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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遥不可及(遥不可及在线阅读)

叶彦

我是一个俗人。

我喜欢一个男生,三年,无果。

高一时注意到他,不为别的,只因为他帅,长在我的审美点上。

所以,我开始暗恋他,是众所周知的暗恋我的好友与他的好友全都知晓,甚至闹得全校沸沸扬扬。

他叫陈肆,就如他的名字,他是一个随意又自由的人。而我,叶彦,是个普通女孩儿,如果不是他,我的高中生活一定如大多数人一样,平淡又朴实无华。

但我高中偏偏出现了他,注定了我的高中不得安宁。

这次回国,不为别的,只想给曾经的事画上一个句号。

五年前,我高三毕业,高考结束之际,我设法得知他的志愿大学在上海,我报了同一所大学。

是命运不想让我这么容易追到他吧?戏剧性的事情发生在了我身上,车祸。

我失忆了,忘记了几乎高中的一切,包括他。父母的意愿,让我出国留学并在国外治疗,一呆就是五年。

我带这曾经的往事再次回到这个地方,不知道等待我的会是什么。也许他已经结婚了,想到此,我自嘲地笑笑,那三年对我来说又算什么?

我进酒吧要了三瓶酒,坐在一张空桌上自己喝,没叫好友,也没打算在国内长留。

来这间酒吧的目的其一是借酒消愁,其二是听说陈肆好像在这里工作,他好像很缺钱,在这里做陪喝。

我喝到双眼通红,胃里翻江倒海,没见他。

我要摇晃晃地走出酒吧。为什么?为什么我总是追着他跑?这么大个城市,让我到哪找的?鼻涕眼泪一起流了出来,我用袖子随便一抹,顾不上这是几万块钱的高定。

我坐在公交站牌附近,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呵,随身带烟的习惯真是难改。

我以前不抽烟,但是陈肆抽,他让我随时给他备着。我跑遍各大超市,给他买各种名贵的烟。

那次他接过我递给他的一根烟,点着,吸了一口。他手指好看,骨节分明,修长的两根手指夹着烟格外好看。

他把烟吐在我的脸上,我闻着烟味呆住了。他把吸过的烟凑到我的唇边,我张嘴也吸了一口,立马呛的连咳不止。

他笑了,是玩味,是不屑。

他讨厌我,就像我喜欢他一样,人尽皆知。

我总追着他跑,就算他已经把对我的厌恶写了满脸,但我喜欢他。他能接我的烟对我是莫大的荣幸,因为被呛到而让他不满意,我自责了很久。所以我学了抽烟,总偷偷的抽,却也还不再熟练。

我叼起一根烟,点着了,猛吸一口,被呛到了。可我不死心,又吸一口,又呛一下。

「抽不了就别抽。」 这声音混着是俗和戾气,但这是我三年的青春。

我的眼眶瞬间红了,我知道是他,陈肆。

关于他的一切,我几乎刻进了DNA。我抬头看到他正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就如多年前一样。我习惯了仰望他,这个角度的他,我再熟悉不过了。

陈肆给我叫了出租车,陪我回家。说来也可笑,那时的奢望,如今这么轻易就得到了。

刚到我租房子下面还没上楼,我就吐了,吐了他一身。他白色的衬衫在惨白的路灯照耀下更为纯净,此时却沾满了恶心的呕吐物。

我偏执要自己上楼,他见我走一步退两步的,还是搀我上去。

进了房间,他扶我躺在床上,便起身离开。我借势用力拽住他的胳膊「你别走行吗?」

我的大脑有些混乱,对他说出的话语气中带有乞求。

第二天醒来,头晕脑胀,旁边没有陈肆,衣服因昨天的推搡有些褶皱。衣袖上也沾了些不明物体。我知道昨晚和陈肆什么都没发生。这么多年了,他还是不愿碰我。

他还是他,我还是我,好像什么都没变。

我忍着酸痛下了床,瞥见桌子上有张纸条和旁边已经放凉的豆浆和包子。我凑近看见纸条上写着「热一下再吃。」字迹隽秀,是他的字。

我笑了,眼里只有冷漠的笑。

我拿起桌上的东西连纸条一起扔进垃圾桶。装什么装?这点温暖比那三年的冷漠差太多了。

在这个曾经那么熟悉的城市里,我漫无目的的在路边走,眼里净是漠然。

不知走了多久,竟又走到那家酒吧,我觉得自己真恶心,就这么不受控制的去找他。

来都来了,我再次走进酒吧,正撞见他。

他穿着酒店的制服,看起来很干净。此时就坐在一个满是老女人的桌。我直直地看着他朝那几个浓妆艳抹的老女人笑,他不曾这样朝我笑过。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感觉,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将他的手拉到自己腰间,而陈肆还在笑。

