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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廖晶蓉)昆明《新阶段新冠疫情防控医保十六条措施》落地一周,政策落地和保障情况如何?1月12日、13日,记者走访了市医疗保障局和城乡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了解到,目前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储备充足,轻症患者顺利享受到新冠门诊报销。
1月11日,18岁的市民小曹因新冠病毒感染,出现发热、呕吐等症状,来到呈贡区乌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医生诊断后,为她开具了5种药品,这些药品均在可用于新冠治疗的医保目录中。小曹此次治疗费用为64.57元。按照新冠治疗门诊报销政策,支付范围内药品医保可报销70%,即45.2元,小曹和家人只需自付19.37元。呈贡区乌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李艳春介绍,目前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天接诊量五六十人,如果前来的患者有新冠感染症状,医护人员会先为其测一个抗原,再根据结果开具相应药品。特别是新冠“乙类乙管”后优化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出台,目前医保目录内感冒、发烧、咳嗽之类的对症治疗药品超过600种,且认药不认病,医生开药的选择多了,药品紧张的情况也得到进一步缓解。
石林县西街口镇卫生院承担着西街口镇1.5万余名常住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本周以来,配送到此的药品逐渐充足,包括前段时间紧俏的连花清瘟胶囊和抗原检测试剂等均已正常供应。该卫生院副书记孙丽娟说,2022年12月20日至27日是该卫生院患者最为集中的时期,每天接诊量约300人。药品紧缺时,卫生院发挥中医药优势,为村民熬煮中药,还抽调了公卫科的医护人员支援临床。本周随着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正式实施,公卫科的医护人员也调整了工作重心,将“保健康”端口前移,正常开展家庭医生上门服务,为重点人群做好保健工作。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张欲晓介绍,为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备药率,让农村地区参保群众有药可用,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接诊能力,昆明市根据服务人群的数量,向全市(含磨憨经济合作区)每个村卫生室,按照1万元至3万元的标准预拨药品采购周转金,用于村卫生室购药周转,共计拨付2673万元。同时,开通紧缺药品采购绿色通道,先采购、后备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调拨和配送,并及时按规定拨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发挥家庭医生疫情防控前哨作用。
按照“保健康、防重症”的总体要求,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制定若干工作措施持续支持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充分调动各级医疗机构力量,全力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救治工作,努力实现轻症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救治、重症在三级医疗机构救治的目标。现执行的新冠病毒感染医疗保障待遇及相关措施将持续至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