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湛江讯(记者湛雷 江电) 今年1月 *** 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月公检法司联合发布“最后通牒”,要求黑恶势力主动投案自首。然而,以李春强为首的黑恶势力,依然是 *** ,顶风作乱,继续为害当地百姓,成为广东省雷州市乌石镇最“牛”的黑恶势力。
一、侵吞、瓜分国有资产而从中渔利的罪证
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下的乌石天成台度假村,乃是雷州最大的走私基地及 *** 官员最好的“避风港”。该公司董事长李春强,又称“乌石强”,是雷州黑帮中的“佼佼者”,号称雷州市最大的走私分子。其团伙是家族式的,兄弟姐妹共同参与,各占一山。而华达利公司的背景就是走私起家,他们豢养了大批黑社会恶势力充当打手,欺民霸市,为恶一方,一直来其通过黑红势力圈占下郁村在龙尾林地的土地而建成天成台度假村,这里约有3亿多的资产,但由于李春强涉嫌走私犯罪案,该资产已被没收充公,可是雷州市乌石镇 *** 一直没有把该财产登记入册,而现又无偿地交回给李春强使用,没有经任何法定程序就无偿交回,明显违反法律的规定,这里必然存在猫腻之嫌,践踏党纪国法,明目张胆地侵吞、瓜分国有资产致严重流失而从中渔利。
具体事实如下:众所周知李春强因涉嫌走私犯罪,1998年被湛江市公安局立案查处,并没收了李春强在雷州市乌石镇天成台度假村的全部资产充公。1997年开始,李春强家族通过官黑勾结及非法手段,打着建设天成台度假村幌子,不断圈占、霸占下郁村的集体土地上千亩,进而达到漂白身份与洗黑钱目的。在湛江市公安局“9·9”实施的反黑行动中,包括原属于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但实际老板为李春强的雷州市天成台度假村在内的李春强个人的全部资产没收充公。《中国青年报》也已报道过此事实。为此天成台度假村的全部财产被罚没后依法应变更为国有资产。但是,下郁村查遍了雷州市国资委和雷州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雷州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均未将天成台度假村的资产造册登记入档为国有资产。这显然涉嫌贪赃枉法、渎职等犯罪违法行为,是与李春强 *** 、瞒天过海、欺骗国家及人民、侵吞国有资产而从中渔利的罪证。明显地违反了《国有资产管理方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及《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非法办证300多亩与侵占1000多亩集体土地的罪证
地外雷州市乌石镇伴侣村委会下郁村南的龙尾林地自古以来都是由下郁村民小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集体土地,这是谁都不能抹擦的历史事实。
以上事实,既有当时参加革命斗争工作的老同志陈成禹的证明材料,又有当时在乌石、房参乡镇及大队工作的王鑫、王成凤、李乃春、吴慧、黄其鹊、麦美荣、陈伍、陈兴祥等同志的证明材料,更有附近15个村委会(即原管区)出具的证明材料为证;书证部分既有下郁村与经营者签订的承包合同(协议书),又以有雷州市公证处出具的承包合同公证书,还有原房参镇 *** 出具的意见及历次航拍图为证;不但有活人的证明,还有死人的证明,己故村民的坟墓更是最好的物证。雷州市 *** 相关文件都承认龙尾林地由下郁村生产、经营使用的事实。龙尾林地及海滩涂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下郁村村民小组所有已是铁板钉钉、铁证如山。然而,李春强买通雷州、湛江及广东省某些官员,雷州市国土局和湛江市国土局、广东省国土厅暗箱操作,将龙尾林地271亩(171亩+99.215亩)的集体土地篡改地名为“北拳“,而以瞒天过海,偷梁换柱地把龙尾林地当作海滩涂出让并非法地办证给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2008年国家海洋局修测海岸线及2018年3月湛江市海域使用测绘资料表明该土地不是海滩涂而是防风林,再说乌石港WGS-84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也表示该土地是陆地林地,而不是海滩涂。更谎谬竟然把下郁村在龙尾林地43.2亩征租凭给乌石镇海渔炡贸易服务中心的土地也当作国有土地确权,并完好归由李春强使用。
