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为防止个人信息信息泄漏,该文章不放截图。人在做,天在看。
事例1 懒惰
G校长2018年至2019年四月拖欠A员工四十余万日元,并承诺A员工给工作签证,然而一个新开的私塾根本没法给A签证,导致A员工不辞而别,差点因没有在留资格导致回国。然后G校长起草了一份合同威胁A员工,简言之就想不给钱还想让A员工不黑他。其次,私塾开业起始,员工上班时间没有固定且没有工资(教师除外)全凭G校长喜好。拖欠B员工三个月工资约十六万日元。
点评:拖欠工资三万元人民币,用人单位贸清偿责任,经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事例2 傲慢
某塾G校长以招合租的方式让新来的留学生住进自己的私塾楼上的寮,并收取高额头金。
点评:第一,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第二,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第三,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而且,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无论出租人、承租人还是次承租人均应订立书面合同,同时审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否同意房屋的出租或者是转租,并由房屋所有权人进行签字确认,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欺骗留学生不懂得租房行情,一般二十多万足以租一个アパート的房子
事例3 谎言
G校长对多家语言学校,留学机构发布虚假信息。并在私塾贴满二十余张合格录取通知书。进行虚报事实招生。并自称租房为自己【买的】。或对合伙人进行房租的虚报。
点评:《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都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虚假招生行为实质上就是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诱骗学生报考、读书,从而骗取学生的学费,符合诈骗罪的法律定性。
事例4 贪婪
G校长于2019年4月收取C学生学费共计人民币四万元,“承诺”该学生在可以上课到考上为止。C学生在上了10个小时的课程之后,G校长将C学生拉黑并且搬了私塾至山手线某站。
点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_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_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话说三年徒刑你准备好怎么过了吗?
事例5 教唆
G校长劝说D学生去嫖娼未遂。(至于拿不拿反金有待考证,vip加个积分也说不定撒)。G半夜带D学生半夜喝酒,并拍下D学生呕吐的照片并以此为乐。
点评: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的目的的人。虽然说嫖娼构不成犯罪,但对学生心理可能会造成影响。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嫖则国嫖。
事例6 淫欲
G校长用言语调戏女员工
点评: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 *** ;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女性的人格和名誉。
连个大一女生不放过你还想怎么地,你特么活在东北真心搞死你信不信?
事例7 妒忌
G校长在某平台发布试听课的学生,并宣称所有人皆为自己学校的学生且正在上课。其次,G校长将以辞职的员工信息发表在本校宣传册上,并无视多名员工要求撤销自己个人信息。
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认定肖像权被侵害,有一定的原则。以“营利为目的”的,是以营利目的作为赔偿的标准。即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