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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为牵引 驱动广州高质量发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转自:广州日报客户端

近年来,广州利用外资实现量稳质增,实际使用外资规模居全国前列,连续11年保持增长;利用外资质量进一步提升,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70%以上,高技术产业增长40%以上,外资已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为进一步提振外商投资广州信心的重要举措,日前广州出台了《广州市促进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稳定广州外资基本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以高水平开放吸引全球优质要素资源,更好发挥外资促进高质量发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

《措施》聚焦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广州市外商投资营商环境,稳定投资预期,从6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为外资企业在广州扎根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主要内容如下:

其一,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重点引导外商投资制造业,落实鼓励产业目录优化外资结构,建设南沙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提升重点平台开放水平。

其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落实外资奖励政策,对在广州设立的外资新项目和增资项目,按获得省财政利用外资项目奖励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支持外商投资创新发展;深化办税便利化改革。

其三,促进投资便利化。支持多种形式外商投资,实施市场准入“极简审批”,统筹保障外资用地用电,保障货运物流通畅,促进通关便利化。

其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支持外资服务,便利跨境投融资。

其五,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推动国际化高端人才集聚,便利重点外商和境外高端人才出入境。

其六,提升外商投资促进服务水平。强化外商投资权益保障,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招商服务,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

主要特点:

一是贯彻实施国家战略和落实中央、省促进外资政策。《措施》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以及国家、省稳外资工作要求,结合国家发展战略,鼓励外资企业深度参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粤港澳大湾区、RCEP等重大战略,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注重突出我市特色,将《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粤港澳大湾区配套措施等开放政策中操作性强、具有广州特色、适用于当下形势的政策措施吸纳到《措施》中。

二是促进外资高质量发展。《措施》提出优化外资结构,重点引导外商投资制造业,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引导外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南沙自贸试验片区和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开放平台高水平利用外资。对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市稳外资工作专班机制协调,稳定外资制造业骨干企业产业链供应链。

三是首次设立市本级促进利用外资扶持资金。《措施》提出,对在广州设立的外资新项目和增资项目,按获得省财政利用外资项目奖励的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并鼓励各区在市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另行安排奖励。通过省、市、区三级财政叠加支持,切实惠及外资企业在穗发展。

四是突出外商投资便利化和全流程服务保障。《措施》聚焦外资企业引进、落地、达产、运营全过程,从财税支持、商事登记、用地用电、物流通关、金融外汇、人才保障、出入境便利化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强调外商投资便利化、外资权益保障和投资促进服务,提振外资企业在穗发展信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许晓芳 通讯员:穗商务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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