早就对龙尾林地垂涎三尺的李春强,为了非法占有建走私基地,可谓是想尽一切办法据为己有。李春强明知龙尾林地属下郁村所有,理应与下郁村协商开发利用事宜。但是,为永 *** 占,李春强完全避开下郁村,利用走私拉拢的关系和违法犯罪所得,不择手段,不惜重金收买贪官,在毫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在控告人不知情的前提下,分别由湛江市国土局、广东省国土厅批准,由雷州市 *** 给李春强颁发了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中发给德海渔业公司的土地,实际使用人也是李春强)。2013年8月16日,下郁村为再次向雷州市 *** 申请确权,到雷州市国土资源局查阅龙尾林地地籍档案材料时发现:(1)1998年3月5日,广东省国土厅粤地政【1998】19号《关于雷州市乌石北拳海海滨娱乐度假场建设用地的批复》,将位于该市乌石镇北拳海湾的国有滩涂共114000平方米(折171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兴建海滨娱乐度假场的建设用地。1998年5月20日,雷州市国土局颁发02668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持证人为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春强;(2)1996年3月7日,湛江市国土局湛地政【1996】28号《关于雷州市国土局出让海滩涂地给雷州市华达利实业有限公司兴建造船厂的批复》,将坐落在乌石镇北拳国有滩涂地66183平方米(折合99.275亩)出让给雷州市华达利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兴建造船厂及其配套设施之用。雷州市国土局于1998年8月4日颁发了02707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持证人为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春强。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所指的“北拳”是被人篡改地名以欺骗下郁村,使下郁村误认为不是龙尾林地,但事实上是给龙尾林地中的土地办证。更谎谬的是相关部门竟然无视下郁村乌石德海渔业贸易公司签订的合同及房参镇 *** 出具的意见,竟然在1995年雷州市人民 *** 雷[1995]146号文的批复,1997年湛江市国土局湛地政[1997]2号的批复,公然把龙尾林地43.2亩土地出让给乌石德海渔业贸易服务服务中心,在1997年1月6日雷州市人民 *** 及雷州市国土局非法办证给乌石德海渔业贸易服务中心,但该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为李春强占有。
雷州市 *** 将龙尾林地的271亩及43.2亩的土地确权给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乌石德海渔业贸易中心是毫无任何依据。1、雷州市 *** 认定龙尾林地属国有土地是睁着眼睛说瞎话,龙尾林地的使用事实及权属归下郁村所有的证据前面己有详述。雷州市 *** 、尤其是乌石镇 *** 明知龙尾林地属下郁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但是,为了获取李春强的好处而贪脏枉法,竞将农村集体所有的林地土地当作海滩涂,而认定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将龙尾林地篡改地名为“北拳”而出让、非法办证给李春强,成了李春强圈占、掠夺农民土地的帮凶。这是明显钱权交易的产物,是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的罪证。2、不履行公告程序,暗箱操作,违反土地发证的法定程序,剥夺了下郁村的知情权和异议权。公告是土地发证的必经程序,是法律赋予相关权利人的权利。如果进行公告,那么,下郁村一定提出异议。3、不到现场划界立桩,任由李春强随意扩大土地使用范围。龙尾林地全部面积约1000多亩,李春强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仅是271亩。雷州市 *** 发证后,应依法召集相关权利人到现场确认土地使用面积、范围和四至。这是 *** 发证的基本义务之一。雷州市 *** 明知应划界立桩,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之下,他们连这一法定义务也懒得履行,为李春强日后随意扩大使用范围,霸占龙尾700亩土地并以建设造船厂为名圈地占地创造条件。现连造船厂的影子也没有存在,这就是李春强的谋取无穷的“官利”的手段。是彻头彻尾的 *** 的勾当。4、低价贱卖农村集体土地及林木。