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什么是江湖?
辛弃疾说,江湖是一笑出门去,千里落花风。
贺铸说,江湖是立谈中,生死同,一诺千金重。
杨慎说,江湖是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王维说,江湖是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龚自珍说,江湖是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
千古文人侠客梦,一千首诗中,有一千个江湖。
而余光中先生认为,没有人比李白更适合回答这个问题。
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人间多少江湖气,此题只应请太白。
天宝三载(744年),玄宗在位。
那是大唐帝国时代中最为特殊的一年。
安史之乱的暴雨还未倾泻下来,歌舞升平的盛世景象中,总夹杂着一丝不安的预感。
而被“赐金放还”的李白,却独自醉在千里之外。
那是齐州的(今山东境内)一个酒楼里。
庭院里雨打芭蕉,凉风夹着雨丝从窗缝里钻进来,撩起银灰的剑穗。
李白有些颤抖的指尖覆上剑柄,任是不可一世的谪仙,在世俗中也有难以纾解的苦闷。
半醉半醒,豪情涌上心头,他大笔一挥,写下了这首流传千古的《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燕赵之地的侠士,他们的头上通常都系着飘逸的胡缨,策马时迎风而动。
腰间的吴钩弯刀冰冷耀眼,如同将霜雪镀在剑刃之上。
白马上配着银鞍,倒映出寒光。
马儿奔驰起来的时候,如流星一般迅捷飒沓。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些侠客来无影去无踪,是武艺高超的夜行者。
他们在十步之内就能取下一个人的性命。
跨越千里关隘也如履平地,没有什么能困住一个真正的侠客。
任务完成之后,他们便无声无息地离开,不留下半点痕迹。
那些令世人感叹的传闻事迹,他们也不屑去认领。
他们不需要名字,只是将功劳与美名,都藏在黑暗里。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遥想战国时期,信陵君还在世的时候,礼贤下士,麾下门客三千人。
他常与侠客们对饮,毫无权贵的架子,如同手足兄弟一般。
饮酒时,他们便将腰间的宝剑取下,随意横在膝上。
信陵君时而与朱亥大口吃肉,时而劝侯嬴多饮几杯。
推杯换盏之间,肆意潇洒,好不快活!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酒过三巡之后,众人都有些醉了。
他们许下承诺,肝胆相照,愿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即使五岳加在一起,也没有誓约的分量重。
酒酣胸胆尚开张,借着酒劲,心中豪气更甚,连上苍都为他们之间的情谊所感动。
侠客之间的情谊,是如此简单,又如此厚重。
因为他们都是在刀尖上行走的人,黑夜太暗,剑刃太凉。
有人一起同行,才显得不那么孤独。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公元前257年,秦意图兼并各国,围困赵国都城邯郸。
赵国凭一己之力,断然不是秦国的对手,于是求助魏国。
魏国国君本欲出手相助,奈何惧怕秦国的威胁,便令早已出发的大军原地驻扎,观望待命。
信陵君采纳门客侯嬴的计策,先与魏王的枕边人如姬里应外合,偷得兵符,又带着朱亥前往大军驻扎之处,锤死晋鄙,夺得兵权。
经此一战,邯郸之困得以解除,而朱亥与侯嬴,也成为了大梁城中声名鹊起的侠客。
他们二人,一个是七十岁的监门小吏,一个是闹市口的杀猪匠。
是那种在人群中都不会有人多看一眼的存在。
但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却被信陵君看见,最终大放异彩,青史留名。
英雄与凡人,只在一念之间。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信陵君与朱亥出发之时,侯嬴曾对他言:臣宜从,老不能,北向自刎,以送公子。
