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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打掉恶势力团伙5个(临汾西关黑恶势力)

山西青年报记者 郭锦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临汾市委市 *** 和省公安厅坚强领导下,临汾全市公安机关迅速形成斗争高压态势,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今年以来,已打掉各种黑恶势力犯罪团伙6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25名,破获各类涉黑涉恶刑事案件487起。临汾警方今日再次公布“扫黑除恶”10起典型案例。

1、翼城县公安局打掉以李某跃为首的“楼霸”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6月8日,翼城县警方打掉一个以李某跃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破获刑事案件3起。

经查:2012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李某跃因翼城县唐兴镇下高村梦成园小区开发建设占用其土地为由(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且履行),纠集马某、李某等人私自在梦成园小区安装了楼宇门、单元楼防盗门及十个车库卷闸门,并在强行要求开发商支付楼宇门、单元楼防盗门、卷闸门费用后,仍不交出钥匙。在购买单元楼的业主进行装潢入住时,开发商郝某彩提供不了单元楼防盗门钥匙,业主需手提礼品与李某跃协商,才能拿到房门钥匙。随后,犯罪嫌疑人李某跃又以唐兴镇下高村委会欠他工程款为由,强行将开发商郝某彩已出售收款的车库7间占为己有,并二次出售其中4间。2013年2月份,上述三名嫌疑人又陆续强行占有梦成园二期小区门面房十五间并出租收取租金。自2013年——2016年,在春节、酷暑、高考期间,多次对梦成园二期小区停电、停水,给小区业主的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2016年1月份,在未经唐兴镇下高村委会和梦成园小区项目部授权,更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李某跃、马某等人在梦成园二期小区大门处安装伸缩门,强行管理小区物业并向业主收取每平米0.60元物业费,要求每户每年交款600元——700元物业费,在小区多数业主拒不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下,二人多次在上班、放学时间段关闭小区伸缩门,阻止业主出入。为了迫使小区业主缴纳物业费,犯罪嫌疑人李某跃之后还用扳手逐户停水,遭到业主的强烈 *** ,给小区业主的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2011年7月,唐兴镇下高村委会计划梦成园小区三期开发建设,犯罪嫌疑人李某、马某有一个院落在开发建设范围之内,经下高村委会与犯罪嫌疑人李某商议达成口头协议:“在梦成园小区三期小区里还迁两套单元楼、两间车库,还迁房本应在梦成园第三期(卫生所)工程建设内完成。”后因下高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换届梦成园小区第三期未能实施。犯罪嫌疑人李某、马某在未与唐兴镇下高村委会签订任何还迁协议的情况下,在梦成园二期小区强行将已出售的三套单元楼和两间车库占为己有并再次出售。给群众造成了较大财产损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洪洞县公安局打掉以杨某春、丁某杰为首的“碰瓷”恶势力犯罪团伙

7月2日,洪洞县公安局打掉以杨某春、丁某杰为首的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刑拘6人,破获案件26起。

自2017年7月份以来,该恶势力集团形成比较固定的组织,形成一定的规模,长期在108国道、309国道、高速路上,通过车辆剐蹭碰瓷、故意制造事故等的方式,对过往大车司机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先后,以车辆剐蹭“碰瓷”故意制造事故等方式作案26起,敲诈金额共计72750元。

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直属分局打掉以高某红为首的组织卖淫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7月28日,直属分局成功破获一起以高某红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目前抓获10人,网上追逃2人,刑事拘留10人。

经查,2015年至2018年7月24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高某红纠集高某、张某临等九人为主要成员策划、分工、实施,在临汾市尧都区兵站路芦氏庄13号附近陆续开设四家卖淫窝点,先后组织杨某丽等15名女性在开设的窝点进行卖淫活动,该团伙通过组织卖淫活动获得经济利益,统一管理,按照工作量进行分配。在开设卖淫窝点期间,该犯罪团伙还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案件处于侦查深挖阶段。

4、临汾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打掉以陈某涛为首的车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8年7月4日,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方打掉以陈某涛为首的车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刑拘9人,网上追逃3人,破获敲诈勒索罪6起、诈骗罪12起。

经查,自2018年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涛等人通过指挥和领导龙环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大肆进行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虚假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签订车辆或房屋抵押合同、买卖合同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主要采取车辆抵押方式进行放贷,从中收取居间服务费、GPS安装费、手续费等费用为主要收益。贷后催收业务主要对于贷款逾期客户采取窃取收车等方式,向客户索取高额的违约金、滞纳金、收车费为主要收益,实施“套路贷”,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损失,严重影响了本地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该公司自在临汾成立以来,共计非法放贷3300万元,收取了巨额的居间费、利息,非法扣押违约客户车辆6台,从而敲诈勒索贷款客户收车费用46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襄汾县公安局打掉以尉某为首的涉赌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4月23日,襄汾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尉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网上追逃1人,破获刑事案件3起。

经查,自2017年8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尉某纠集王某、贾某等十余人在襄汾县汾城镇李果村、南膏腴村等地开设 *** ,组织违法行为人张某东、李某等人参与网络 *** *** ,从中抽头渔利。该犯罪团伙雇佣犯罪嫌疑人屈某帅负责操作电脑,朱某杰干杂活,接送 *** 人员并在 *** 放高利贷,且数额巨大。2017年8月份,受害人张某东在该团伙开设的 *** 中参与 *** ,欠下高利贷赌资后,无力偿还,同年11月份,该团伙开车窜至乡宁县,将在石料厂打工的张保东强行控制,塞入车后备箱,拉到一无人的地方,索要赌资,并用木棍、铁棍将张保东打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襄汾县公安局打掉以周某红为首的非法讨债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3月26日,襄汾县公安局打掉以周某红、张某锦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逮捕3人,取保候审3人,网上追逃2人,破获刑事案件4起。该团伙长期盘踞在襄汾县周边,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非法讨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扰乱公共安全秩序,影响极其恶劣。

