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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真的有侠客吗知乎(中国古代真的有侠客吗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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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侠虽未形成一独立的社会集团,且处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与各色人等存在着广泛的联系,但确乎又有许多不同于一般人群的地方。

从历史上侠的活动可以看到,他们是十分希望享有这份 *** 的。并且,为了充实和加强这份感觉,不惜通过由保持与常人心理、行为距离所获得的神秘感,来维持这种感觉的长久存在。

而一般社会人群大多安于弱小,期盼有超人出来代为决断是非实现公道,也愿意看到一个由里到外都异于自己的侠者,乐于传扬其异事奇行。这种大众期盼心理对侠无疑是一种殷勤的鼓励,他们日常生活中那份独特的活动方式和行事习惯,就这样在主客观两方面的交合影响下形成了。

一、侠士的穿戴标配

这是游侠与众不同的最外在的表现形式。对于游侠的服饰佩戴,先秦典籍没有专门记载。孔子弟子子路为“冠雄鸡,佩豭豚”,即头戴鸡冠帽,身佩野猪獠牙作饰物以示勇武,冯友兰以为这可能就是那时游侠的装饰。

韩非《五蠹》论及儒与侠,称前者“盛容服而饰辩说”,后者为“带剑者”、“带剑之属”,或“游侠和剑之属”,可知儒士大多衣泽鲜华,而侠除佩剑之外,并无其他特殊的装束。

汉以来游侠的佩戴也不仅以剑为限,还有弓箭。少年无赖“以青州芦苇为弩矢,轻骑妖服,追逐于道路”。

如东汉末年董卓为健侠,即好带双鞬左右驰射。隋初虞庆则尚气任侠,也好身披重铠,带双鞬驰射。至于马本身的剽悍,络头与鞍镫的精美,也是侠所注意的,以至在历代咏侠诗中,它们被得到突出的强调。

如曹植《白马篇》之“白马饰金羁,连翩起西北。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鲍照《拟古诗》之“幽并重骑射,少年好驰逐。毡带佩双鞬,象弧插雕服”,一直到明人吴国伦《名都篇》之“名都故佳丽,少年何翩翩。千金饰宝剑,百金缧文鞍”,都绝非仅出诗意的夸张,而有着现实的蓝本。

带铃就几乎为侠所独有。侠之挟丸多见于汉代,它与一般人拿弹丸作跳丸之戏,即用手连续抛接若干弹丸;或捶丸之戏,即由击鞠演化而来,专意在击球入窝;乃或击弹之戏,即击鸟雀不同,专用来赌行击杀官吏之事。

当然,不排斥侠也有用弹丸作游戏之具的,但用以赌行杀人之事确实是其怀丸挟弹的重要原因。对此,历代文人诗中也有反映。如何逊《拟轻薄篇》所谓“城东美少年,重身轻万亿。柘弹随珠丸,白马黄金饰”,徐悱《白马篇》所谓“少年本上郡,遨游入露寒。剑琢荆山玉,弹把随珠瓦”,弹丸之具正足以标别和加重其身份特征。

两晋南北朝以下,游侠的衣饰佩戴多尚鲜丽。如唐时侠少“或危帽散衣,击大球,户官道,车马不敢前”,李白《少年行》所谓“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贯休同题诗所谓“锦衣鲜华手擎鹘,闲行气貌多轻忽”,是对其人真实样貌的形象反映。与此同时,一种争尚怪异的倾向开始出现。

二、侠客如何养家糊口?

侠客是如何获得财资以维持这种生活的呢?在获利谋生方面,他们有什么特殊的手段呢?

我们知道,游侠并非一独立的社会集团,而来自社会不同的阶层,既有卿相之侠,也有暴豪之侠,乃或豪强、官僚兼而为侠。这些人或以食邑俸禄,或有田产收入,其财资来源都不成问题。

有的侠虽不治生产,不乐常业,但因声名在外,权贵富豪乐与之游,也可以顷致千金,无生计之虞。如汉大侠郭解、楼护即如此。前者徙茂陵,诸公送者出千万;后者母死,送葬者致车也多达二三千辆。甚至一些称不上著名侠魁的人,有时也可不费吹灰之力,获得稳定的生活。

但大多数活动在乡曲闾巷的布衣匹夫之侠,既不愿槁首黄馘,躬耕垄亩,过自食其力的平淡生活,又没有上述权贵的馈赠或同道的资助,他们赖以维生的手段就不免越出正道,其方式较之常人也有了许多不同的地方。具体来说,大抵有剽掠、椎埋、掠卖、劫质、盗铸、私煮、发冢数项。