我的眼睛已经不允许我再看下去,我急走到桌前抓起陈肆就往外走。陈肆只挣扎了一下就跟我走出了酒吧。背后是那桌女人的骂声和吵声。

曾经的神明,如今遭人践踏,委屈感涌上心头,鼻尖一阵酸楚。

酒吧门口我转头愤怒的看着陈肆。说愤怒一点儿都不夸张,我眼中的温度都快把自己烧着了。

「你很缺钱吗?我给你钱,但的工作让我觉得很恶心!」

我大声的朝他喊,眼泪早已划过脸颊,我从包里拿出一沓钱 *** 扔到他身上。

我猜测他缺钱并非毫无理由,也是听说他有一个姐姐,不是亲的,整天打扮的漂漂亮亮,各种名牌。有传闻,他和陈肆在一起过,后来嫌陈肆没钱就分手了。有人亲眼见过他的姐姐到校门口接他,并且两人举止亲密。

钱散落一地,他先是愣住了,然后俯下身子将一地的钞票捡起来,递到我面前。

看他在地下捡钱,我心里很不好受,曾经不可一世的陈肆竟沦落到这种地步。

「为了一个女人,你可以放下你的尊严是吗?」

我平视他,眼里是陌生,用冰冷的语气对他说。

是我的错觉吧,竟觉得陈肆看我的眼神带些温情,但这让我冷酷的话语带着颤抖。

「你说什么?」

陈肆的话语,我早就料到,就知道他不会承认。我的心跟着他的话语跳动,也不知道我到底想听到什么。

「你别干这个了好不好?」我的语气一下软了下来,「我给你钱,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我的语气是哽咽,带着泪腔。

