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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店给狗洗澡打狗吗(狗怕去宠物店洗澡)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12日消息(记者 蒙健)11月10日,海口市民郭女士将自己养了5年的雪纳瑞宠物狗送到海口爱尚宠物国贸店洗澡,未料把狗送过去后没多久被店方告知狗跑了。郭女士赶到宠物店周边苦寻半小时后,最终将爱宠找回。“我把狗送到这里洗澡,它从店里跑掉,店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结果只愿赔我两袋狗粮。”郭女士对店方的态度很是气愤。店方表示,狗狗从店内跑出去是他们的失误,已向顾客道歉,愿意赔偿狗粮,但遭顾客拒绝。

顾客投诉:送狗到宠物店,却被告知狗跑了

“我养的这只雪纳瑞宠物狗名叫可妮,已经有5年时间了。”据郭女士介绍,11月10日中午12点,她将可妮送到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东路与玉沙路交叉路口南侧的爱尚宠物国贸店洗澡,看着宠物店工作人员将可妮关在笼子里后,她便放心离开了。让她没想到的是,12:47,她看到宠物店的一个未接来电后,便拨打电话回去,宠物店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可妮从店里跑了。

听到这个消息,郭女士立即往宠物店里跑。“最后找了半个小时,我在京华城的车库里找到了可妮。”她认为,自己将可妮送到宠物店里消费,宠物店应当有看管好宠物的责任,于是郭女士带着爱犬回到宠物店,要求店方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郭女士认为,自己花费了140元到店内给爱犬洗澡美容,但因店方未尽到看管好的责任,因此她提出了10倍的赔偿要求,要求店方赔偿1400元。“店方称他们也派了一个人出去找了,但没有找到,既然狗找回来了也就没事了,从来没提过赔偿的事。”气愤之余,郭女士拨打了电话报警。

“派出所民警到场后想协调赔偿问题,店方则表示,要钱免谈,顶多赔偿两包狗粮。”郭女士告诉记者,因她实在无法接受,一怒之下将店方赔偿的两袋狗粮当即剪开倒在地上,随后拨打了市场监管部门电话并离开了现场。

店方回应:愿意赔偿值两百多元的狗粮但遭顾客拒绝

11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了爱尚宠物国贸店对此事进行了解。据该店店员刘女士介绍,郭女士平时都会把狗送到他们店里做美容,平时狗狗都挺乖的。当天郭女士将狗送到店内后,工作人员正准备给狗狗洗澡,一开笼子,狗狗就跑出来了。

“我和店里另一小伙看到就立即往外面追,同时我也给郭女士拨打了电话,告知了狗跑掉的事。”刘女士说,后来郭女士也过来找,没多久就找到了。她表示,狗狗从他们店里跑出去,是他们的失误,但不是故意的,因此也向郭女士进行了道歉。“郭女士提出了赔偿要求,但我们不能接受。”刘女士说。她拿出店里价值两百多元的狗粮送给对方,但顾客拒绝接受。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金贸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向双方了解此事后,双方协商暂未达成一致意见。“店方也明确表示,要钱是没有的,但可以对郭女士做出其他方面的赔偿。”工作人员表示,若双方协商无果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律师说法:店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海南惠海律师事务所的李天利律师。据李天利律师介绍,郭女士将宠物狗送到宠物店洗澡美容,并支付相应费用,宠物店接收宠物狗并收取相应费用,双方之间建立委托服务合同关系。期间店方不慎将宠物狗丢失,最终找到。因宠物店在看管期间不慎将宠物丢失,给宠物主人精神上造成了伤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天利律师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宠物已然成为陪伴宠物主人的重要精神寄托,不仅是一种财物,在法律意义上是属于特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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