根据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档案材料记载,雷州市国土局与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026685号证的出让面积为1140000平方米,出让单价为每平方米6元,出让金684000元,已交出让金384034.20元;027070号证出让面积为66183平方米,出让单价为每平方米3.5元,出让金231640.5元,没有出让金收据存档。两宗地的地段、位置、性质及使用价值均相同,026685号地单价为6元,而027070号地单价却为3.5元,是前宗地单价的一半。两证出让金共915640.5元,不够当时市场价格的三十分之一。这里必然存在贪污 *** 。下郁村在龙尾林地种植约800多亩林木,价值约200多万元,被雷州市国土局1997年5月14日雷国土字【1997】06号《关于支付乌石镇北拳滩涂地上林木补偿费的通知》以61324.50元的价格划归李春强。雷州市 *** 指派雷州市林业局的评估人员秉承领导旨意,既不通知下郁村参加林木样本的收集,也不公开评估办法、依据和标准,更不送达评估结论。下郁村对整个评估程序、过程和结果一无所知,谈不上同不同意由雷州市林业局进行评估,更谈不上要求重新评估。雷国土字【1997】06号文应送达的主体是华达利实业有限公司和下郁村,但是,下郁村从来都没有收这份文件,雷州市 *** 和国土局越权行使了司法权,随意将下郁村的财产以一纸行政公文的形式裁决给华达利公司,不许复议,不许申诉。地没了,林木也没了,在这些人的眼中,下郁村是砧板上的肉,任其随意宰割。难道这不是滥用职权,鱼肉百姓的铁证吗?5、相关部门在2017年7月竟然发现又办证的43.2亩土地给乌石德海渔业贸易中心的022931号土地既没有土地单价,也没有出让金,更没有任何归档的收据,更可怕的在工商部门竟然没有该公司的任何登记资料,是一个不实际存在的主体,依法应没有享受土地的资格,而现在该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为李春强。6、027070号证持证人主体错误。根据027070号证地籍档案记载,雷州市国土局1996年2月27日以雷地政字【1996】03号《关于出让海滩涂给华达利实业有限公司兴建修船厂的请示》呈请湛江市国土局批复,湛江市国土局1996年3月7日作出湛地政【1996】28号《关于雷州市国土局出让海滩涂地给雷州市华达利实业有限公司兴建造船广的批复》,同意向雷州市华达利实业有限公司出让土地。但是,发证申请人却是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证人也是给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法》及《民法通则》规定,雷州市华达利实业有限公司和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尽管两个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都是李春强,都不能改变它们是两个不同企业法人的事实和性质。在《民法》和《物权法》上,不同的企业法人享有不同的民事权利,同时还要履行不同的民事义务,是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既然发证申请人是华达利实业有限公司,湛江市国土局批准出让的对象也是华达利实业有限公司,那么持证人就应该是华达利实业有限公司,而不应是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雷州市 *** 将027070号证颁发给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任何依据,持证人主体明显错误。出现这种问题,绝对不是审查不当、工作疏忽、甚至是临时工所致等借口就可以掩饰过去的。这表明这些官员受非法利益的驱动,不顾原则,不顾法律,完全听从李春强的指挥,任由李春强指鹿为马,随心所欲。 *** 程度如此的紧密,如此的默契。公权在这些官员的手中完全成了生财工具,是玩物,金钱在李春强的手中是万能,有钱能让鬼推磨。
三、故意毁坏5座孵化池约450万元损失的犯罪事实
从1992年5月起,下郁村将300多年来祖祖辈辈使用的龙尾林地西部临北部湾的部分土地发包给他人或单位经营使用,从南往北,与承包户共计签订了17份土地承包合同或协议书,并经雷州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为此,该合同应是合法有效的。依合同约定,承包者在所承包的土地上投资修建孵化池,承包期限届满后,不动产设备全部无偿地交归下郁村所有,承包建造的孵化池面积最小的是880平方米,最大面积的是3600平方米,大部分都在1000平方米以上。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建好一座孵化池的成本至少在50万元以上。合同期届满后,承包者移交给下郁村使用,每一座孵化池现在价值至少在100万元以上。当时下郁村从承包者的手中交回从南往北分别修建的孵化池共15座。按经营者名称依次分别为:(1)梁朝光;(2)李妃九;(3)雄华虾苗场(唐妃忠);(4)蔡林荣;(5)海丰虾苗场(许永贵或许永桂);(6)南海公司(李自入);(7)湛海(陈妃芳);(8)海发场(许永贵或许永桂);(9)(10)(11)为陈朱余;(12)兴海;(13)李维二;(14)福海苗场;(15)李辉林(李维国)。以上承包者已在合同履行满期后,把以上孵化池交回给下郁村经营使用,然而李春强兄弟为了报复泄愤从而侵占土地而分别在2012年6、7月和2013年8月6日,公然雇用挖土机强行拆毁控告人的孵化池5座,面积共计8380平方米,造成下郁村的经济损失450万元。