1、剽掠

攻劫曰剽,强夺曰掠,因此所谓剽掠,即指以强力劫取他人钱财。

又,古称盗劫人财为贼,剽掠作过者为寇,可见这剽掠一事较之盗劫,更具以强力挟持的色彩。然自两汉以来,几乎历代游侠都常行此事。

如郭解在未发迹前就曾作奸剽攻,一些暴豪之侠更是纵使门下宾客、家奴公行此事。前及长安“薄暮尘起,剽劫行者,死伤横道,枹鼓不绝”,首治地区尚且如此,其他地方可想而知。

由魏晋南北朝而及元明,此风不坠。如果说东晋祖逖手下一批侠当饥荒之年劫掠富室,尚不能称为害民间,那么像南朝末年王僧达纠合闾里轻险少年公行剽掠,就不仅以富室为限了。有些侠更等而下之,干脆入山入海,躬为盗贼,如明高捷日与群盗剽掠行旅,已一无侠行可言。

2、椎埋

椎埋,指将人椎杀,即用捶击具砸死,然后埋葬了事,也泛指将人杀死后埋掉,间或也指盗墓者。

如汉代王温舒好任侠,少时就曾椎埋为奸。杀人埋尸,或为恩仇,但也不免为财物,故又有“椎剽”一词,即杀人劫货。如唐肃宗时新安豪侠沈千载就曾交结椎剽之党公行劫掠,地方官竟不能禁。椎埋之风盛于两汉,南北朝时也常可见到,所谓“椎埋穿掘之党,阡陌成群”。

如前已提到过的薛安都就常操此业,以至陈宣帝诉其罪状,有“椎埋发掘,毒流泉壤”之语。一直到明清两代,“群聚为椎埋者”还未绝迹,张国樑即“起椎埋中”。这些人中不少是游侠。

3、掠卖

掠卖,是指强夺人口,贩卖获利。如唐侠郭元振“任侠使气,不以细务介意,前后掠卖所部千余人,以遗宾客,百姓苦之”。

与此相关的是劫质,即今所谓绑票。侠为得人财物,也尝为之。明人郑仲夔《耳新》一书记载:

潮惠有大侠,每富豪家子弟出。即掠去,乃出帖通衢,令以多金赎取,必厌其所欲,始听归,谓之勒赎。

所劫虽尽是富家子弟,但不说富者并非个个都属为富不仁,仅就此行为本身而言,终不可谓光明正大。

上述数者,都属强持横夺生人财物并至于谋财害命的。

4、发冢

发冢又称掘冢,则是所谓“向死人要铜钿”。秦汉以来兴厚葬之风,秦始皇陵葬殉之丰自不必说。

汉魏以降,虽历代帝王尚奢尚俭各不相同,但即就尚俭如文、宣之霸、杜二陵而言,据《晋书·索琳传》记载,墓葬已不可谓菲薄,奢者的排场更可想而知。帝王之外,一班权贵富豪也竞尚奢华,“生不极养,死乃崇丧”,以至平民百姓起而效仿,多有营费,明器之外,还埋钱入土,名曰瘗,虽朝廷明令禁止仍不能绝。

由于墓葬丰厚,掘冢之事自然多了起来。汉文帝墓在武帝时已被人盗发,其他诸皇陵几乎都被盗过,公卿以下更不能幸免,不仅玉柙金缕悉数盗去,并骸骨也遭毁弃。两晋南北朝如石季龙、姚苌、慕容垂等人都干过此事。

唐室诸陵在黄巢起义时也尽遭发掘,而无主坟墓被盗就更多了。这些盗墓人中多失去常业的绿林草莽和闾里窃贼,间或也有屯戍的军士,此外便是游侠。

郭解早年曾干此营生自不必说,汉时中山一地,“丈夫相聚游戏,悲歌慷慨,起则相随椎剽,休则掘冢作巧奸冶”,其中也多游侠。《西京杂记》载广川王好聚无赖少年游猎毕弋,“国内冢藏一皆发掘”,这些无赖少年多为轻侠之徒。

曹操少时任侠,至老未脱故性,《曹操列传》称其尝引兵入砀山,伐梁孝王墓,“破棺收金宝万斤”。前及薛安都“椎埋发掘”,可知侠对这两件事都很热衷。

唐窦建德任侠,也曾发掘邺中一地的墓冢。《神异录》载其曾发得一墓,内无他物,只一妇人颜色如生,候之似有气息,三日后复活,居然自称魏文帝宫人。所言固玄虚不足采信,但他盗墓发冢之事当有。

此外便是盗铸与私煮。

5、盗铸

盗铸,指违反国家规定,私造货币。汉代此风最盛,由于盗铸时可行奸巧,杂铅锡以充成色获利,故行此者如云而起。文帝时,吴王刘濞擅章郡铜山之私,私自铸钱,一时山东奸猾咸聚吴国,袁盎称其所招引皆“无赖子弟”、“亡命”、“铸钱奸人”,其中就多游侠。