此刻的我已经忘记了来此的目的,心里只有不忍和卑微。

「我的事你别管,钱不是那么好赚的。」纵使做着最屈辱的事情,他的话中仍带着那份属于他的骄傲。

我又拉着他进了酒吧。「那好,我付钱,你今天只陪我。」

我很难过,难过我们的关系只是顾客与店员,难过如果没有这层关系,我就没有资格打扰他了。

端着最烈的酒,任喉咙已经在抗拒,我还是使劲往下咽。我想让酒精麻痹自己,麻痹自己对陈肆的感情。

我又输了,输给了他,我还是爱他,永远都比任何人更爱他。

从下午喝到晚上我们没聊什么,我只一个劲喝酒,他只是在看我。我这辈子都没喝过这么多酒。

直到他下班了,我才停下。喝醉后的我要求他送我回家,他打了个车陪我回家。

车里,我枕在他的肩头,挽着他的胳膊。他没有像从前一样把我甩开,我们像平常的情侣那样依偎在一起。

这次他把我送上楼,我没让他走,接着酒劲,我拼命抱着他的胳膊。

「别走,求你别走……你要是走了……走了……我就再也找不到你了。」

我开始呜咽,看他没挣扎,我便将他压在床上,像只八爪鱼一样粘着他。

半梦半醒中,我感觉有人将我环住,抱着我,隐约听到他说

「彦彦,你不该回来的。」

第二天一早,头疼的要死。我揉着头坐起身来,看见陈肆在旁边躺着,还没醒。

我不想吵醒他,所以悄悄凑进他的脸,近到可以感觉到他的呼吸。

他的睫毛很长,鼻子也很好看,一张秀气的脸却有着英气的眉毛。陈肆的眉毛有棱有角,当初一眼就喜欢上了他,也有眉毛的功劳。可是此时陈肆的眉毛却皱在一起,眉头紧锁。

什么事让他在睡梦中也放心不下。我伸手想捋平他的眉毛,就在我的手刚要碰到他的一瞬间,他睁开了眼。

看着我伸在半空中的手,我尴尬收了回来。

陈肆站起身来理了理衣服,然后走向门口,便抬手开门。

猛然间,我看到了他手腕上套个一个粉色皮筋,是我送给他的。

高二时,流行送小皮筋借以宣示 *** 。我也买了一个送给他,但直到毕业也没见他带过。

真扎眼,前些天没留意,现在看到了,却觉得有些讽刺。

「怎么,还去上班?」我冷冷的甩出一句话,看到他抬起的手顿了一下。

「我去买早餐。」他说完就出去了,我坐在床边楞了很久。

我打开电视缩在沙发里,目光在电视上,心思却在陈肆上。

陈肆回来时,我还在沙发上没有动弹。他买了早饭放到桌子上,提着一兜菜进了厨房。

我在客厅的沙发上,能看到他在厨房忙碌的背影。情不自禁地,我也进了厨房。

「再等一会,汤马上就好了。」他在忙碌中朝我说。

一会算什么,我已经等了三年,我在他身后,双臂环住他的腰。

陈肆给我做饭,我看着陈肆给我做饭,这一幕在我脑海里想像了何止千百遍。

「你今天有什么安排吗?」

陈肆在吃饭的时候突然问我。

「没有。」

我随口答道。刚回国,确实还没什么打算。

「那我带你去游乐园吧,我记得你以前一直很想去的。」

是啊,我慢慢嚼着早饭,以前也不是想去游乐园,只不过是想缠着陈肆的借口罢了。

去游乐园前,我带他去了商场,他总不能不一直穿着酒店工服作。

路过一家店,卖情侣装,我一眼选中了两件衣服,一件粉色的卫衣和一件白色的卫衣,我们买下了它们,但陈肆抢先付了钱。

我们穿着情侣装,就像普通的情侣那样玩游乐园里的各种设施,一起牵手在路上走,我沉浸在与陈肆的二人世界中。

看到冰淇凌店,陈肆给我买了一个草莓味冰淇凌,我喜欢草莓味。

也不是那么喜欢。

也是一件可笑的经历,高中学陈肆抽烟被他发现了,他从我手里夺过烟,扔在地上踩灭,塞给我一个棒棒糖,草莓味的,他说女孩子不能吸烟。

自此,我像个小丑,什么都要草莓味。

谢谢他还记得。

他拿着冰淇凌朝我起来,风吹过,发丝轻飘,白色的卫衣衬得他像高中时的那个少年。

边吃着冰淇凌,边散步。吃完冰淇凌时,天色已经暗了。

在路灯旁,陈肆突然开始仔细地端详我,我想把脸移开,因为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

这时,他伸出食指点了一下我的鼻尖。

「笨死了,冰淇凌吃到鼻子上了。」

说完,他便自顾自走在了前面。

我的心漏跳一拍,呆在了原地,然后小跑几步追上了他。后来再想起,他点我鼻尖那一下太让人心动了。

自然而然的,我俩同居了,但都没有明确表明关系,即使这样,我已经十分满足。

在我的要求下,他辞掉了那份工作,每天都在家给我做饭。偶尔,我们也会一起逛街,一起散步,一起去超市购置家具,装饰这个小家,我们的家。

如果能永远这样下去,就好了。可是平静的生活总归还是被一张医院通知单打破了。

这天,我打扮得漂漂亮亮准备和陈肆去看电影,忽然瞥到陈肆昨天换下的衣服口袋里塞着一张医院证明,我刚要伸手去拿,陈肆就把那件衣服拿走了,让我赶紧收拾马上就出发了。

我心里感觉怪怪的,好像压上了一个什么东西。看电影时,脑子里时不时浮现出那张医院证明,就连陈肆跟我说话也没听到。

「喂,我说你想什么呢,这么入迷啊。」

陈肆的俊脸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四目相对,我的眼睫毛差点就碰到他的眼睫毛了。

