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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大师周学文(国医大师周学林)

周超凡先生1936年出生,浙江省平阳人。著名中医药专家,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专家、治法治则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主任医师,国家保健委员会专家委员,历任多届国家领导人的保健医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57 年考入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系,1963年毕业分配到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1985年任中国中医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中医治则治法研究室并任主任。为第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六、七、八、九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委员,执行委员、中医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0年荣获中国药典发展卓越成就奖。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特别顾问、国家秘密技术审查专家组专家。

周超凡先生说,他的学术生涯前二十年是搞中药研究,后二十年是搞治则研究。临证治则思想及引领作用是周超凡先生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学术讲座的开篇。

思想, 三国时代应璩在《与侍郎曹长思书》中说:“足下去后,甚相思想。”《素问·上古天真论》指出:“外不劳形於事,内无思想之患。”思想如果作为名词,主要指理性认识或观念,倘若作动词,就是指思念、想念。曹植诗说:“仰天长太息,思想怀故邦”。脑海中所有成熟的想法,无不是经过“思”,而后又经过判断、剖析,去“想”后得到的认识。哲学上认为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思想其实就是哲学上的世界观,行动就是哲学上的方法论。思想指挥着人本身的行为,没有正确的思想,就没有正确的行动;人们从实践中得到正确思想,正确的思想又不断地推动实践。中医治疗思想与临床实践的关系,大致如此。

中医的治则概念,包括治疗思想、治疗原则、治疗方法三部分。三部分相互交叉渗透,相辅相成,治疗思想引领治疗方法与疗效,也决定着治则治法与疗效,是临床取得疗效的决定性基础。

治疗思想中医对疾病治疗的临床思维,也是中医学认识、治疗疾病的总纲。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治疗思想包括系统论思想、多因素思想、平衡思想、辩证法思想、动态发展变化思想等。狭义的治疗思想包括防微杜渐,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治未病,防重于治;整体观念,辨证论治;治病求本等。应当说,治疗思想是对疾病的治疗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临床治疗思维,贯穿在每一个临证实践过程中,治疗思想是中医临床实践的基本思路。

一、治疗思想与治则的关系

中医治疗思想在治疗领域有统帅地位,它是研究治疗疾病的临床思维,不是治疗疾病的具体原则和施治方法,但又是确立中医临床治疗原则、治疗方法和手段的行动指南。它决定着整个中医治疗体系的基本理念和总体特征,在确立临床实践的方式、方法、方向中起主导作用,是中医学术的精华和关键所在。治疗思想对治疗原则的确定起着决定性作用,它先于治则而产生,是一种思想思维行动,和任何思想一样,先有思想,其后才会产生原则与方法,最后才能付诸行动。正确的思想指导正确的实践行动。治则是在治疗思想的指导下产生制定的。

治疗思想抽象程度高,灵活性较强,但针对性偏低,基本不涉及临床诊疗中的具体细节,只是把握大方向,避免南辕北辙。譬如天人合一思想、动态平衡思想等,这些虽然不直接指导临床处方用药,但却决定了临床诊疗的大方向。治则抽象程度相对较低,但针对性强,并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面对的问题比较具体,是治疗思想的具体化,治疗思想向具体治法具体的过渡。

中医的治疗思想是不断发展的,由此带来治疗原则的进步与完善。如系统论、控制论、复杂性科学的思想方法,也对中医治疗思想产生深远影响,促进中医思维的深化,这对治疗原则的制定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治则与辨证论治的关系

治疗原则和辨证论治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从两者的侧重点来看各有侧重,但从本质来看,则是殊途同归,缺一不可。两者的有机结合,能够使处方用药的针对性更强,准确度更高,临床契合度更好。

临床上辨证论治侧重对四诊收集到的资料的研究,而对于性别、年龄、兴趣嗜好、生活习惯、发病时令、地域差异等因素关注较少,而三因制宜的治则对此类信息的关注较多,在治疗中如注意把握,能够更好地实现临床治疗。未病先防,既病防变,预后防复的治则可以使辨证论治既立足于当下,也着眼于未来,关注的问题宜长远而需更全面。这些都是和辨证论治一起共同指导着临床论治,突出体现了辨证论治规律之外的一些的防治规律。

