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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在雍正帝勤勉的一生中,曾经专门写过一本书——《大义觉迷录》,这本书里面,雍正化身辩手,和一个死刑犯曾静进行了一场特别的辩论赛。
辩论赛主题:雍正十大罪状,即“谋父”“逼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 *** ”“怀疑诛忠”“好谀任佞”。
这十条罪名基本囊括了雍正从继位起直至投书案前的一系列重大政治事件,其中除“好谀任佞”稍显平淡,其他九条罪名全都称得上是触目惊心,骇人听闻。
正方辩手:死刑犯曾静 反方辩手:雍正
正方 :“谋父”是曾静所列举的雍正第一罪状,曾静显然对社会上雍正毒死康熙的传说深信不疑,认为新皇帝处处与老皇帝“为仇为敌”,终至弑父、改诏、篡位。
反方:这是雍正所要驳斥的最大指控,为此他调动全部脑细胞,竭力追忆了他继承大统前对康熙的敬爱孝顺,以及康熙在畅春园病重、弥留期间的种种细节。
雍正思维极其缜密,他不是单方面说自己如何如何,而是还将康熙去世之际,接受“末命”的皇子、王公大臣的姓名和接受时辰都一一描述了一番。
正方:指责雍正残害至亲骨肉的罪状尚有“逼母”“弑兄”“屠弟”。“逼母”是说仁寿皇太后(德妃)之死为被迫自杀,“弑兄”是怀疑被囚的废太子死于雍正之手,“屠弟”当然是指允禟、允禩的死于非命。
反方:“逼母”“弑兄”均被雍正视为令他忍无可忍的恶毒谣言,他也像批驳“谋父”一样,一一拿出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唯有“屠弟”一条,他却无法完全否认。当初为了秘密结果允禟、允禩,雍正和大臣李绂合谋,想出了一个“冥诛”的法子,他们自以为得计,谁知老百姓心明眼亮,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认为正是李绂秉承君命谋害了允禟、允禩。
在批驳圣谕中,雍正先解释了整治允禟、允禩等人的原因,说这些皇弟都是不安分的觊觎大位者,在康熙生前和自己执政初期有种种不端非法行为,康熙早就对他们不满。自己圈禁他们,也并非出于一己之私,或出于残忍或报复之心,而是为了尊重先帝的意愿,维护祖宗留下的江山基业。
雍正说他虽然下决心要大义灭亲,但并没有想要允禟、允禩的命,反而还在他们生病时遣医送药,就怕他们在狱中有什么闪失。二人也确实是病死的,是伏了“冥诛”,受到了阴间的惩罚。
正好此时李绂已因科甲朋党案而失宠,雍正就顺势把责任都推给他,指责李绂没有把允禟、允禩病死的情况明白地告诉众人,以致引起了外界无端的怀疑和猜测。
至于他自己对两个皇弟的死,“不辩亦不受”,意思就是说他也不是一点责任没有,但至多就是负失察的责任而已。
正方:“ *** ”,指责雍正特别好色,竟将废太子的妃嫔都收归己有。
反方:雍正气愤地说他自幼对女色就兴趣乏乏,他称自己登基以来,从未广置后宫嫔妃,更不用说什么收归废太子的妃嫔了,“今乃谤为好色,不知所好者何色,所宠者何人”?
正方:“贪财”的内容不少,曾静曾从移民四川回来的百姓那里打听到,皇帝“使人从四川贩米,至江南苏州发卖”,又据行走于广东的人传言,雍正还在“广东、广西发卖水银”,于是曾静就都列入“逆书”,作为了雍正贪财的证据。
反方:雍正解释,最初是外省督抚上奏时向他提出的建议,说江浙一带人多米贵,因此请求动用国库里的银钱,向产米的省份购进后,再运到江浙。
雍正辩驳道,把米粮平价卖给百姓,以解决当地的吃饭问题,是自古以来就有一种米粮调配办法,况且减价卖给百姓,朝廷还亏着本呢,他本人又如何可以从中得利?
