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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7月27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官网消息,教培行业迎来一起反垄断执法案件。因与加盟商达成固定芝麻街英语课程价格的垄断协议,北京凯瑞联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被罚94万元,系2020年销售额3%的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官网通报。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这起案件中,凯瑞联盟曾两次提出申请中止调查,称作为英语教育行业特许经营者,其价格控制条款可适用相关豁免情形。
但上述意见被认为不能成立。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解释,现有的涉及特许经营管理的法规和部门规章,未规定固定转售价格条款是特许经营统一商业模式中的必要组成部分。此外,凯瑞联盟未能证明这种价格限制行为,是维护其统一经营模式以及品牌一致性的必要因素,也未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存在竞争损害后果。
加盟商私自调整课程价格,将被限期停业整顿
*** 息显示,凯瑞联盟于2013年1月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校外儿童英语培训特许经营活动,2014年将“芝麻街”旗下子品牌芝麻街英语引进中国。2019年12月,凯瑞联盟再宣布与芝麻街工作室(Sesame Workshop)续约,就推广和运营芝麻街英语达成一致。此次续约授权合作为期5年,至2028年12月31日,独家授权区域范围覆盖中国大陆及香港澳门地区(除福建及台湾)。
作为芝麻街英语的被许可人,凯瑞联盟可授权加盟商转售其课程资源开展培训活动,为加盟商提供管理咨询、教学材料、人员培训等支持服务,后者则需向支付许可使用费、履约保证金、管理费等费用。官网信息披露,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凯瑞联盟旗下拥有芝麻街英语直营店8家,累计签约455家加盟商,覆盖全国上百个城市。
芝麻街英语官网加盟页面。
此次凯瑞联盟被指涉嫌垄断的环节,发生加盟商管理环节。2021年2月2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线索对这起案件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2014年至2021年,凯瑞联盟与加盟商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发布规章制度、下发区域定价及优惠方案、统一客服答复等方式达成并实施固定课程价格的垄断协议。
具体而言,在凯瑞联盟与所有加盟商签署的《芝麻街英语培训中心合作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中均有“禁止乙方的价格调整行为”条款,同时制定并发布多项规章制度保障价格管控。这些协议和规章制度明确,加盟商不得私自调整课程价格,否则将面临20万元违约金,可能被要求停业整顿5-7周、取消授权资格等。
一个调查细节披露,曾有家长对芝麻街英语学费价格提出疑问,工作人员答复称,是总部要求校区调回14880元的最低卖价。不同地区价格会有所不同,但均由总部审核和管控。
固定转售价行为,阻碍加盟商让利于消费者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指出,2016年至2019年,7家开在南昌、北京、太原等地的加盟店因违反价格条款,被凯瑞联盟作出全国通报批评、限期停业整顿、罚款等不同形式的处罚。执法机构认为,这种行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
从凯瑞联盟与加盟商的关系看,两者是相互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不存在彼此隶属、控股或者其他合法控制的关联关系。实施英语培训的核心要素教师是各加盟商自行聘用的,与凯瑞联盟无雇佣或隶属关系。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所处商圈地段等因素影响,不同城市加盟商的房租和人员工资等运营成本存在差异,而凯瑞联盟的价格管控体系剥夺了加盟商作为独立经营主体的自主定价权,排除、限制了品牌内的价格竞争。
此外处罚决定书提到,在2021年7月“双减”政策落地前,校外儿童英语培训机构较多,在热门商圈常出现不止一家培训机构。除教学品质之外,学费价格是影响消费者选择的重要因素。
执法机构认为,凯瑞联盟固定转售价格,使加盟商无法根据经营环境和竞争对手情况及时调整竞争策略,无法通过价格调整与同行业其他品牌经营者开展充分竞争,难以发挥竞争优势,弱化了其竞争力,限制了加盟商与其他品牌经营者间的竞争。
这种限制加盟商价格行为,也损害消费者利益。一个明显表现在于,这将阻止加盟商让利于消费者,使消费者失去获得相对低价且优质服务的机会。与此同时,若相关市场经营者均采用固定转售价格的手段,人为使相关产品和服务价格高于市场自由竞争的结果,还可能加重消费者家庭经济负担。
两次申请中止调查被拒,违法所得难以计算未被没收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当事人曾于2022年1月20日、3月25日,向北京市场监管局申请中止调查。凯瑞联盟提出,作为英语教育行业商业特许经营者,其价格控制条款属于《反垄断法》第十五条第(七)项“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豁免情形,并且提供三个校区部分学员的缴费单证明未对校区进行价格干预。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回应,经多次专家研讨会论证及与相关部委、企业座谈,认为上述意见不能成立。主要理由是,凯瑞联盟引用的在线解答、合同示范文本等材料不属于“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现行有效的涉及特许经营管理的法规及部门规章均未规定固定转售价格条款,是特许经营统一商业模式中的必要组成部分。
至于个别收费差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称,所列举的北京两个校区均为直营店,并非加盟商,不属于本案论述的上下游转售关系。另一家虽为加盟店,但凯瑞联盟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即便出现加盟商个别收费差异,亦不影响定性。
更重要的是,凯瑞联盟未能证明固定转售价格条款是维护其统一经营模式以及品牌一致性的必要因素,也未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的规定,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的罚款。综合考虑凯瑞联盟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影响较大,但在案件调查后期积极配合、承诺整改等因素,北京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处2020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计942386.47元。
南都记者注意到,因违法所得难以计算,执法机构在这起案件中并未作出没收决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解释,当事人违法所得主要涉及对违反协议中价格条款的加盟商收取的罚款。因实际收取的罚款往往不只是针对违反价格条款这一项,还涉及未经验收私自开业、未录入系统等与价格条款无关的其他违约情形。
“但在处罚通知及内部财务操作中,当事人均未明确每项违约情形对应的罚款数额,因此无法将针对价格管控作出的罚款准确剥离,无法精确计算罚款数额,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采写:南都记者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