具体事实如下:2012年6、7月,李春强兄弟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故意拆毁控告人的孵化池4座。其中拆毁李妃九承包控告人的孵化池880平方米,价值约50万元;拆毁李雄华的虾苗场孵化池(唐妃忠),面积3600平方米,价值约150万元;拆毁下郁村的海丰虾苗场孵化池的面积2500平方米,价值约100万元;拆毁下郁村的南海孵化池(李自入)的面积2500平方米,价值约100万元。李春强兄弟拆池时,下郁村的干部李海清、陈裕和黄向锋等人都赶到现场制止但无效。且事后,下郁村曾向乌石镇 *** 反映并要求依法处理,镇 *** 曾作为中间人协调处理,但也无果。2013年8月6日,李春强兄弟又公然故意拆毁下郁村的梁朝光孵化池一座,面积800平方米,价值约100万元,并打伤村民黄端、陈广、蔡妃明。再一次明目张胆地拆毁孵化池时,下郁村的村民发现后马上向雷州市公安局乌石边防派出所报案后,该所指导员廖某也赶到现场制止但也无果。且下郁村村民黄端、陈广、蔡妃明也上前制止而被李春强兄弟打伤。之后,在乌石派出所的主持下,李春强兄弟也与被打伤的三位村民达成赔伤协议并全部赔付了赔偿款。然而,2014年2月26日,雷州市公安局以雷公( *** )复字[2014]24号《处理 *** 事项答复意见书》拒绝立案。4月,下郁村向湛江市人民 *** 、湛江市公安局 *** ,他们督促雷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但雷州市公安局仍不立案,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5月26日,下郁村向省公安厅 *** ,请求监督雷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追查其其保护伞。同日,省公安厅向湛江市公安局开具《处理 *** 事项介绍信》,指示到湛江市公安局要求处理。6月5日,湛江市公安局向雷州市公安局开具《湛江市公安局 *** 事项介绍信》,由下郁村持此介绍信到雷州市公安局要求处理。7月2日,雷州市公安局以“李春强等人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为理由作出湛公布立字[2014]0001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7月4日送达。7月17日,雷州市公安局作出湛雷公刑复字[2014]0004号《复议决定书》,仍认为李春强兄弟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维持了原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
2014年10月17日,乌石镇 *** 及乌石派出所召集下郁村与李春强兄弟就拆毁孵化池的案件进行调解而草拟了《协议书》,且《协议书》的前言及第一条款明确地承认了李春强兄弟拆毁控告人孵化池的事实,并明确地表述了同意给予下郁村赔偿。但该《协议书》中的赔偿金额和不准 *** 及追诉其刑事责任等约束,为此下郁村拒绝签名。以上事实已表明李春强兄弟已存在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的客观事实。且有雷公( *** )复字[2014]24号《处理 *** 事项的答复意见书》也已对李春强兄弟拆毁孵化池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认定事实。为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7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本案根据已有证据及事实,已形成证据链条,而明确地锁定下郁村存在一个客观的犯罪事实,主观上明确存在拆毁下郁村孵化池从而占有该村的土地的犯罪故意,且手段恶劣,公然使用挖土机且无顾下郁村及相关部门制止并多次拆毁下郁村的财物,数额巨大(450万元)。根据2008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33条等规定,雷州市公安局应当对此案予以立案。但至今仍不立案,民愤极大,公理何在?
