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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1960年3月,新中国首都北京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惊天大案,即伪造周总理批示诈骗案:
诈骗犯王倬先是伪造周总理的批示从中国人民银行诓骗出20万元,然后再以“赵全一”的名义从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的手中骗取钱款。
事发后,党中央高度重视,周总理亲自打电话给时任公安部部长谢富治,指示:“请公安部马上追查,决不能让国家财产受到一点点的损失。”
周总理要求公安部立即抽调精干力量,限期破案,务求在最短时间内查清此事并追回国家财产损失。
随后,公安部火速成立专案组并全力追查此案,在众多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于4月4日查明真相,将罪魁祸首王倬逮捕归案,自案发到破案仅用时18天。
王倬是如何利用假冒的周总理批示从中国人民银行诓骗出20万元?这件惊天大案又是如何被发现的?又是如何被侦破的?王倬最后的结局又是如何的?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回顾历史,从头梳理这起惊天诈骗案的来龙去脉。
1960年3月18日黄昏时分,一个中年男子出现在北京西交民巷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传达室。
还没等工作人员询问他的来意,男子便声称:“我是国务院的,来给行长送急件。”边说边把手上拿着的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字样,并写着“速送”(限下午五时四十分送到)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亲启”字样的大信封递给了工作人员,请其代为转交给总行行长。
工作人员见来人是国务院的,且送的也是国务院发来总行的急件,便不敢有迟疑,当即将急件送往行长办公室,交给了行长办公室于秘书。
于秘书拆开急件后,只见一份写有周总理亲自批示的报告映入眼帘,报告中写道:
总理:主席办公室来电话告称:今晚九时, *** 活佛举行讲经会,有中外记者参加,拍纪录影片。主席嘱拨一些款子作修缮寺庙用。这样可以表明我们对少数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据以上情况,拟拨给15~20万元,可否,请批示。
左侧写着周总理的批示:“请人民银行立即拨给20万元。”
在伪造的周总理的签字下面还注有:
为避免资本主义国家记者造谣:
1、要市场流通的旧票;
2、要拾元票,每捆要包装好看一点;
3、七时务必送到民族饭店赵全一收( *** 工委宗教事务部)。
于秘书此前也见过周总理的签名,见此签名与此前所见到过的总理签名并无区别,所以心中虽对批示不经财政部却经总行有所疑惑,但见有总理批示也就没有再怀疑什么。
此时,心中已没有疑虑的于秘书见距离周总理批示中所规定的取款时间已不远,且银行也快下班,便不敢再有任何耽搁,在汇报上级之前,于秘书便先一步作出安排。
她拿起电话就给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打电话,对面接起电话后,她便急忙说道:“喂!北京分行吗?半小时内你们准备好20万现金。”并遵照“周总理的批示”将一些要求告知北京分行。
挂断电话后,原本按照正常的办事程序,于秘书需要将这份批示送往行长或副行长阅处,待行长或副行长核验无误后,再由他们正式下达送款通知。
不巧的是,当时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曹菊如和几位副行长,及几个局的主要领导都在外地开会或搞调研,在京主持总行日常工作的是计划研究局王副局长。
然而,王副局长并不熟悉周总理的签名,且也不熟悉流程。
王副局长接到于秘书的汇报后,见是周总理的批示且时间紧迫,没有过多的考虑,立即通知发行局并由人民银行北京分行进行准备。
北京分行早前在接到于秘书打来的电话后,便开始着手进行款项的准备,因为要的是拾元的旧票,好一通忙活了许久。
好不容易筹集到20万元旧票后,北京分行随即便立即将20万元送往总行发行局。
总行发行局签收20万元后,便根据王副局长的指示立即派遣三位工作人员将钱送到正在民族饭店等待的“赵全一”手中。
来到民族饭店后,经过一番寻找,工作人员在人群中终于找到了正在焦急等待的“赵全一”,因为事关重大且金额巨大,他们还特意让出示介绍信。
