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正规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一般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不具备特别的神奇功效。而伪劣的保健品含有化学成分,可能导致继发便秘、乳腺增生,对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南康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专盯中老年人的“壮阳药”——虫草鹿鞭丸、黑金刚、德国小钢炮,其实是违禁的,对身体可能造成损伤。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引起注意。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间,王某某从姚某某(另案处理)处购买5条“虫草鹿鞭丸”和14小盒“黑金刚”违禁性保健食品,王某某明知该保健食品中添加了壮阳类药品成分,仍然在南康区自己经营的大药房将“虫草鹿鞭丸” 、“黑金刚”出售给中老年人谋利,侵害老年人权益。在王某某经营的药店内还有“德国小钢炮”、“持久 *** ”、“植物壮根素”等违禁性保健品出售,销售金额约700元。经赣州市食品药品检测所检验,王某某销售的“德国小钢炮”保健食品中含有禁止向食品中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王某某为非法获利,明知其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却向姚某某购买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虫草鹿鞭丸等性保健品并销售给中老年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依法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广大商家在致富的道路上必须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明知食品掺有有害、有害物质仍进行销售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广大消费者要要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切莫贪图小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对于中老年生理障碍问题,应当通过正规途径调理、治疗,对于确需性保健品调理的,也应谨遵医嘱,慎重服用,切忌私自服用市场上“三无”性保健品。否则,轻则被骗取钱财,重则身体遭受严重损伤。
来源:正义南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