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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六大情节(剧情特别的小说)

首先谢邀,然后别听楼上说的。

你引的这句台词,指的是好莱坞经典编剧丛书《救猫咪》系列中的一个观点。书里把好莱坞那些个剧本分成了十个类型,分别是‘鬼怪屋、金羊毛、如愿以偿、麻烦家伙、变迁仪式、伙伴之情、推理侦探、愚者成功、被制度化、超级英雄’。

这个观点很著名,因为他傻得可爱。被编台词的编剧拿到电影中调侃而已,别当真。好莱坞要是真的这么了解故事,还至于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你现在提起好莱坞,会感叹他的故事又精巧又创新吗?还不是在感叹人家的电影工业能力。(指整体,整体)

而且布莱克斯奈德的这个观点也只是好莱坞+电影的类型片分类法,他自己并不擅长这个。这些也不是救猫咪三部曲的重点。事实上早就有无数好莱坞同行用更加细致的分类对其进行惨无人道的打脸。

其作者主要成就在于提出了一个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故事结构理论,但是过于教条了,好莱坞就是信了这套东西才越来越无聊。你看看诺兰的新片,谁鸟你那种扯淡玩扔。

本系列作为编剧入门书籍的唯一优点就是浅显易读,擅长抖机灵,能够得到小白读者的捧场。这年头,有人捧场就能当大师。

就比如书名中的‘救猫咪’三个字,就是他抖的一个小机灵。说是只要在你的剧本里安排某个角色去救猫咪,一个很小的情节,就可以直接在读者心中塑造出一个形象出来。

我虽然不讨厌扁平化角色(金庸最擅长这个),但是没必要这么扁吧?这作者脑子里全是这种小花招,还灌输给你‘设计、寻找、使用这种小花招能升华你的剧本’这样的观念。这不扯犊子呢么。

至于其理论知识,要么陈旧、要么自以为是、要么泛泛而谈。除非你白得一本编剧书都没看过,也没思考过如果去写一个自己的故事,否则不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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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发现竟然是老问题。怎么最近总邀请我回答这些放在这里八百年也没人答的老问题?

知乎里就不存在剧作相关的新问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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