四、违规建造人工岛致排洪威胁上万人安全的罪证
1958年,原雷州市房参公社组织建成了乌石港连接下郁村的龙尾林地的房参堵海大堤。该大堤以北就变成了海水养殖场和农耕良田。养殖场座落在乌石港连接控告人龙尾林地的人工大堤的北面,大堤中部建有排水排洪闸,水面面积约2000多亩。养殖场是乌石镇的国有资产,历来只是从事海水养殖业,因为这条海沟不但是大型水库——龙门水库排洪泄洪的唯一出海口,更为重要的是,这条海沟还承接着龙门、北和与乌石三个乡镇的排水排洪的重任。一旦出现水灾,包括龙门水库及下游三个乡镇的所有洪水都经过这条海沟排出海。李春强为了强占此排洪河道或海沟,不顾周边10多条村庄、几万百姓的强烈反对,未经论证和批准,就买通相关官僚,肆无忌惮地大兴土木,在此海沟或河道中修建了多座人工岛。人工岛建成后,直接改变了海沟或河道的用途,不但挤占了海沟或河道的水容积,更为危险的是,人工岛直接影响了排水排洪功能。2007年台风“帕布”带来了严重的水灾,由于人工岛的影响,以致无法排洪泄洪而造成严重的水灾,此时李春强不顾周边10多条村庄的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而为了规避洪水对天成台度假村的冲击,竟然阻止人工大堤开闸泄洪,唆使及买通雷州市 *** 等有关防汛人员在此的西北角另挖开一条排洪水道,致使洪水冲倒控告人三户村民新建的造价200万元的3座楼房,并冲走了下郁村即控告人的祖坟110多座,树森50多亩及孵化池1间2000平方米、虾塘100多亩且现已危及革命老基投资建设的下郁小学,共计损失600万元左右。由于李春强的阻挠和人工岛的影响,周边如:房参村、溪南、下郁、伴侣、那灵、潭坡、溪西、交寮、英刀、广屯等10多条村庄、农田及虾塘遭受了严重的损失。
李春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养殖场的经营权,非法变更养殖场的用途,并占用海沟或河道建造人工岛,人工岛是明目张胆的违章建筑,是祸害百姓的不定时炸弹,若不早日拆除,周边几万百姓的生命财产将随时受到巨大的威胁。但是,被控告人等相关职能部门置若罔闻,不动于衷。无顾10多条村庄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而明目张胆地滥用职权或失职、渎职,明显表明其与李春强 *** ,鱼肉百姓。这里必然涉嫌严重的贪赃、滥用职权及渎职等违法犯罪的事实,否则不可能将这么严重的安全隐患一直不予拆除而放纵犯罪。且对下郁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投诉而置之不理,至今仍不履行其应有的职责。
众所周知,李春强是雷州市最大的走私犯,有几十亿的家产,从1997年开始,李春强就通过 *** 雷州市、湛江市、广东省乃至中央某些 *** 的官僚,通过 *** 霸占控告人在龙尾林地的土地271亩而建成天成台度假村,现又占用河道、海沟等建起工人岛。这些娱乐设施,全部是供这些 *** 官僚度假玩乐、挥霍。该场所现已成了当地最大的走私基地及权钱交换、 *** 行贿、玩泄女人的“避风港”。为此,这就是危及周边10多个村庄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的违章建造的人工岛至今仍不拆除的根本原因。也是李春强相互串通、恶意勾结从中渔利的产物。为此,下郁村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拆除工人岛,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铲除雷州市最大的滋生 *** 的场所。
五、涉嫌诬告、陷害与报复村民等犯罪行为
