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转自:全国人大
党的二十大报告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预算工委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部署,及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2021年5月,史耀斌主任率调研组考察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基层联系点建设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供图)回顾历史进程,我们深刻体会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十年。十年来伟大事业的进程,使我们深化了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和领悟,提升了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 ***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和财税立法工作,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抓手,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制定出台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税立法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开拓了新局面、站在了新起点。
展望未来,奋进新征程,我们深刻认识到,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将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要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有力举措和实际行动。
一是要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职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完善人大预算审查批准制度,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加强对决算和预算绩效的审查监督,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加强 *** 债务审查监督,推进地方 *** 债务全口径监管和审查监督,健全完善地方 *** 债务报告制度。持续深化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聚焦突出问题,创新监督方法,形成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财会监督的合力,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开展预算国资联网监督,提升监督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研究出台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细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重点,用好用足法定监督方式,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国有资产治理水平,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造福人民。
二是要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大力推进财税、国资法治建设。加强立法统筹谋划,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将财税、国资领域立法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下一阶段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推进提高财税、国资领域立法质量。适时修改预算法。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和非税收入法定原则,推进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 性基金管理与监督法。适时启动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推动修订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加强财税立法相关重大问题研究。
三是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多种途径形式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工作,健全完善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加强和改进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推进预算决算信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信息公开透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持续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财政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将财力向基层和财政困难地区倾斜,保障人民共同所有的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加大税收调节力度,更好发挥税收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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