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参考《北京市控烟条例》,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不过医院、公园、高校在这次条例中被删除,室外禁烟区最终只有幼儿园、妇幼医院、文保单位等四项。
《上海市公共场合控烟条例》中,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一)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
(二)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
(三)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
(四)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五)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在条例中可以看到,对于室内公共场所只是笼统概括。在中国,被动吸烟的主要受害者是妇女和儿童,尽管她们自己并不吸烟,但经常在家庭、公共场所遭受他人的二手烟。在家庭中也是被吸烟者的受害地,那么这也不算控烟场所吗?
个人觉得对控烟公共场合应该有新的定义,只要吸烟者周围有不吸烟者,给不吸烟者带来了困扰,这都属于控烟的公共场合,不吸烟者有权对吸烟者做出制止行为。说法稍有偏执,但这确是实实在在的事实。
二手烟暴露面积广,传播速度快,一个吸烟者就可能危害了方圆十几米人的健康,不吸烟者遇到吸烟者都是捂鼻快走避之。中国很多烟民不愿意承认吸烟的危害。也不觉得吸烟带给别人的伤害,反而引以自豪。意识不足这是中国禁烟控烟的阻力之一,这也要看中国是否有严厉禁烟控烟的决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