武帝时虽严刑禁止仍未能平息,郭解之“休乃铸钱掘冢”便是证明。南北朝时币制崩坏,原因也在私铸。《魏书·辛子馥传》载:“时有豪右,在山鼓铸,奸党多依之,又得密造兵权。”这些豪右奸党多得亡命无赖和乡曲豪侠辅助,而后者很大程度上也赖其生存。

唐以后国家币制渐趋稳定,盗铸一事随之消歇,侠才开始收手,转趋他途求利。

6、私煮

私煮,指私自煮盐谋利,此事也以汉代为盛,但持续时间则要较盗铸为长。

盐之为物,煮于海,晒于池,汲于井,成易而利厚,所以向来为人觊觎。古时政治简平,山海之利未有禁榷,用以藏富于民。

秦用商鞅法,盐利二十倍于古,是为苛政。汉以后,因豪强巨盗专擅其利,朝廷遂颁立法禁,命其赋入。光武中兴,专卖法废止,私煮之风又起。

两晋南北朝至唐五代,或征税,或无税,政既不一,官商又勾结重敛以营私,遂使盐政弊端丛生,私煮私贩日渐增多并历久不绝。

唐武宗《会昌五年正月三日南郊赦文》即言唐末“江淮诸道私盐贼盗,多结群党,兼持兵仗劫盗及贩卖私盐,因缘便为大劫”。一直到明代,黄绾《弭江盗疏》也言其时太仓等地不法之徒“招纳之命,聚集游手,教习武艺,弄成恶性,肆行兴贩私盐”。

与此相联系,盐枭也由此产生。如唐末黄巢、王仙芝,五代吴越钱镠、蜀王建,元末张士诚、方国珍,明王直,清谭阿昭、蔡牵,大者揭竿聚众,小者亡命江湖。这些人当中有的本身就是游侠,如吴越王钱镠“少权勇,有谋,性任侠,以解仇报怨为事”,“及壮,无赖,不喜事生产,以贩盐为盗”,“蜀主王建少无赖,以屠牛,盗驴贩私盐为事”。

张士诚和方国珍为人皆有侠气。王直“少落魄有任侠气,及壮,多智略,喜施与,以故宗人信之”。一直到清末,好任侠行义,被人称为朱家、郭解之流的关中刀客,仍以此作为主要的营生。如著名刀客“王狮子”王振乾任侠好义,家中有四套大车两辆,大船两艘,就是专用来贩运河东潞盐及茶叶的。当然,被盐枭招来并任用的人中就更多游侠了。

综上所述,有的虽称不得谋财害命,但其不轨于正义,以歪门邪道横致财富却是显然的。侠被视为横捍文罔乃至奸邪盗贼之徒,一个重要原因便在于此。

三、侠客平时都干啥?

只是对春秋时期游侠先驱的日常娱乐史籍很少记载,战国、秦汉以后,才经史家或文士的实录开始为人所认识。

综其活动的大概,大抵有斗鸡飞鹰、走马纵犬、击剑骑射、搏揜饮宴和冶游宿娼数事。

1、斗鸡飞鹰

斗鸡,包括斗鸭、斗鹅,是古代常见的娱乐活动,春秋战国时已有,两汉沿袭不衰,如鲁恭王即十分喜好此戏。

唐时因得到天子的喜好,更是风靡天下。据陈鸿《东城老父传》载,乃有“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之说。几乎与斗鸡同时,走马纵犬之戏也风行开来。由《汉书·东方朔传》所谓“郡国狗马蹴鞠剑客辐辏”,可以想见当日的盛况。

唐代走马纵犬更为一班富贵世家与纨绔子弟所热衷。斗鸡意在较力,狗马主要用以出猎打围,或赛跑决胜负。此外,还有伺养鹰鹘的风习,伺者要训练鹰鹘驯从己意,纵收自如,颇费工夫。宋元以降,随各种民间杂耍以及戏剧的发展,这些游戏再不像汉唐那样风行,但也并未断绝。

无论是斗鸡养鹰还是走马纵犬,本身又可以赌胜 *** ,自然也是使得不愿安分守己赚辛苦钱的他们对此情有独钟的原因。

2、击剑骑射

如果说走马纵犬正足以扬厉尚武精神的话,那么击剑骑射是更为直接的尚武活动。正因为是这样,历代游侠十分偏嗜。古时击剑与一般人理解的执剑斩刺不同,后者叫用剑,击剑则指“以剑遥击而中之”。