我的脸一下红了,医院证明的事也抛之脑后。

他也意识到有点近的过头了,不自然地将脸挪开,我心里不免有些小小的失落。

回家的时候,他戴着耳机,看着窗外,在听歌。

「你在听什么啊?」

他没听到,我趴在他耳边又说了一句,呼出的空气碰到他的耳廊。

他刚在发呆,听到我说话被吓了一跳,离稍远一些,我能看到他的耳根发红。

他轻轻摘下一个耳机,温柔地给我戴上,旋律很舒服。

「什么歌啊?」

「《再一起》」

「啊?」

我看着他愣住了,我以为他说的不只是歌名,可他没有了下一句,只是牵住了我的手,手腕上的粉色皮筋露了出来,他的手在出汗。

我没有继续问下去,虽然我的心在胸腔里跳得生疼。现在这样,我该知足的。

晚上我们躺在同一个床上,我向他靠近,我们穿着情侣睡衣,我们还有情侣拖鞋、情侣水杯、情侣卫衣……好多情侣物品,好像我俩的关系已经无比的亲密,但同躺一张床上,我还是有种抓不住他的感觉。一切都好不真实。

我轻轻地抱住他,将额头抵在他的下巴,我能听到他的呼吸,感受到他的心跳,这让我感到踏实、心安。

「彦彦,我能亲你吗?」

陈肆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接着两只有力的胳膊环住了我。

我没有回答,只是抬头望着他。

这个吻并不像我以为的那样落在我的唇上,而是印在我的额头,我轻轻地闭上了眼,睡梦中也还回味着这个温柔又坚定的吻。

第二天醒来,陈肆不在我身边。不知为何,我心头骤然一紧,发疯似得冲进客厅找陈肆。

他不在,只留下一封信和一个粉色皮筋。

看到信的那一刻,我一下子安静了,没有哭,也没有闹。

只不过在拆开信的那一刻,眼眶通红,眼球千涩的有些酸痛,想到那张医院证明,不安和害怕让我的心几乎跳进了嗓子眼,我没法发出声音。

这是一封长信,很显然,他的离开,早有预谋。

彦彦: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别难过,也别找我,我已经不在了。

其实自高中起,我就很喜欢你,所有对你的疏远都来自自卑和懦弱。

我是个孤儿,6岁时养母收养了我,所以我有了一个大三岁的姐姐。养母和姐姐对我很好,我很感谢她们,但不幸的是,我的姐亲,有白血病,但她依然热爱生活,充满阳光。前不久,她的病情又恶化了,紧需换骨髓,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匹配,结果令我大吃一惊,竟然可以匹配,可养母不让我冒这个险,我很不甘。我认为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养母一家对我的恩情总归可以报了。

谢谢你能回国,在我走之前能见你一面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感谢你没让我留下遗憾,还在我最后的日子里给我留下了这么美好的一段回忆。但是也很遗憾,没能成为陪你走到最后的人,很抱歉。

那天在游乐园,你穿着粉色卫衣站在那里等我的冰淇凌,你看着我笑,我当时恨不得把命都给你。其实我很想,跟你在一起,给你一个承诺,但是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是你让我见证了青春的所有温柔与美好,是你让我最后的时光笑着走完,五年没见,你变了好多,但又什么都没变。

不要讨厌我,不要恨我,很抱歉我给了你希望,又将你的希望破灭。我配不上你,所以我也不会对你有太多的奢望。我也不知如何面对你,手术完成后,我会离开这世界。

对不起,彦彦。

最后,有一句话我憋了五年,最终也没能亲自向你说,就是我爱你。

2014年10月23日

陈肆

我攥着手中的粉色皮筋,心上好像裂了一个大口子往外冒血。泪水也终于喷涌而出,模糊了双眼,我什么也看不见。

我再也站不住了,瘫坐在地上,失声痛哭。所以,这段时间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梦境有多美好,梦醒就有多疼。

我的神明陨落了,我的青春结束了。

后来,陈肆被发现死在郊区一个白色玫瑰园里,他穿着那件白色卫衣,表情平静,仿佛只是睡着了。他的手中拿着一张器官捐献证明,是自杀。

他的葬礼不算特别隆重,我去看了,远远地看。

我不记得葬礼上都发生了什么,我只记得葬礼结束后我魂不守舍的,回了我们曾经的家。

盯着陈肆的信看了一天,想要寻找任何蛛丝马迹证明他只是开玩笑。我不再哭了,只是没了生气。

第二天,我带了一束白色玫瑰去他的墓,我已经接受了他再也不会回来的事实。

我望着他的墓,好像有一滴不争气的泪滑过脸颊,这是为陈肆流的最后一滴泪。

陈肆,我当然恨你,我恨你让我以为我能得到你,我恨你在我以为站上高台时恨心将我推下去。

可是我爱你,我爱了你三年,我爱你的一切。你凭什么私自认为配不上我,你凭什么自顾自丢下我?