下郁村为了阻止李春强侵占该村土地及追诉其毁灭孵化池等财产而进行诉讼及 *** ,但李春强为了压服下郁村的 *** 行为,不惜重金收买勾结当地 *** 及司法机关的官员,故意在2014年5月28、29日在下郁村学校门口强行占用土地拉埋电线等以诱发下郁村干部麦景、陈盛、蔡维明到现场制止而引起纠纷,从而故意报复陷害,并与雷州市公检法勾结而滥用刑事等公权力的手段彻底地扑灭下郁村村民的 *** 活动。
李春强唆使、收买所谓证人王虎、吴阳季、吴耀天、其妻兄罗一儿及根本不在现场的汉奸判徒吴华、麦妃懂、欧阳串供并作虚假陈述及证明,严重地涉嫌报复陷害、诬告及伪证等犯罪行为,且李春强还勾结雷州市公检法,竟然不问青红皂白,不进行非法证据排除,而全部地采信这些伪证,大面积地、分层次、分阶段地捕拿控告人的村民及干部予以拘留、判刑,试图滥用公权力压服无辜的干部群众,严重地剥夺了下郁村的合法权益及诉讼权利。
具体事实如下:2015年10月9日,在没有出示任何正规合法手续下,下郁村民黄向红无因无故被所谓愈加罪名给予逮捕绑架虏走。10日,该村村民陈盛又遭到诬陷被捕。史称广东雷州最”牛”造假案,由于陈明江审判长与陈再美主审法官不顾案件事实,肆意剥夺上诉人的诉讼权利,违反刑事案件证据认定的基本原则及规定,颠倒黑白,以合法的外衣纵容、保护违法犯罪,而审判委员会不明就里,稀里糊涂支持了主审法官与李春强的肮脏交易,导致雷州市人民法院合议庭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陈盛有期徒刑1年。
对于这样一个冤假案件,雷州市人民法院组成以陈明江为审判长,陈再美为主审官却大费周章,颇为心机的通知开庭了5次,而每次都是以各种借口理由来推迟,致使该案开了五次庭都开不成。第一次法院准备在3月3日,不通知该村与家属的情况下,实施暗箱操作强判,但陈盛在2月29日得知后聘请律师介入,在阴谋诡计被识破后,法院势逼推迟到3月16日,但在律师接通知告知家属后,法院却以未通知对方证人为由推迟。到4月26日再接通知,律师家属村民等到庭,法院又宣布推迟,原因是物证鉴定人不到庭。第四次是5月31日,接通知是6月2日下午3时,但仅过了2个小时,却又接通知提前到6月1日下午,但当天(5月31日)下午3时,又接通知推迟到6月16日以后才定,其理由是检查官休假缺位而推迟。最后,又打着合议庭名义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陈盛有期徒刑1年。如此黑暗 *** ,狼狈为奸的造假案,到了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时,由于证据没有说服力,湛江法官把案件打回雷州重审。可是,雷州市人民法院依然还是继续包庇,维持原判。现在案件又送回湛江中院。目前,案件已开庭,但结果我们将拭目以待。
在本案中,王虎、罗一儿、吴阳季、黄耀天及老板李春强的证言中指证陈盛、蔡妃明、麦景只是要求他们把电线及线套管从土沟 *** ,并没有砸烂、锄断,也没有指证砍掉风景树等,这表明陈盛等人并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也没有毁坏财物的结果。而雷州市公检法在不排除伪证的前提下,全单照抄不在案发现场且与陈盛、黄向锋、蔡妃明、欧景有世仇的麦妃懂、欧阳、吴华的报复陷害的虚假证言,在起诉书中竟诬告陈盛用手从土沟里拔断、掰断4支10平方联合金属电线及线套管及砍掉风景树等毁坏财物的行为,为此雷州公检法的行为故意枉法的,且陈盛多次要求对此鉴定,以证实其从地里拔出的4支10平方联合金属电线是否被拔断的事实,及物品毁损实际价值是多少等,因为该鉴定是本案定案依据,而雷州市公检法却不准许陈盛及其辩护律师的多次的鉴定申请,同时雷州市物价局对所谓被毁坏的财物中没有按照证人所指的毁坏物品的数量、品牌及类别等予此鉴定,也没有提供现场勘查实际毁坏物品的实物而盲目评估,且鉴定人的资质已过有效期,同时也没有查实被告所供认的毁坏物品的具体情况,就胡里糊涂地乱定价款。为此陈盛及其辩护律师提出鉴定及重新鉴定是有理由的,这是法律赋予鉴定及重新鉴定的