游侠先驱如豫让谋刺赵襄子,拔剑三跃而击之,行的就是此术。荆轲好读书击剑,更不必说。汉代尚武之风不减,“郡国狗马蹴鞠剑客辐辏”,这所谓“剑客”既有专门击剑用剑者,他们有的投入军队,如李陵军中就多“荆楚勇士奇材剑客”,有的与豪门权贵乃或游侠相往还,如南朝陈时即多“剑客”与游侠阳固交往,也包括一部分喜用剑击剑的游侠,如汉初楚地大侠田仲即喜剑。

其他如三国魏时游侠严幹“好击剑”,蜀徐庶“好任侠击剑”,吴鲁肃“少年壮节,好为奇计,天下将乱,乃学击剑骑射,招聚少年”。唐李白早年也曾“击剑为任侠”,并亲赴山东鹊山湖畔,投书名闻天下的裴旻:“如白,愿出将军门下。”

不过击剑毕竟是古技,唐宋以后不再那么常见,相对而言用剑则十分普遍。如宋陈慥就“使酒好剑”。清石达开自小任侠,文武备足,“门下食客繁,多两粤无赖子,惟日与健儿数十辈驰马骑射,击剑舞槊以为乐”。这里所谓的“好剑”、“击剑”皆指用剑而言,剑简直成了游侠不可须臾离开的神兵和重器。

骑射与击剑稍稍不同,它为历代侠者所通好。前及鲁肃即好此术。十六国时成汉的游侠李庠“善骑射”,“弓马便捷,膂力过人”。隋周罗睺“任侠放荡”,也“善骑射”。唐宋以降侠日趋社会化,常以勇悍和孔武有力立名,并以此为本钱投身军中步入仕途,所以于此一道用力颇勤。

如宋人元达出身农家,因不耐耕稼之苦,弃锄为侠,后投赵匡胤,以“负膂力,善射”补御龙直队长,由此不断升迁,累官至京城巡检。李毂、李彦仙等人的情形也与之相类。元人张柔“善骑射,以豪侠称”,刘伯林“好任侠,善骑射”,也大抵如此。

3、搏揜饮宴

搏揜,又称“博掩”,据颜师古解释,前者指六博,是一种局戏,“用六箸六棋,故称;后者为“跳钱戏也,俗人谓之射意,一曰射数,或云博戏”,乃意钱之属,即俗称摊钱,“皆谓戏而取人财也”。

两者发源很早,可上溯至春秋战国时期,晋以后又发展出樗蒲、双陆、格五等戏,与搏揜一样流行,上自帝王下至庶民都好为之。

豪饮与 *** 一样,也是侠十分喜好的消遣,故前人述侠的日常活动,多连言“饮博”、“蒲酒”,这一点通过前面的引述已可看到,这里再作一些补充。

今天可知第一位嗜饮纵酒的侠是荆轲,他曾日与狗屠及高渐离豪饮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

汉代大侠陈遵更酷嗜杯中物,常常“日出醉归,曹事数废”。他还有一怪脾气,好拉人同饮,似乎唯有如此才出得味道。

4、冶游宿娼

侠还有一日常活动便是冶游宿娼。

秦汉时侠行为狂放,时触文罔,但尚不见亲近女色的记载。荆轲谋刺秦王之前,燕太子为顺适其意,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之外,间进车骑美女恣其所欢,这些美女是否是妓不得而知。陈遵为河南太守,与其弟陈级俱过长安富人、故淮阳王外家左氏家饮食作乐,不能正身自慎,与寡妇左阿君置酒歌讴,起舞跳梁,顿仆坐上,至暮留宿,为侍婢扶卧,由此被司直陈常弹劾免职。

这左阿君是否兼营风流生意,诸侍婢又是何种人,也不清楚。但此后,侠出入烟花柳巷嫖妓宿娼就比较常见了。如北齐卢宗道“性粗率,重任侠”,当其为南营州刺史时,在晋阳宴客,座中中书舍人马士达对一弹箜篌的女妓“手甚纤素”表示兴趣,他即以此妓遣送,马士达固辞,惹他不悦,当即要家人将妓的手腕砍下。马士达见此,不得已接受了下来。

唐以后侠与市井进一步融合,不仅官府猾吏为之援手,闾巷奸人助其羽翼,并“土豪市侩,甘作使令;花鸨梨姏,愿供娱乐”,这样的交往就更密切频繁了。以至时人有“白马谁家子,纨绔绮绣裳。解鞍垂杨下,调笑当垆倡”的吟唱。

当然,与娼妓往来并不就意味着堕落,如清末同治年间京师大侠王五与艳声腾起的名妓松嫣的交往就是一例。松嫣姿容绝丽,一时少年豪贵车骑盈门,王五为其颜色所折服,日送金帛,以欢其心。

松嫣涉身娼门却能洁身自好王五为之动容,遂与结成风尘知己。以后因光绪庚子之乱死,她竟能身殉。不过这样的情形并不多见。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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