谢谢你,陈肆。谢谢你给了我这段难忘的经历,给我的三年画上了一个句号。喜欢你的三年我不后悔,也谢谢你等了我五年。

如果一切重来,我还选择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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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肆

我叫陈肆,一个孤儿。

从小我就不受待见,唯一的关怀来自养母和养母家的姐姐。

高中,遇到了她,叶彦。

叶彦喜欢我,喜欢的明目张胆,第一次让我感受到被偏爱、被袒护。

可我深知配不上她,我没钱没势,什么都给不了她。所以,在她一次次靠近我时,我一次次将她推开。

我开始学着喝酒抽烟,想变成最令她厌恶的模样。谁成想,这个笨蛋真的给我买烟,竟然还背着我偷偷抽烟。我发现后,扔了她手中的烟塞给她一根棒棒糖,好像是草莓味的。真让我误打误撞了,我发现她最喜欢的就是草莓味,因为后来她买糖都要草莓味。

知道她最喜欢草莓味,我窃喜了好久。

高二时,她送给我一个粉色皮筋,说戴上她的皮筋就是她的人了。我好开心,我多希望一把将她揽入怀中告诉她我的心里一直都是她。

可是我怕,我怕离她太近她会看到我的狼狈,我把皮筋随意塞进口袋就走了。我听到她在我身后开心地跳跃,听到她大喊让我一定要戴上。

我没回头,直到回了家才开始翻找口袋。可是口袋是空荡荡的,没有皮筋。

我疯了似得跑回学校,沿着放学的路线一点点找。

我找了三遍,一无所获。

走在回家的楼道口,我哭了,我好难过,难过的不只是皮筋丢了,而是我怕,怕把她也弄丢了。

这是我记事以来第一次哭,我只记得当时的我真的很无助。

但这次幸运女神站到了我这边。回到家门口,我惊奇地发现,粉色头绳就完好地躺在门口,我捡起皮筋又笑得像个傻子。

后来,我们毕业了,我考的很好,我自认为,我有能力去爱她了。

我知道她的志愿也是上海的大学,是我故意让一个朋友把我报的志愿告诉她的,我想跟她一起上大学。

谁知,命运就喜欢捉弄我。

叶彦出车祸了,她失忆了。

这是我后来知道的,她的父母送她出国留学了,这有利于她在国外接受治疗。

这对我来说好比晴天霹雳,我差一点就抓住我们的未来了,就差一点。

我有能力跟她一起出国留学,但是,我怕她想不起来我,我怕自己没有能力让她再一次喜欢上我。

我恨自己的懦弱。

她走了。我开始浑浑噩噩度日,浑完了大学。

直到那日,我喝到烂醉,不小心撞到了桌角的一个小盒子那个粉色皮筋掉到地上,我又想起你朝我笑,我的喉咙有些难受,有些喘不过气。

我捡起皮筋戴在手腕上,自从弄丢过它后,我怎会舍得戴它。

我知道就算叶彦永远不回来了,我也该活得像个样子。

在我准备找工作时,老天看不惯我重振旗鼓,养母家的姐姐得了白血病。

本身养母家并不富裕,这样一来更难以维持生活。我设法找了一份在酒吧做陪喝的工作,因为赚钱多。

但姐姐的病情越发严重,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匹配骨髓。结果令我大吃一惊,竟然匹配。