权利,而雷州市公检法予以剥夺而故意枉法。因该《鉴定结论》明显出现在实体上及程序上的严重瑕疵。①该《结论书》的明细表所列损坏物件中, 在数量、种类等方面没有被其他证据所印证,该结论与被告人陈盛的供述及所谓的证人的指证及《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笔录》不相符。如此,计算出损害物品的价值不能作为定案依据。②该《结论书》是价格鉴定,而不能指向确定的财产的实际损失,雷州市公检法以此作为毁坏财产的定案依据,明显是不合理,也是违法的。“价格鉴定”与“财产损失”是不同的概念,不能依据“价格鉴定”来认定“财产损失”。所谓财产损失是指财产的毁灭或损坏。毁灭是指焚烧、摔砸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量;损坏是指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价格是指用货币衡量的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支付。本案中,陈盛申请人民法院鉴定毁坏物品价值的重新鉴定是合理合法的,因为单纯的价格鉴定是不能作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的证据。因该财物根本没有完全灭失,未完全丧失其使用价值。本案中,即使是扯断电线,也可以接合使用,那怕是掰碎,也要冲减残值。为此其鉴定结论严重不实,出现严重的瑕疵,应予以重新鉴定。在本案中李春强占用下郁村的土地铺设电线等行为,现没有证据证明李春强能使用下郁村的土地而掩埋电线的行为的合法性。现有证据表明,其行为是违反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陈盛、蔡妃明、麦景面对下郁村即控告人的土地被侵占使用时,且这些土地下郁村已进行了长达20多年的 *** ,并向 *** 有关部门多年多次投诉但无果。再说,在2013年该土地已被详查登记确权土地证号为雷集有(2013) 000690号并已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存在国土部门,由于李春强与当地 *** 的特别买卖关系,在 *** 势力之下,至今一拖再拖已达4年多,仍不肯把土地证发放给下郁村。下郁村的村民义愤填膺,一代一代的村民在无形中形成自救观念,誓死捍控告人土地。为此村民陈盛、蔡妃明、麦景发现李春强在其土地里掩埋电线等侵权行为时,直接前往案发现场制止,自己拔起电线进行 *** 自救,并没有拔断也没有掰断,就算是踩踏电线,也没有使其价值毁灭或减损。为此雷州公检法违背常识地“0”证据地起诉入罪陈盛拔断、掰断电线及砍掉风景树是枉法的,是背离事实的假证、伪证。为此,陈盛、蔡妃明、麦景上前与被控告人李春强进行面对面的论理、协商和谈判,其目的是正当的、其手段是合法的、其行为是克制的、理性而又可怜和无奈,避害自救是人的先天本能,当公民将权利让渡给 *** ,而 *** 又行政不作为,甚至乱作为。这无异等于将公民赤身裸体置身于野兽面前,就算是自保使野兽遭受伤害,也是情理之中,此表现为法的容忍。若公权力此时对自保而与猛兽搏斗的人施加惩罚,那么公权力沦为猛兽的帮凶。
至于本案中所谓的损坏物品的价款被评估为9仟多元。但这里被毁损的物品数量等不实,若准许重新鉴定,其价值充其量不超过5000元的立案标准。且这些物品没有确实的证据指证是陈盛、蔡妃明、欧景所毁灭的。尽管是后来其他村民自发所为,但没有证据证明陈盛、蔡妃明、欧景指挥、唆使致发生的损害结果。因为在案件发生之前,证据指证陈盛、蔡妃明、麦景只是要求把电线从土沟里拔起,并未指证是拔断或掰断,且没有指证砍掉风景树等行为。而雷州公检法却采信不在案发现场且与陈盛等人有世仇的吴华、欧阳、麦妃懂为了报复陷害所指证的毫无符合逻辑的虚假证言,且不排除这些伪证,而把所谓损毁的物品价款强加给陈盛、蔡妃明、欧景等人以入罪追诉,且雷州市公检法又规避法律予拒绝陈盛等人对此进行鉴定及重新鉴定,足以证明此案是枉法的,是剥夺公民的诉讼权利的假案、错案、冤案。