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据悉,在南方偏远渔民小村有这么一个小村庄,长期被邻村及其宗亲欺压。在扫黑除恶的大环境下,该村群众多人向国家及各级领导部门如实反映了相关情况,下面我们先看看实际情况的报道:
残害挟仔村村长案被包庇不立案处理:1998年时任村长曾康银外出途经姑寮圩时被英楼塘村何来拦车殴打并绑架到英楼塘村,何来,何哼豪,何智多人殴打,当时曾康银双手被打断,双脚被马刀刺穿打断,腰骨打烂五脏六腑出血不止不省人事!当凶徒打累后准备杀人灭口,马刀从曾康银喉咙经过时被英楼塘村某人心软一挡才留下如今性命。后来他们抛尸藏匿于荒野,幸得路人发现送到镇医院后医院不敢医治而送湛江196医院抢救,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抢救才挽回生命。被害人曾康银全身多达七处粉粹性骨折,头颅破裂,右脚被马刀扎出六公分伤口。歹徒手段之残忍令人毛骨悚然!在姑寮圩殴打被害人曾康银昏死后竟然用冷水泼醒并顾来车辆运回英楼塘村荒山继续殴打,而且是一根根骨头打断并行刑式问被害人是否还敢当村长,直至歹徒筋疲力尽……当时曾康银惨案震惊四邻,他留下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和一个弱不禁风的爱人欠下数十万的医疗款。然而此事时任镇委书记的陈日养却无作为,凶徒竟然无一被抓捕。
据悉,令人震惊的是目前该案当地公安局以已过追诉期为由做不立案处理,然而遂溪县纪委监察委又查实当年遂溪县江洪边防派出所所长陈裕候是对该案不立案。就此有关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因此,当地公安机关驳回不立案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争端缘起土地争议
挟仔村现有人囗约800人,创村于清朝前期,三百多年来,该村村民就在这块土地上衍养生息,勤勤恳恳,安居乐业。该村自创村以来长期都与英楼塘村邻睦相处,相安无事。但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起,两村反目成仇,主要是因为土地争议。所争议的几块土地靠近挟仔村,长期以来都是由挟仔村经营使用,英楼塘村一直都没有异议。直至八十年代末,英楼塘村以莫须有的理由强行说该这土地是他们村的,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而上报上级 *** 判决。遂溪县人民 *** 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以法律为准绳,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国土(籍)字73号文件第一、三条,粤府(1988)12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四款,《森林法》第三条,《土地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并鉴于挟仔村的使用事实,于1991年判定:所争议的【1】号和【2】号土地“继续由挟仔村集体管理使用”(见遂府[1991]37号文件)。英楼塘村对 *** 依法行事没有办法,于是强行霸占属于挟仔村集体使用的土地,可见英楼塘村无视法律的神圣公平, *** 的公正,在社会主义法治的国度上公然践踏法治,十足的霸凌行为!