我觉得这是老天爷给我的报恩的机会,我更加努力赚钱,给家里攒钱。

陪喝的工作并不好做,每次都不知道会碰到什么人,有一些恶心的老女人总是动手动脚,令我反胃,但一想到养母,我便妥协了。

这天,我竟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好像叶彦。

我只敢远远地观望,看着她一身名贵的衣服,从头到脚散发的精致,我知道与她的距离越来越远。

我配不上她,我也不干净了。

但看着她喝了这么多酒,我担心地跟着她到了公交站牌。

我亲眼看着她从口袋中拿出烟点着,这么近的距离看着她竟这么陌生。

我出声打断了她,我不想让她变成这样,但她醉的厉害,我打了个车送她回家,临走时她挽留了我,看着她的样子我当然不忍心走,我在她床边坐了一夜。第二天,我给她买来早饭,便赶紧离开了。

上班期间,她又来了。她就站在那,看着我坐在几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之间。只一眼,无尽的心虚和羞愧涌上心头。

她拉我出去的时候,我的感觉很奇怪,一种想被她拉走又不想让她发现我的复杂情绪。

她生气了,她说我恶心。

她把钱扔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感觉我的心被什么东西 *** 地抽了一下。

我感到屈辱,但还是俯下身子捡起一地的钞票,我不喜欢她这样对我。

她付了钱,买了我一天。

真可笑,任谁像她一样付钱都能买到我。

我看她喝了一天,却没说什么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像昨天一样打车送她回家,她依偎在我怀里,我好想抱紧她。

这次她没让我走,死死抱着我,把我压在床上,她说害怕找不到我。两天一夜没睡的我已经疲惫不堪,困意袭来,我沉沉的睡去了。

再醒来,叶彦的脸出现在我眼前,不知道她看了我多久,我有些不好意思,同时在自责自己昨天怎么睡着了。

我起身便想起她还没吃早饭,匆匆地去买早餐。在门口她叫住了我,问我是不是去上班,我扭头瞥见了垃圾桶里昨天的早饭,我有点伤心,也有点生气地不吃早饭。所以我除早饭外又买了一些菜,我想亲自给她做汤。

我在厨房忙碌时,她走了进来,从后面搂住了我的腰。

我很惊喜,还有失落,因为我知道她不属于我,我好想让时间在这一刻停止。

早饭后,我带她去了游乐园,我们还买了情侣装,牵了手,我好开心。

正好路过冰淇凌店,我跑去给她买了一个冰淇凌,是她最喜欢的草莓味。她穿着粉色吹站在那里等我,还看着我笑,我当时恨不得把命都给她。

纵使知道不应该,我还是和她同居了。对不起,我忍不住靠近你。

我辞掉了工作,跟她就像平常的情侣那样生活,但我时刻做着离开的准备,我不能耽误她。

这天我准备跟她的最后一次约会,因为骨髓移殖自愿书我已经签好了。但一整天她都怪怪的,我担心我的离开是否露出了蛛丝马迹。

回家的时候,我望着窗外出神,我舍不得她。

她突然趴在我耳旁问我听的什么歌,她口中呼出的热气碰到我的耳廓,我有点紧张.有点害羞。我告诉她歌名《再一起》,我多想我说的不只是歌名,可是我没有资格,没有资格爱她。

晚上我们同躺在床上,我感觉她向我靠近,可我知道,我们的距离无法缩减。

最后一晚,让我任性一次吧。我抱住了叶彦,在她额头上留下一吻。

这是第一次吻她,也是最后一次。

第二天早早地,我留下一封信,想了想还是将手腕的粉色皮筋还给了她,没有皮筋,我也爱她。

我不敢想象她看到信时的反应,也不敢想象她找不到我会怎样。

我不敢再往下想了,我接受了骨髓手术,深入骨髓的疼痛不及我心中的伤痛。

最终,我选择了自杀,在一片白色玫瑰园里。

叶彦,你不要怪我,也不要讨厌我的懦弱。你走的五年,带走了我爱的能力。

我失去了爱其他人的能力,但现在,我也没有了爱你的资格。

我配不上你,也不知道该如何再面对你,更不敢对你有再多的奢望,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很感谢在我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有你,也很抱歉没忍住的靠近你。

你喜欢我的三年,我用五年来赎罪,希望你原谅我,没能及时表达出的爱意。

如果一切重来,我想亲口告诉你,我也爱你,爱的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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