水银的事,则跟原任贵州巡抚金世扬有关。金世扬在任时,由于动用府库的银两收贮水银等原因,使得府库亏空,无法完成交接,新任巡抚石礼哈向雍正报告了此事,同时建议将金世扬收贮的水银在广东变卖,用以充公平账。
雍正同意了,认为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既解决了亏本,也保全了金世扬的身家性命,但这跟他雍正想占谁的便宜完全不搭界。
在据理驳斥时,雍正再三强调,他身为一国之君,富有四海,如果他想要钱财的话,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有什么必要去动与民争利的小脑筋?
正方:“酗酒”的指控直接来源于坊间流言。社会上传闻雍正是一个不理政事的酒鬼,常带着大臣在圆明园内大白天的饮酒作乐,隆科多得宠时,他曾频频与之饮至深夜,直到把隆科多灌得烂醉,令人抬出为止。又传说有一年端午节,雍正与诸王大臣登上数十条龙舟,在船上畅饮蒲酒。
反方:对于这一罪名,雍正颇有哭笑不得之感。他引用古史所载,说连尧舜都喜好饮酒,《论语》中亦称孔子“唯酒无量”,这表明饮酒这件事即使对圣人的道德而言,都没有什么损害,作为他本人,如果真的喜欢喝几杯的话,绝不会遮遮掩掩,躲躲闪闪。
然而实际情况是,他天生就不爱喝酒,同时平时的工作量和身体状况也不允许他整日流连于醉乡之中,酗酒云云完全是无稽之谈。
正方:曾静在指责完雍正的个人品格后,马上就转向了其执政风格,控诉雍正“怀疑诛忠”。所谓“怀疑诛忠”,无疑是指年羹尧、隆科多的案子,
反方:雍正认为这个罪名本身就不成立,“诛忠”?年、隆能算是忠臣吗?他对年、隆的怀疑无错可言,最终予以处置,乃其“自招”,是他们“倚功造过”的结果,属于咎由自取。
正方:曾静痛骂雍正“极好杀人,京城凛凛”。
反方:雍正大叫撞天屈,说他的本性是最仁慈的,平时别说随便惩罚一个人了,连走路都不肯轻易伤害蝼蚁。
他继任后更是时刻以谨慎用刑为宗旨,每遇到死刑犯案件,都要亲自审查,如果能够从中为罪犯找出一线生机,他心里都觉得十分愉快,这样曾静居然还说他“好杀”,那真是和他的存心以及现实相差得太远了。
正方:“好谀任佞”在“逆书”诸条罪状中算是比较轻的,但这是历代昏君的标配,原告不能不提。
反方:雍正辩驳称在藩邸四十余年,早已看透了各种人情世故,什么是谗言,什么是谄媚,了解得比谁都清楚,他自己也十分讨厌虚伪和卑鄙。
即位以来,凡是歌功颂德的马屁文章,他都扔到一边,或一看即过,不再留意,以至于内外诸臣都已形成习惯,不敢把浮夸颂扬的词句写入奏章或者口头说出,就怕遭到他的厌弃和轻视。
雍正说曾静如此诬蔑他,是把他看得太浮浅了,把他当成了那种从娃娃开始就做皇帝,以致没有一点人生阅历的人。他质问道,现在你曾静既然说我爱好阿谀奉承而任用奸佞之人,那么,能够举出一人一事来加以证实一下吗?不能吧!