若本案中,雷州市公检法把控告人村民自发锄断电线的行为归咎为陈盛、蔡妃明、欧景所指挥、唆使而被认定为共同犯罪,采用部分责任全部承担的原则,这必定是错误的。事实上,陈盛、蔡妃明、麦景前往现场制止,其目的并不是毁损财物,其结果也没有毁损财物。而事后发生下郁村群众自发性地锄断其电线,这一行为,现有证据不能符合共同犯罪的特征,共同犯罪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意思联络为必要,没有犯罪的故意的意思联络,就没有存在共同犯罪的可能,陈盛、蔡妃明、欧景被指证一直没有毁损(灭)财物的犯罪故意的意思,只是制止被控告人李春强对控告人土地的侵权行为,即是要求拔起在土沟里的电线及线套管,并没有锄断电线及掰断线套管,也没有砍掉风景树,且砍掉风景树这一行为,并不是当天发生的,更不是陈盛、蔡妃明、欧景所为的,为此陈盛、蔡妃明、欧景没有毁损财物的故意的意思联络。被指证打电话,但证人说不出电话的内容,且群众已自发来到现场后才打电话的。陈盛为了制止双方纠纷避免群体流血等事件发生而报警,10分钟后,警察赶到现场应予以证实此事实,为此,目前证据无法表明有犯罪故意的意思联络,不能构成共同犯罪。李春强20多年来多次强占下郁村的土地及毁灭即控告人的450万元的孵化池,下郁村向 *** 部门及司法部门追诉,但一直不予解决,多年来积怨及无奈,下郁村的村民已变成不可驯服的,面对李春强侵占土地是怒不可遏,是非理性,在实施毁坏财物行为时冲动的主观状态是不可能与他人形成意思联络,不可能存在“一时冲动”的共同故意。再者,没有证据足以证明他们有故意犯罪的意思联络,就不应当认定他们的行为形成共同犯罪关系。否则,就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为此雷州市公检法明显对本案故意枉法而贪赃。
六、挪用套骗掏空渔民转产转业资金的罪证
乌石港作为国家级中心渔港建设项目,从2009年开始到现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一直由李春强所控制使用。然而,根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些资金使用管理混乱,许多款项多被挪用、套骗与掏空。目前,投资4000多万元的乌石一级渔港码头,已建起多年,但因工程不合格,建港的项目资金流向不清而未验收。
除外,为贯彻实施沿海渔民转产转业政策,上级部门拨给乌石港沿海渔民转产转业的资金,也被李春强家族侵吞、挪用、套空、瓜分干净。根据群众举报,记者发现在一些专项资金申报与使用上,李春强家族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让人大为赞叹。可大家就是不明白,当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李珠江出现 *** 问题,事件牵连到李春强家族,而李春强也被带走传票问话多次,但最后既然是无事了了之。让人非常不了解的是,李春强不仅是黑恶势力走私分子,而且是多起 *** 案件参与嫌疑人,可当地 *** 竟然把他当作“神仙”般供养起来,大力扶持,这其中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如今,全国刮起“扫黑除恶”行动,我们希望各级 *** 及公安、检察、纪律监察等部门,以及省委、市 *** 等职能部门能够本着“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精神,介入雷州 *** 黑暗的内幕,既而成立相关工作组打击查处此黑恶势力,还雷州乌石一片蓝天,还下郁一个公道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