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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想办营业执照怎么办(办营业执照怎么办)

本文目录一览:

营业执照怎么办?

一、个人如何申请营业执照

1、凭个人身份证到工商分局申请领取《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或《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二份及其他有关表格。

2、按要求逐项填写‘申请表‘及需要填报的有关表格,到户口所在的管理区加意见(注明计划生育情况),并根据所填报的经营项目到有关部门审批或办理有关“许可证”

3、将填好的申请表及有关表格,个人身份证及已办好的‘许可证交回工商分局个体私营经济股审查。

4、市内外镇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到原籍工商分局(所)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及有关表格,填好后到原籍管理区及原籍工商分局(所)签署意见。

5、市外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

6、从受理日起(即交表日起),按、规定在三十天内,力争在十天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登记的,将原因向申请人说明。营业执照由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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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如何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 *** 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 *** 规定的相关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食品生产项目,提交市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企业营业执照的办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到工商部门审核企业名称;

二、到事务所领取验资所需要的表格,到银行投放资金,验资;

三、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四、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机构代码证办理;

五、到辖区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六、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权的凭证。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是经营单位取得合法经营权的凭证。经营单位凭据《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开展核准的经营范围以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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