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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了还有公证

  每当高校毕业季来临时,勤劳的法学学子就开始了新一轮的择业选择,数张“他人眼中的XX职业”图又如约跟大家见面了。

就法学专业中流传的顺口溜而言是五大热门选择:公检法再加一个律师,再不济就是法务。然后呢?好像就没有其他职业选择了。

公证员、仲裁员表示心塞。

作为一个曾经在律所实习三年的人换到了公证机构,一开始也是很懵逼,在公证机构的实习中才逐渐了解了一些公证机构的知识,陆续写下一些有意义的点滴,也算是践行公证普法吧,就像主题一样——不要忘了还有公证(哭唧唧)。

  一、中国大陆公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公证机构在我国大陆都统一称为公证处。为何都统一加个“处”字,我个人认为这与公证机构在历史发展中的官方性质有关,公证机构在古代(注:也有人认为古代没有公证机构)和近现代都属于国家机关。

1898年日本在台湾、1903年德国在山东胶澳(青岛),分别建立了公证制度,这算是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公证制度起源,基本上是沿用公证制度旗帜之一德国的公证制度。那时候的公证机构还不叫公证处,叫登记所。直至1943年左右,重庆国民 *** 公布《公证法》,该规则在基本机构模式上模仿了当时的日本公证制度,其中包括设立公证处,这算是最早、最官方的叫法“公证处”。

1946年,哈尔滨市人民法院建立起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家公证机构开始,经历了差不多10年左右的发展时期;到1958年左右,由于“左倾”思想的影响,全国的司法行政机关当然包括下属的公证机构均相继撤销,公证机构位于20年左右停滞时期;直至1979年,司法部决定重建公证制度、恢复公证工作,各地才陆续重建公证处,公证工作开始逐步得到恢复与发展。目前全国两千多家公证机构都是逐步从这个时期开始建立起来的。

从公证机构的性质来说,一开始公证机构均为国家公证机关,属于行政机构体制。后1992年顺应改革浪潮,国家发文:新成立的省、自治区公证处,应按照改革的精神定为事业单位。由此开启了公证机构事业单位的改革之路。2000年后,国家又发文鼓励成立合作制公证机构,由此开启了合作制公证机构的发展之路。可以说,在2017年底前,公证机构是三种体制并存:行政机构体制、事业单位体制、合作制体制。2017年年底,公证机构在司法部的重视下,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基本全部转为事业体制。自此,全国公证机构基本为两种体制并存:事业单位体制及合作制体制。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公证机构2942家,其中事业体制公证机构2850家,占96.9%;合作制公证机构41家,占1.4%;其他体制公证机构51家,占1.7%。

这里就不得不说一句,就市场经济而言,合作制公证机构相比事业单位公证机构是大多数人眼中的香饽饽。一是因为后者监管严苛,财务审计比照国家机关标准,负责人的领导责任重、压力大。二是前者的业务领域灵活性更强,更贴合市场,薪资待遇方面也比照市场业绩提成,对于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而言更具有吸引力。

  二、公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 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首先必须说一句:公证员也是要过司法考试的!!!

  三个感叹号可见其中辛酸泪。在日常公证工作中,几乎每个月都会遇见当事人问:你们公证员也是学法学的吗?我们只能脸上笑嘻嘻心里苦逼逼。

公证员不仅学法学更需要通过司法考试,还要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与律师相比,公证员的执业资格取得更为复杂。一是因为公证处远远小于律师事务所,执业单位的体量就小了许多;二是公证员的任命由司法厅审查任职资格后报司法部任命,程序相比律师的司法厅核发执照略复杂。根据司法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律师事务所2.8万多家,全国共有执业律师36.5万多人;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公证机构2942家,共有公证员13218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公证处、公证员的体量相差之大,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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