至此这场辩论赛以雍正的暂时胜利结束。
相对于在政治上取得的成功,自己在民间舆论中却一直处于极其不利和被动的地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他的嗣位及其政策表示质疑、不满和反对,这些人千方百计地散布攻讦他的言论,希望他立即垮台。
对雍正而言,舆论上对他的进攻跟政治斗争紧紧挂钩,所以必须全力以赴地打它一仗。
要知道,他雍正肯花那么大的力气和那么多的篇幅,一一驳斥“逆书”,可不光是好辩或者一时激愤所致,而是有着明确的政治企图和用意。
通过层层追查,终于查到曾静所写十大罪状的《逆书》来源是允禩、允禟、允䄉、允禵门下太监,主子获罪后,他们也被判流放南方。
怀着为故主和自己复仇的念头,在前往流放地的途中,这些太监就“沿途称冤,逢人讪谤”,每到村庄城市总是高声呼喊:“你们都来听新皇帝的新闻,我们已受冤屈,要向你们告诉,好等你们向人传说。”甚至有太监叫嚷:“只好问我们的罪,岂能封我们的口?”
而真正出奇之处,恰恰体现雍正在对曾静本人及其言论的“处理”。
雍正新设想的核心就是对曾静进行改造和利用,改造曾静的第一步是让他重新端正认识,他令承审官收集各省数百份奏报交给曾静阅读。
看着眼前堆积如山的奏报及其皇帝的批阅,曾静傻眼了,一直以来,他凭借着民间传闻和自己的臆想,都把清宫中的皇帝想象成一个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昏君,何曾想到雍正会这么辛苦呢?
更让曾静觉得不可思议的是,雍正每天要处理如此多的军政要务,但他批阅时孜孜不倦,从不掉以轻心,所以连字句笔误、数字不合都别想逃过他的眼睛。
在“逆书”中,曾静根据流言将雍正描绘成了个酒色之徒,现在他知道这根本不可能——雍正哪有时间去花天酒地,这位皇帝必须“自朝至暮,一日万机,件件御览,字字御批”,甚至到了半夜三更,还得批阅密折。
眼睛不会骗人,事实面前,曾静深受震动,百感交集,自叹:“蝼蚁度天,何处测其高深。”他这才明白皇帝不是好当的。
在让曾静了解和认识国家大政运作机制的同时,雍正还针对自己所蒙受的不同指责,分门别类地让他阅读相关奏折。
比如“逆书”的十大罪状中有“好杀”一项,他就亲自列出一系列当年春夏两季送朝廷三复审的案子,令曾静静心细读,并对每一件案子的判决发表意见,特别让他反省,这中间有哪一件可以说明皇上“极好杀人”?
没有例外,曾静在将案子一一读过之后再受震撼,他说他没想到皇上对普通老百姓的死活也看得如此之重,乃至于每一个细枝末节都不肯放过,他这才知道以前对皇上误解之深,今后再也不敢存皇上好杀生、轻人命之心了。
眼看以摆事实为主的攻心战已经胜利在望,雍正又拿出他的绝活,通过书面对话,一面就“逆书”中的十大罪状等向曾静解释,一面与之进行辩论。
说是辩论,其实光看后来所拟的责问标题,就知道纯粹都是碾压式的,是一方肆无忌惮的猛打猛冲,而另一方连招架之功都已失去。
到这个时候,这场辩论赛才算完全结束,当然是以雍正碾压式的胜利结束的。
雍正对曾静的改造终于大功告成,既然如此,当然就用不着再对他予以惩罚乃至处死了,雍正决定特赦曾静,让他从宽免死。
曾静意外获赦,自然感激涕零,他搜肠刮肚,前引后证,写了一本《归仁录》。此书一反“逆书”中的观点,一边对诋毁雍正的谣言进行痛斥,一边大加称赞清朝历代帝王的作为,尤其颂扬雍正至纯至孝,勤政爱民,把他吹捧成了一个宛如尧舜在世的罕有圣君。
他下令将曾静的口供、《归仁录》与上谕编辑在一起,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加以刊刻,分发于全国各地。而曾经的辩手曾静变成了宣讲员。
除此之外,雍正还从翰林院中选拔新科进士,组建征西宣谕队,专门奔赴陕西、甘肃等被认为流言广布的地区进行宣讲。
在国家机器的助力下,《大义觉迷录》当时的普及之广,读者规模之大,是普通著书人连做梦都想不到的,它也因此成为18世纪30年代初期中国人阅读并引述最为广泛的一本清代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