莉求婚,这样一切看起来就会显得水到渠成,有一种抛砖引玉之感,让整个仪式显得独特而隆重。童小萌一直迷恋林森,她不忍拒绝他,于是就借口易莉想改结局来找我,但是她一开始并不知道林森想要求婚的打算,林森对她隐瞒了这一切。林森对她吐露实情,是在一切都已成定局以后,因为童小萌负责音效,他再次找到童小萌,他选好了求婚时候要放的音乐,希望童小萌到时候能配合他。知道实情后,童小萌伤心又失望,因为林森一开始对她的隐瞒,这让她感觉林森完全就是在利用自己,所以她那天晚上才会找程雯陪她喝酒。

“对不起,我骗了你。”童小萌说。

“没事儿,不怪你。”

“苏城,我是这世上最可怜的人了吧,我的男神飞走了,他和你的女神永远在一起了。”

“好啦,不说他们了,放一首歌来听吧,你不是说过吗,音乐永远是最好的解药。”

她放的是Carpenters的《Yesterday Once More》,我的思绪飘回后山,我突然好想去后山走走,再回古树下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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