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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现代快报讯(记者刘遥)女员工疫情期间隐瞒行踪到境外待产,公司将其开除反被索要赔偿;女员工要求依法延长产假,竟被公司以旷工为名解除了劳动合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江苏法院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数和审结数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新收劳动争议一审案件43327件,同比增长了14.79%。
女员工疫情期间隐瞒行踪跑境外待产,公司将其开除反被索要赔偿
诚实信用是劳动合同法的原则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遵循。在此次省高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劳动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被单位开除的案子。
2019年底,某通信公司女职工李某,在怀孕35周后,乘坐飞机去境外待产。其母亲跑到无锡一家医院以李某的名义挂号,要求医生出具一份医疗建议书,然后交给公司提出病假申请,但并未告知李某是出境待产。后来,无锡某医院出具证明,作废这份医疗建议书。
2020年1月,某通信公司因防疫要求排查人员流动情况,李某继续隐瞒她的行踪。
同年7月,李某休完产假上班,某通信公司以她开假的假条、多次填报虚假信息隐瞒出境事实为理由,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李某经仲裁后提起诉讼,要求某通信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认为,李某在防疫期间多次填报虚假信息并提供虚假病假单,不仅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而且导致某通信公司防疫统计出现重大错误,违反了国家防疫政策要求,对防疫安全造成隐患,通信公司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女员工要求依法延长产假竟被开除,法院判决公司赔偿
2020年2月,某机械公司女职工缪某申请了98天的产假。之后,缪某又依据江苏省有关延长产假的规定,向机械公司申请了30天的延长产假,某机械公司没有同意。
同年6月5日,某机械公司通知缪某返岗。10天后,某机械公司以缪某旷工未返岗为由,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缪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裁决后,某机械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缪某应享受128天产假。某机械公司通知缪某返岗和解除劳动关系时,她仍处于法定延长产假期内。某机械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判决机械公司支付缪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员工在职业病确诊期间病休,法院:公司发的工资太低要补回来
程某在南京某家具公司从事大理石台面切割、安装工作多年。2018年11月开始,他因咳嗽、胸闷前往医院检查,被诊断为肺部感染、支气管扩张、肺气肿。出院后,程某开始病休并逐月复查,复查结果为慢性阻塞性肺病、矽肺。医院建议程某进行职业病检查。2019年11月,职业病防治院确认程某为职业性矽肺二期,之后,劳动行政部门也认定其构成工伤。
自程某病休开始,某家具公司一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其病假工资待遇。程某经仲裁后提起诉讼,要求自2018年11月病休时起按照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补发工资差额。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将程某自2018年11月起的诊治过程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其疑似职业病期间应当从2018年11月起算。程某在疑似职业病期间病休,系因履职受到伤害而引起,与普通病假存在本质区别。
最终,法院判决某家具公司参照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标准补发程某疑似职业病期间的工资差额。
(现代快报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