强行冲进村中,殴打无辜村民
据悉,在1991年遂溪县人民 *** 组织的协商上两村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英楼塘村何妃来等人怀恨在心蓄意报复。于协商的第二天在姑寮圩报复殴打挟仔村原副村长曾轻汉,导致其住院抢救。在1996年至1997年间村民曾方、曾康生等人被何妃来等人殴打。在1997年农历11月的一天,英楼塘村以挟仔村占他们的土地为由,先把属于挟仔村的土地犁烂。第二天有组织有计划地冲进挟仔村,对该进行抄村,他们在英楼塘村时任村长何亨豪、何妃来等的带领下,组织了一百多人,肆无忌禅地冲进村中,见人就打。尤其是对村干部,首当其冲地成了殴打对象。此次事件,该村村民多人被不同程度打伤,有10人住院治疗。此行为挟仔村群众形容恰似抗日剧中日寇对我抗日根据地的扫荡情景,残忍致极。此事件持续几天,造成挟仔村青壮男人纷纷逃往别村躲避,村中只剩下老弱病残,境况凄惨。导致该村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无法开展,有的村民甚至把值钱的东西、物品藏到亲友家中或其它地方。此事件在挟仔村青年心中埋下了阴影。
1998年农历3月,英楼塘村又一次纠集多人,开来拖垃机强行将位于挟仔村边的【1】、【2】号地全部犁掉,把地上的附着物及树木毁掉。次日又闯入村中,打伤村民多人,并企图绑架该村村长,挟仔村村民忍不可忍,奋起还击,将其击退。之后英楼塘村人经常在不同场合寻衅闹事,打伤多名该村村民。
1999年5月3日,挟仔村村民曾康贤到姑寮买东西时,被英楼塘村何妃来、何康来、林胜等十几个人拦住殴打,伤情严重,住了十几天医院,用了医药费一万多元。曾权在江洪港码头被林胜打伤。2000年11份,该村村干部曾友、曾廷方等人受邀到姑寮圩何元色(时任姑寮村村长)家与英楼塘村干部商议两村纠纷时,何亨豪、何石生、何妃来等带领英楼塘村一百多人的围攻,小车被打坏,幸得正义人士的尽力阻住,人员才无大碍。
据悉此事后,英楼塘村殴打伤害挟仔村村民多达20多人。英楼塘村的暴力行为造成挟仔村村民人心惶惶,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都受到严重影响,村干部无人敢当,学生不敢到英楼塘村势力影响的姑寮中学读书,只能到远离家乡的外地求学。事件发生后,挟仔村一直相信 *** 应会支持公道,还他们公平,镇、县 *** 也多次出面调解、制止,但都是无果而终。这使人难以相信,在中国 *** 的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度中有这样令人发指的事件出现。
肆意损毀变卖林木
据悉自1992年至今英楼塘村多次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毁林,严重的毁林事件共有五次,小的无法统计,致使挟仔村经济损失达到40多万元。
第一次发生在1998年农历3月,在何亨豪、何妃来的带领下,开来拖拉机,犁坏挟仔村晒场,毁损林木约20亩;
2008年3月6日(正月廿九日),姑寮村委会北关村副村长何荣将挟仔村将东边坡的第二代林木毁掉,后挟仔村再次种上桉树,当年4月份被何荣再次拔掉树苗。挟仔村在1958年用人工筑起的一口抗旱水塘“车河塘”也遭到何荣在2010年3月27日推平造林。
第二次发生在2008年4月9日,英楼塘村在【1】号地上大肆砍伐,把此块地上约20亩的林木拦腰砍断;
2010年7月2日,英楼塘村第三次在【1号】地上进行毁林,大肆砍伐林木, 把 20多亩林木拉去;
第四次发生在2010年10月11日,英楼溏村砍伐一号地的林木20多亩;最为严重的一次毁林事件发生在2010年10月22日,英楼塘村村长何妃来,副村长何亨豪,何韵等人带领30多村民将挟仔村种植在【2】号地上及本村没有争议土地上做林木全部砍掉,成材的拉去卖。此次毁林事件发生后,引起上级 *** 和主管部门的重视,《湛江日报》、《法制报》记者对事件进行了采访,并把几次毁林事件进行了报道。事件的详情在网上也可以查得到。迫于舆论的压力,时任副县长梁忠兴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责成江洪镇 *** 和县森林公安分局调查处理英楼塘村对挟仔村的多次毁林案件。时任江洪镇委书记王友和镇长陈三勇与时任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戴权都过问此案件。此后挟仔村又多次 *** ,但都如石沉大海。时至今日,违法者仍逍遥法外,事情得不到处理。正如《湛江日报》记者所说的,“这是欺负 *** 行政无作为所致”。最后甚至时任湛江市市委副书记严植婵书记对该案都进行了批示(详件批复函),但是 每次的 *** 都得不到一个结果,这无不让我们怀疑是 *** 有关领导起了保护伞作用,才导致这种不公现象的出现。