“赵全一”其实就是诈骗犯王倬。
王倬见对方要介绍信,那是一点都不惊慌,他早就伪造好了介绍信,只待拿钱来的工作人员开口便拿出来给他们看。
果然,工作人员见到“赵全一”便要求出示介绍信,王倬也不迟疑当即就拿出介绍信:
“兹介绍 *** 工委宗教事务部赵全一同志前去你行领取拨款20万元整,此致中国人民银行。一九六0年三月十八日。”
前来送款的工作人员见到“赵全一”拿出自己的身份证明后,便不再怀疑,先是让王倬写下收据,然后便将手中的20万元交到了王倬的手中。
据后来王倬被捕后交代:
他骗到这笔巨款后,心里既激动又惊恐,不敢有一丝耽搁,当即将装着20万元旧票的两个麻袋抬上自己骑来的自行车。
之后,为避免被人发现自己的行踪,他不敢走大路,只敢在偏僻的胡同中穿梭,为此浪费了许久时间,直到夜晚才回到家中。
伪造周总理批示骗取20万元这件事,自然是瞒不了多久的,因为只要向周总理办公室求证,一眨眼的功夫便会被揭穿。
人民银行总行行长回京后,得知此事,深感这个批示实在很是不妥,依据常理拨款应该通过财政部而非直接通过人民银行总行。
于是,为确定此事真假,总行便将前几日“周总理批示提款”一事向周总理办公室进行求证。
这一求证,人民银行总行就得知了一件让他们惊恐万分的事情,那就是周总理从来都没有批过这笔款,也就是说他们被骗了,且被骗金额巨大。
周总理知道后震怒,当即打电话给公安部部长谢富治,责令其立即组织力量,限期破案。
谢富治接到周总理的命令后,当即召开案情讨论会议并成立专案组,由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亲自挂帅。之后,杨奇清率专案组火速会同北京市公安局领导分析案情,部署侦查。
随即,一场以侦破这起惊天诈骗大案为中心的群众性的破案运动在北京城内迅速展开
专案组一方面从各处调集精干力量并将其派到基层,日夜不休地开展走访、摸排工作,希望能找到此案的目击者,或是可疑人员。
另一方面通过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发动群众,寻求群众的协助,请求他们时刻注意身边的可疑人员,一有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在对北京全城进行全面走访、摸排之时,专案组也同时对此案留下的物证进行调查。
当时,专案组的手上一共掌握着4件有关此案的物证:一、装报告的“国务院”信封;二、有“周总理批示”的报告;三、“赵全一”的介绍信;四、“赵全一”的收款条。
经过纸张检验、文检等有关技术部门的检测,专案组从这4件物证中得到以下一些信息:
一、骗据上面的字都是出自一人之手,从笔迹来看,这个人的文化水平不低,且从骗据的格式和行文来看,他很熟悉 *** 内部的公文格式和书写格式,很有可能是 *** 工作人员;
二、装着假报告的“国务院”信封有很明显的擦拭和二次封口的痕迹,说明曾被人使用过,且这种信封只在 *** 内部流通,普通人很难有机会拿到,只有 *** 工作人员才有机会拿到。
三、伪造的“报告”所用的公文纸是一种中缝带鱼尾纹的纸张,这种纸张并不在市面上流通,只在 *** 内部流通,是一些 *** 部门为办公专门印刷的公文纸。
根据以上信息,专案组将调查方向集中在 *** 部门,后经过专案组办案人员没日没夜地调查,最终确定那种公文纸来自国家外贸部。
据此前汇总出的信息,加之诈骗犯所用信纸为国家外贸部专用纸张且并不在市面流通,专案组基本确定这个诈骗犯是国家外贸部的工作人员。
之后,专案组在4月1日收到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这个线索是电车上的一女售票员提供的。
女售票员向专案组反映:
今天上午她在电车上见到一个非常可疑的人,这个人一上车就低着头坐在角落里,很怕人的样子,且他的长相和专案组公布的犯罪分子很相似。
之后,她就发现他在国家外贸部站下车,并直接进入了外贸部。
有了这个重要的线索,再加上信纸又是来自外贸部,专案组立即将全部力量集中于国家外贸部,尽全力寻找隐藏在国家外贸部那个害群之马,即诈骗犯“赵全一”。
4月2日下午,公安部经保局直属机关保卫处处长杜定华、副处长徐志义和刘文带领8位文检技术人员进驻国家外贸部调查。
对于专案组的调查,国家外贸部的几位领导人都表示会全力支持,外贸部常务副部长表示:“从我起,我以下所有人的档案都可以查。”
有了国家外贸部领导人的强有力支持后,专案组在外贸部的调查很是顺利,他们开始调查外贸部2000多名职工的档案,希望能从这里找寻到诈骗犯的踪迹。
经过一天不眠不休的调查,专案组的嫌疑对象从几千人变成数百人,从数百人变成几十人,并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那就是王倬。
为什么专案组能将嫌疑对象准确定位到王倬的身上呢?