治则可以开拓新的诊疗途径。中医辨证论治产生的治则治法和固有的治疗原则相互补充,可以使针对性更强。尤其是对于一些现代新发病、疑难病,辨证论治的一些既往经验有时不能直接运用,需要开拓新的诊疗途径,寻找新的治疗方法。此时在治则的指导下开展研究就显得更为重要。如艾滋病感染期,有时临床症状表现并不明显甚至无证可辨,这就给处方用药带来难度。如从中医扶正祛邪治则入手,容易达成中西医共识,根据性别、年龄、兴趣嗜好、生活习惯、发病时令、地域差异等因素采取综合性干预调控、治疗,临证效果往往会更好。

治则与治法是辨证论治的重要环节。辨证论治是治则的集中体现,两者虽然有层次、目标、体用、思维方式的差异,但根本目标是一致的。中医临床离不开辨证论治,同样离不开治则治法的规范与约束。否则,辨证将漫无边际,用药灵活有余,规范不足,变化无常,有些问题则难以把握。

三、治则与治法的关系

治则与治法的关系如同战略和战术的关系。就联系而言,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治则与治法之间存在着层次交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渗透。从区别来看,表现在两者的抽象程度和针对性有所不同。

治则抽象程度比治法略高,治则对于防病治病具有较普遍的指导意义,能指导治法的选择与应用。而治法对病证的针对性强,是治则在临床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严格来说,治则与治法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可以统称为“治疗法则”,两者在内涵上是一致的,关系是从属的。从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来看,治则的内涵小,外延大;治法内涵大,外延小,是大治则与小治则的关系,也就是说,治法是小治则。

治则决定治法,治法从属于治则。中医主张“方从法立,以法统方”。治则决定治法的选择与应用,治则注重整体,决定治疗方向;治法注重具体问题,针对某一具体因素施治。治法虽然很多,可以用“八法”概括,也可以用其他大法概括,但从治疗方法体系上看,“八法”可以说是上承治则,下启具体治法,而且能使治则与治法之间保持交叉联系的统法、大法。

归纳来说,治则是用以指导治疗方法的总则,而治法是在治则指导下制定的治疗疾病的具体方法,它从属于一定的治疗原则。从疾病邪正关系来说,不外乎邪正之间斗争、消长、盛衰的变化。因此,在治疗上,扶正祛邪就成为治疗的基本原则。在这一总的原则指导下,根据具体情况所采取的益气、养血、滋阴、补阳等方法,就是扶正的具体方法,而发汗、吐下等方法,则是祛邪的具体方法。

从发展变化来看,治则相对固定,治法比较活跃。治则的内容比较固定,临床各科在治则层面的内容基本相同;而治法则处于不断发展之中,有些新的治法不断发现并补充其中,如截断扭转法等。

治则治法与方证的关系。治法是中医根据病证设立的治疗方法,是在临床治疗经验基础上的理论化产物,其形成和发展与方药和病机理论的发展有密切关系。病因病机是对疾病本质的抽象认识,因其涵盖了病因、病性、病位、邪正关系、体质及机体反应性等,因而是对疾病本质的概括。治则治法具有法则、一般治法、具体治法及制方配伍法等不同层次意义上的内涵。在中医辨证论治体系中,治法作为病证和方药的中介,使中医辨证论治的药物治疗学内容构成联系的整体。治法一方面蕴含病证、病因、病机和组方配伍规律的内容,包涵着“方证”相关的内在逻辑性,同时治法对证、方、药具有提纲挈领和逻辑分类的重要作用。方遵法立,法从证出。方剂作为中医辨证论治最终的实施工具,作为联系医和药的载体,蕴涵着中医生命调控的丰富信息。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又验证着与其一致的治法和病证判断的正确与否。

治疗思想、治疗原则、治疗方法、方证对应四者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四者从不同的层面,以不同的视角对中医临床诊疗过程阐述,使得中医临床思维更加缜密。中医治法是在中医治则指导下产生的具体方法,而中医治则是在中医治疗思想基础上产生的,所以中医治法也是在中医治疗思想基础上产生的。同时它们又是一个连续的思维过程,一以贯之,不能割裂而独立存在。尽管在有些具体问题的处理中会省略掉其中的某个环节,虽然在某些疾病的诊疗过程中,有经验的医生会根据经验判断直接开具处方,并没有标注具体的治则治法,但从药、方、法、理的角度去追溯,实际上也是一整套完整的思维过程。(周超凡中医学术思想课题小组)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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