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通过微信相约与陌生女子见面
因头像与真人长相不符
争执中理发店员工杀人并毁尸灭迹
……
近日
昆明中院对发生在
昆明南亚风情第壹城
一理发店内的刑事案件
作出一审判决
案发:有人报案 朋友失踪2016年8月27日凌晨4时许,报案人称,自己的朋友张某失踪了。
随后,昆明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昆明西山区南亚风情第壹城地下停车场一处通道转角处,放着一个蓝色圆柱形垃圾桶,桶内放着用衣服包裹着的肉块。经勘验检查,警方初步确定为女性人体组织。
经侦查鉴定,判定被害人为失踪的张某,南亚风情第壹城一家理发店员工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31日15时许,民警在个旧市老厂镇一家公司工棚宿舍内将李某抓获。经当场盘问,李某交代了在南亚风情第壹城某理发店内杀了一名女子的事实。
罪恶:逃避打击 毁尸灭迹判决书显示,李某在供述中说,2016年8月26日晚上9点左右,他在理发室里边打扫卫生边玩微信。此时,一名网友通过微信跟他打招呼说800元上门服务。于是他把地址发给了对方,并给对方发了50元的红包。
当晚11点,女子来找他,两人在楼下见了面。随后,他和这名女子一同上楼走进理发室后,将理发室的卷帘门关了下来。女子叫他先给800元,但他认为女子的长相和微信头像采用的照片不一样。为此,两人发生争执。
李某在供述中称,正在那时女子的手机响了,他拿过手机听到对方一直问“你在哪里”。于是,他赶紧挂断电话。
挂断电话后,他发现理发店门口有两男一女一直往里面看。为阻止女子向外面求救,他用西瓜刀对女子乱砍。此刻,门口的几个人已经离开,这名女子倒地不能动了。
女子遇害后,李某用菜刀及锯齿刀进行肢解,并找了一些衣服,将尸块包裹起来。为进一步毁灭证据,他点燃了理发店内的一个塑料置物架。
李某称,他看到着火后,就把理发店的卷帘门打开,把塑料桶拉出来丢到商城地下停车场的一个墙角里。
判决:故意杀人 一审死刑昆明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因琐事纠纷杀死被害人张某后分尸、抛尸,并放火焚毁罪证,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院依法支持丧葬费39452元,酌情支持交通费等其他费用共计1万元。
近日,昆明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李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49452元。
来源:云南网、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