主要是依靠三个信息:
一、国家外贸部2000多名职工的档案中,只有王倬的档案中出现过“赵全一”这个名字。
据王倬的档案材料记载:“赵全一”这个名字是1950年抗美援朝时,王倬同事王昌国为逃避抗美援朝,伪造路条时编造的一个名字。这份材料是处分王倬加上去的。
二、经笔迹专家的验证,王倬在档案中亲自书写的资料的笔迹,与骗据中的笔迹完全一样,系同一人所写。
三、王倬的同事董林向专案组反映了三个情况:
一案发那天,王倬恰好没有来部里上班,说是他母亲生病了要请假陪母亲去医院看病;二前几天在说起这起案件的时候,我跟王倬开玩笑说他跟专案组公布的嫌疑人长得很像,王倬突然一改往日的好好先生形象,对我大发雷霆起来;
三当时部里为配合专案组调查,曾让部里人都写几个字,大家都积极配合,只有王倬遮遮掩掩的,总是在逃避写字,而且就算写了,也是写得歪歪扭扭的,跟平时写的字不一样。
最终,基于各种收集而来的证据,专案组确定“伪造周总理批示诈骗”的作案人就是王倬。
4月3日10时,杨奇清副部长听取了专案组办案人员的工作汇报,得知了办案人员根据笔迹和其他一些线索,确定了王倬就是作案人。
但是,基于案情重大,为谨慎起见,杨奇清指示:
经保局立即对王倬展开全面调查;北京市公安局立即对王倬的住所进行全天候监控,防止其狗急跳墙,做出破坏证据或是烧毁被骗20万元的行为。
3日深夜12时,公安部部长谢富治在得到专案组百分之百的确认后,当即拿起电话向周总理作出案情汇报:“案犯已查到,是外贸部的一个干部,笔迹鉴定已肯定是他,我们准备立即抓人破案。”随后,周总理当即同意谢富治的抓人的决定,嘱咐其一定不要让他逃跑。
4月4日凌晨2时,北京市公安局将王倬逮捕归案,并搜查其住宅。
之后,他们在王倬居所的西屋南侧的蜂窝煤下挖出了用布包裹着的共191409元,所差的几千元则是被王倬在家中用煤炉子给烧了。
为什么要烧钱呢?据王倬交代:
案发后,北京市就开始开展声势浩大的“大排查”、“大揭发”的群众运动,他骗到的钱根本就用不出去。在强大的声势下,他是惶惶不可终日,每天不论是在家,还是在上班,都在担惊受怕着,深怕自己会被人检举。
3月25日晚上,他回到家中,就听到母亲说:“今天有人来查卫生了,到处乱看。”听到这里,他的心理防线就彻底崩溃了,他认定这钱是不能留了,再留可能自己就会没命。
于是,他就在27日和28日接连两个晚上,将钱投入煤炉子里烧掉。
因为害怕被邻居发现自己大半夜在烧东西而被检举,他不敢烧得太多,只敢慢慢烧。可是,还没等烧完,警察就找上门来了。
王倬被捕后,自知专案组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负隅顽抗也只是枉然,遂很快便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3月18日下午3点30分,王倬借口母亲生病要陪母亲去看病为由,向上级请了假。4点,他骑着自行车先去家里拿上了前日做好的假信封和假报告,然后就往人民银行总行而去。
来到人民银行总行的传达室后,他便以自己是国务院工作人员,给总行送急件为由,让工作人员替自己将这些假文件送到总行办公室。出了总行大门,为避免被怀疑,他又先是回到家换了一身新的衣服,之后便再次骑车赶到了民族饭店。在这里,王倬等待了许久。
下午七点,王倬等来了送钱的人,利用自己伪造的介绍信从银行工作人员手中骗到了20万元巨款。骗取巨款后,他将这些钱都放在了自己自行车的后面,而为了不让人注意到自己,王倬就故意不走大路,而是走偏僻的小路,最后直到夜晚才回到自己在什刹海附近的家。
回到家后,王倬内心是既激动又害怕,火急火燎地将自行车和钱偷偷放到一边,然后就回到屋里大口喝水,以此来缓解自己内心的不安与恐惧。
王倬的母亲被惊醒后,问他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他也不说话,只顾着大口喝水。
王倬的母亲见他不吱声,也就没说什么,直接就进里屋睡觉了。
等到半夜,王倬见母亲和孩子都睡着了,就偷偷地将装着20万元的两个麻袋搬到北房西屋,一部分装进黑皮箱里,另一部分约20来捆,王倬就把他搁在自己睡觉的地方,用被单盖上。
或许是响声太大声的关系,他的母亲又进来王倬的房间,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时,已经缓过神来的王倬就跟母亲说:“妈,我给您向银行借了点钱!”他的母亲听到后,便问他借了多少,先后问道几十、几百、几千,在得到儿子否定的回答后,她开始慌了起来。
一听到儿子说不止几千,是几十万时,王倬的母亲瞬间就吓坏了,赶紧说道:“你这是穷疯啦!快送回去!”可是,这钱都是王倬骗来的,怎么可能送回去,当即说道:“送回去,那不是找死!”这时他的母亲就算再笨,也明白这钱肯定是来路不正,八成是自己儿子骗来的。
一想到这里,王倬的母亲就变得六神无主,惊慌失措起来,边哭边说着你怎么能干出这种事情,你要出事,以后我们可怎么办?
王倬见母亲哭成这样,赶紧拿出了一叠钱放在他母亲的面前,并安慰道:“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你就别管这钱是怎么来的,你只管花就是。您再也用不着跟我过苦日子了,也该过几天舒心日子了!”可是最终,他的母亲还是没有花这笔钱。
据王倬交代他所用的诈骗工具都是自己手工做的,公章是自己在商店买来蜡纸、刻笔、印泥,及从居委会借来钢板刻的;信封是他从外贸部找来的旧信封,自己用小刀片和橡皮将信封上的字迹擦掉,然后自己写上字;公文纸是自己直接从外贸部拿来的,而纸上周总理的字迹,是自己照着报纸上周总理的题词临摹出来的。
王倬原以为这件事做得是天衣无缝,没有人能查出来,可是百密总有一疏,只要是干坏事,就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王倬终归是为自己的贪欲付出了自己应有的代价。
1960年7月28日,王倬被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