修筑环村道路遭无理阻挠、破坏
据悉,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本村经济,挟仔村于2011年修建硬底化水泥环村道路,道路经过【1】号地,这时英楼塘村又组织100多人将该村建起的道路毁掉。挟仔村村民忍不可忍,村斗一触即发,形势非常严峻,流血事件随时发生,后来由于镇干部、派出所干警及时赶到现场,才平息了事态。但导致挟仔村经济损失达到2万多元,对于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来讲,两万块已经算是巨资。
村民建房,遭到恐吓、阻拦、打砸
据悉由于村庄的发展,人口增多,经村民小组讨论,一致通过,把位于本村旧戏楼南的约为5亩的一块集体土地作为宅基地使用。(见材料一图示)先后有10 户村民群众符合建房条件,申请在该地块建房。村民小组也出据证明材料,让建房户到上级主管部门完善办理报建手续,但不知何原因,上级国土部门却没有为建房户办理报建手续。而上述建房户由于居无定所,建房已经迫在眉睫,但多次往返办理手续却迟迟拿不到建筑许可证的村民只好先建起房屋。在建房的过程中却惨遭英楼塘村的阻拦、恐吓,不准挟仔村村民建房。英楼塘村多次威胁,多次恐吓,甚至多次组织纠集本村及社会上的人员到建房工地进行破坏,强行推倒已砌好的墙,打破门窗,毁坏建筑材料及工具。至今,除曾友一户基本完工外(也遭到多次破坏),其它9户所建楼房都无法正常施工完工。初步估算,这些建房户直接导致材料(包括过期作废材料)和人工等损失达100万元以上,这些都有据可证。打砸事件自2015年9月25日、2016年2月2日、3月5日、2017年3月14日、3月19日,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20日年该团伙对挟仔村无辜群众房屋进行了肆无忌惮地打砸。在2019年9月之前,当地公安机关并未进行依法处理。2019年9月20日的打砸后遂溪县公安局进行了寻衅滋事立案。此恶性事件发生后,该村多次向镇 *** 、镇派岀所及上级有关部门作了如实反映,并举报当年江洪镇 *** 人大主任林洪泽利用公权要挟并带走前来浇灌楼面的水泥砂浆车,导致群众房屋受损三十多万,要求有关部门为村民主持正义,妥善处理,赔偿该村的经济损失。时至今日,挟仔村村民眼欲望穿,仍渴求得到一个答案,但当地 *** 及有关部门却一次又一次无所作为,没有作出任何处理意见和决定,势单力薄与穷苦落魄的村民仍得不到任何的答复与关心。
据悉,目前在遂溪县江洪边防派出所任职的两任所长已经涉及严重违法违纪被纪委带走,这两任所长都是在挟仔村群众房屋被打砸期间。会不会涉及包庇?
据挟仔村群众写的材料结尾如下:英楼塘村对挟仔村所犯之事一桩桩,一件件,触目惊心,馨竹难书。英楼塘村何亨豪、何来、何石生、何康来、林胜首恶分子无视法律,貌视 *** ,欺行霸市,欺凌弱势,胡作非为,公然与法律作对。在中国 *** 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和谐社会中,这岂不是黑恶行为?在当今“扫黑除恶”的形势下,这难道不足以引起各级 *** 的高度重视?在这二十一世纪,在这“扫黑除恶”的大浪潮中,在这和谐公平的时代,简直无法想象现在居然还能存在这种目无王法,欺行霸市,欺凌弱势的现象。我们高达几十次的 *** 面访,皆石沉大海,这无不令人对当地 *** 的公信力产生怀疑。 *** 是人民的 *** ,工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对人民负责,但是这几十次的 *** 与面访当中我们丝毫没有见到或者是感受到 *** 对我们的关心,这无不令人心寒。我们村近二十多年来被邻村姑寮村委会英楼塘村欺凌的惨状,望引起重视,为我们做主,为我们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为弱者伸冤!
执法司法权是极为重要的国家权力,也是一把双刃剑,必须以强有力的制约监督确保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政法机关是执法之公器、司法之利器。政法队伍一旦出现违法乱纪问题,势必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严重损害党和 *** 的权威。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