果真,当他们到达了晋鄙的营地时,侯嬴便自刎而死。
一来,他作为献计之人,窃符之罪难逃;二来,他希望用自己的死,坚定信陵君与朱亥的决心。
侯嬴不得不死,亦死得其所。
而不久之后,秦王也看中朱亥的才能,想让他为自己所用,朱亥宁死不从,最终也扼喉而死。
故事的最后,便是二人生命的终点。
他们的肉身死了,精神却永远活着。
诗的最后,李白向世人宣告:痛快地活也痛快地死,这才是我向往的人生,而不是像扬雄那样的读书人,头发都白了还在写书,最终老死窗下。
距离这首诗问世,已有一千多年。
朱亥,侯嬴,信陵君,还有那位不知名的侠客,将这个关于江湖的故事带给了李白。
而李白,又用一首诗,将这个故事讲给后人听。
与其说,他们是李白笔下经过润色的历史人物,倒不如说,这是李白所渴望活成的自己。
快意恩仇,一诺千金。
同时,他也告诉我们:侠客并非生来就为侠客,是他们心中的信仰,为凡人镀上金身。
1965年,金庸先生读完李白这首诗,突然来了灵感,于是创作了一部同名小说《侠客行》。
在金庸的武侠世界中,这首诗化身为一个载体,其中蕴含着绝世武功秘籍,引得各派相争。
这部小说讲述的,也是一个平凡人,如何成为英雄的故事。
书中主人公石破天,是一个无父无母的乞丐,江湖之路走得磕磕绊绊。
直到结尾,他都不知道自己的爹娘是谁。
他和李白笔下的朱亥与侯嬴一样,即使成为了主人公,也依旧那么普通。
果真如此吗?
我想用路遥的一句话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到不平凡。
英雄不该有“金手指”,而是凭借着人性中的血与肉,去滋养理想,让世界变得更好。
哪怕微不足道,哪怕无济于事。
2002年,张艺谋也将镜头对准了李白这首诗。
电影《英雄》横空出世,最终票房达到2.5亿人民币,占到当年中国电影票房的四分之一。
在他的电影世界里,诗中名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变成了一种非常厉害的武功招式:十步一杀。
但剥开内核,他讲的仍然是在乱世中犹如浮萍的人们,如何为家国大义献身的故事。
同样身处乱世,长空,残剑,飞雪三人,为了制造刺秦的机会,甘愿献身,奉上性命。
而原本只是一个小小亭长的无名,背负上了刺秦重任,在最后时刻,为了天下苍生,放弃个人仇恨,留秦王性命,最终死在箭雨之下。
而他在临死之时,也终于明白:
英雄不一定要杀人,有时候“放手”,也是一种侠义。
刺秦,是为了和平;放弃,是为了更长久的和平。
英雄群出的年代,他们亦能成为主角,只因心中这份大爱。
李白心中的侠客,是十步一杀,快意恩仇,这与当时“尚游侠”的社会风气与封建社会背景是密不可分的。
到了金庸先生笔下,“侠”又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譬如《神雕侠侣》中的郭靖大侠。
而到了如今,“侠”字亦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
我们不再需要用刀剑武力捍卫自己的权益,亦不需在乱世炮火中夹缝求生。
在和平年代,“侠”已经消失了吗?
或者说,手中无剑的侠客,还算是“侠”吗?
其实,“侠”并不是给武功高强之人的美誉,它在本质上是一种精神内核。
温良正直,急人之难,何尝不是一种侠义?
而一味尚武,鲁莽自大,罔顾法律,才是对“侠”真正的误读。
在很多人关于江湖的梦里,侠客应当是一身白衣,不沾尘俗。
他们高大伟岸,来去如风,将生死置之度外,毫不在乎功利虚名,也从不为生计发愁。
可事实是,他们也有可能是一个杀猪匠,一个老头子,一个盲僧,甚至一个乞丐。
他们是千千万万个不曾留下姓名的普通人。
当平凡的人为了心中的信仰,将自己的利益置于他人之后时,他就是英雄。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侠客。
可能是你,是我,是身边的任何人。
我想我们都应记住,这世上没有从天而降的英雄,只有挺身而出的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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