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欧美并不缺少“雷人”的人,单纯的“雷”似乎无法那么出名。换句话说——并不是全世界有那么多对“窥丑”乐此不疲的人。另外,“个性张扬”并不是在世界任何国家都是一件“稀罕事”。
Lady Gaga的惊世骇俗助长其名气不假,但是Lady Gaga的音乐确实不错啊,每首曲子都是她自己写的,而且近乎每一首都非常流行,这一点有几个流行歌手能做到啊?
另外,Lady Gaga在欧美除了“雷人”,一般还会经常被提及的是——支持 *** 活动、支援艾滋、反对对女性施暴等等活动——她有‘cause’,有观点(不管这些观点优劣)。
谁能告诉我,芙蓉、凤姐、小月月,这几位中国“名人”当中任何一位对任何公益事业专注过的?
我看过一篇评论,其中不少Lady Gaga粉丝说喜欢Lady Gaga是因为她的歌曲给人以“力量”,帮助他们度过很多大事小事(还有一个特体小孩子说,帮助她成功的减肥)。谁又能告诉我,光凭“雷人”,怎么让人感觉到“力量”呢?
话说回来,我周围倒是有很多人,尤其是在“肉皮装”之后,会刻意区分是喜欢其音乐还是其全部行为。
简单来说,如果没有音乐天赋做底,没有其背后隐喻的各种cause,就算Lady Gaga“张扬到极致”,在每个人都有权力和空间去张扬到极致的世界里,真的没有太多人会有闲功夫去在意Lady Gaga是谁。
看上述答案,“大胆”、“张扬”、“审丑”、“造型”、“雷人”,忽然觉得,这大概是Lady Gaga在中国出名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