经查2012年7月29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亮伙同李某鹏、王某、柴某栋等人在襄汾县南大街天天新超市北门口将文某朴、贾某宏打伤,并将二人驾驶的轿车砸坏,经鉴定,文某朴、贾某宏身体之损伤均达轻伤,被损坏车辆价值 8103元。

2013年1月4日,该团伙犯罪嫌疑人李某鹏伙同陈某旺、候某江、吉某程、候某将崔某亮非法拘禁至襄汾县龙山宾馆406房间,直至被公安机关解救。

2017年8月2日晚上凌晨,在襄汾县北大街和丁陶大道的十字路口,因琐事,杨某和他的2个朋友对郑某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郑某的身体损伤为轻伤二级。

2018年1月14日晚,因屈某刚欠周某红9万元,周某红、张某锦等带着二十多名年轻人到屈某刚门市部中的搬电器,在搬东西的过程中屈某刚的父母进行阻拦,有人动手推了屈某刚的母柴某希,致使柴某希死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直属分局打掉以张某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5月17日,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打掉一个以张某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7人,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1人,破获刑事案件8起。

经查,2018年3月份至4月份期间,该团伙先后多次通过社交软件“附近的人”搜索功能或直接介绍的方式进行介绍卖淫犯罪活动。

2013年3月23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洋、郎某轩(未满14周岁)在平阳南街传说网吧上网期间,将受害人王某豪叫到网吧的厕所及楼梯处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抢走其黑色oppor11手机一部(价值2150元)。

2018年05月06日13时许,徐某阳纠集张某生、张某洋、郝某博等五人,与赵某江纠集的赵某凯、赵某瑜等十三人,双方手持洋镐把、棒球棒等工具在临汾市平阳东广场纪念碑南侧发某斗殴,导致赵某瑜受伤。

2018年5月9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某生伙同郝某博在教授花园建行门口停车场,先后将两辆越野车玻璃砸开,盗窃车内现金、烟酒等财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霍东分局打掉以李某红为首的涉及农村“两委”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5月15日,临汾市公安局霍东分局打掉一个以李某红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人,网上追逃2人,破获刑事案件3起。

经查,李某红系霍州市李雅庄村村委会主任。2017年11月8日,山西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霍州煤电集团李雅庄煤矿矸石场治理施工的协议,2018年2月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红以村委不知道施工方施工为由,指使李某泽、李某军、赵某梅等人到施工现场阻拦施工,将李某利公司的施工警戒标识撕毁损坏,李某军、赵某梅以被施工方打伤为由敲砸李某利2万元。从2017年12月25日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红以自己竞选村长花了40万元为由,两次向受害人李某利公司索要40万元未果,还多次向李某利公司索要协调费未果,随即组织人员阻挠施工。2018年1月16日,受害人李某利被迫向李某红支付过路费1万元。2018年5月份,李某红、李某军、赵某梅等犯罪嫌疑人以村庙会赞助费为由向李某利公司索要5万元未果,之后组织李某泽、李某军、赵某梅等人强行阻拦施工,工地被迫停工3个月,造成经济损失13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9、洪洞县公安局打掉以高某虎为首的涉赌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3月23日,洪洞县公安局打掉以高某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7人,破获刑事案件4起。该团伙自2016年以来,以高某虎为首,纠集焦某华、史某强等人长期在大槐树镇秦壁村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恐慌,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

经查,2014年5月10日,洪洞县大槐树镇秦壁村高某强以自家在秦壁村的二层新建住房作抵押,向高某虎借款17万元,借款期限至2014年10月9日,月利息八分五,2014年8月11日,在协议未到期的情况高某虎将高某强抵押给自己的二层新建住房以32万元的价格卖给同村商某印。高某强知道后多次找高某虎要求赎回自己的房子,高某虎向高某强及其家人索要100万元,后又称70万元了事,高某强嫌高某虎算的利息太高,不愿意支付,至今房屋没有赎回。

2015年11月15日到2016年9月28日,洪洞县大槐树镇秦壁村村民李某分四次向高某虎借款13.5万元。2017年1月7日,犯罪嫌疑人高某虎因联系不上李某,便雇佣高某等人到李某在家中经营的农家乐饭店,采用拉闸断电、放锅炉水、将被褥扔到院内,让其饭店无法经营等手段,逼迫李某家人联系李某还款。次日高某虎又向李某家人提出要承包其饭店。李某母亲称担不了事,高某虎说过年后再说。2017年4月初,高某虎通过马某强得知李某在北京顺义区打工,4月3日高某虎、高某亮、高某三人到北京找到李某,高某虎跟李某连本带息算了26万多元,最后两人商定李某偿还高某虎21万元,家中饭店让高某虎承包三年。2017年4月15日23时许,高某虎等人带上李某驾车由北京出发返回洪洞。4月16日23时30分左右,高某将李某带出高某虎家,与其到李某家中住宿,并于4月17日7时离开。在与李某住宿期间,高某一直劝李某还高某虎的帐以及让高某虎承包饭店,事情结束也可以安心到北京打工,以免高某虎再找麻烦。以后几日高某虎多次打电话询问还款事宜,4月28日11时许,李某服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临汾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打掉以赵某伟为首的车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7月,临汾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打掉以赵某伟为首的车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刑拘13人,网上追逃6人。

经查,自2018年来,以赵某伟为首,郭某,范某凛、常某州等人为骨干成员,通过开设贷款公司,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等手段,大肆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签订车辆或房屋抵押合同、买卖合同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行为,实施“套路贷”。对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了的影响,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损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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