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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上之法怎么看不了(至上之法大结局)

  作者:有生之年想看完凯普

  正义女神蒙着眼,左手持天秤,代表权衡;右手持剑,代表裁决。正义女神的意象化为雕像放置于法学院时,人们总会习惯这些雕像的存在。但法学院的教授和学生,时常在困惑时凝望女神。

过往在亚洲爆红的法律剧,最经典应属日剧《胜即正义》。堺雅人出演的毒舌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戳破各种令人诟病的社会积习与现况,为观众带来大快人心的抒发感,一时之间成为了法律剧的天花板。

韩剧《至上之法》冲破了这个天花板。当然,《至上之法》仍然是一部优秀法律剧,但《至上之法》的出现,让我对法律剧有了革新般的见解和收获。

  「无罪推定原则」与「证据裁判主义」

如果要说《至上之法》有什么主旨,最核心的应该要属「无罪推定原则」与「证据裁判主义」。

  「无罪推定原则」是指,在被证实及判决有罪之前,所有的被告都应该被假定为无罪,以保障基本人权。

而为了找出犯人及辨别是否有罪,则必须仰赖「证据裁判主义」,透过经正当程序搜集而来的证据,选择、剔除、拼凑、还原出案件全貌。

  这两个法律上的名词乍看令人望而生畏,好似艰深难懂又高高在上,但却是所有法律裁判的关键重点。

更重要的是,韩剧《至上之法》的拍摄手法与剧情呈现,完全吸收了这两者的精髓。从角色塑造、关系互动、到剧情的推进,处处都能看见剧组对「无罪推定原则」的暗示,更在某些时刻采用实境秀和纪录片的运镜手法,以「证据裁判主义」引导观众一起成为学生,从「法律学院」出发,看见人性不是非黑即白的明暗交错。

  角色塑造vs人性呈现

  《至上之法》是一部法律群像剧,所有的角色都是主角。这意味着每个角色都不是扁型人物,性格丰富度极高。

有趣的是,这些角色性格的展现,是透过一桩发生在法律学院的杀人案为出发点,所有人都「疑似」有罪、但也所有人都「尚」无罪。

如果是过去的韩剧风格,那么肯定会让这些角色们开始互相猜忌、陷害、争斗。但《至上之法》一反常态,剧情用平淡有趣的方式还原现实,总会在某些时刻让你感受到:「对,生活中真的就是这样」,借此淡化观众对犯罪、法庭辩护,甚至是恶人的刻板印象。

  比如在学校,我们可能会遇到同名同姓的同学。

《至上之法》里就有两个姜率,为了区分两人,他们分别被称为姜率A和姜率B;也比如,我们都习惯在戏剧中区分好人坏人,但现实中多得是无法判断善恶的人。

  《至上之法》里的角色,就随时处在权衡的天秤之上。摇摆不定和惶惶不安,才是一般人(即使是法律人)被牵扯进犯罪案件时的真实情况。

剧情当中有一位非常值得注意的角色「李满浩」。这个角色的原型,是韩国著名儿童性侵案「素媛案」的凶手「赵斗顺」。在现实世界中,赵斗顺出狱,即使戴着电子脚镣,韩国大众仍然群情激愤,不愿意接受性侵犯回归社会。

「李满浩」作为「赵斗顺」的代言人,在剧情中传达出许多耐人寻味的概念与思考。他一出狱就来到韩国大学法学院的课堂上,坐在无人的空位上说出:「即使是犯人,也有懂法的权利吧?我来这里是来上课的。」与此同时,许多案件的审判他也默默出席,坐在观审席里聆听。

  他也不下数十次对他人的歧视和轻蔑表达 *** ,他就曾对住在自家隔壁的姜率A辩护:「我已经出狱了,你们为什么总要把我当犯人看呢?」

虽然在现实当中,我们都知道有像韩国这样保守坚决,排斥罪犯回归社会的情况;而问题是,当社会遇见了罪行重大的犯人,法律却让他/她回归社会时,公民们应当如何抉择?

这个摇摆的天秤和难以轻易判断的情况,就是法律裁判的原型,也是我们之所以都应该学习法律、了解法律的原因。

  先入为主vs认知动摇

  「剧情反转」是韩国编剧擅长的一种说故事手法,落实在《至上之法》的剧情,就成了挑战观众先入为主的思考,以及动摇认知、引发思辨的方式。

大约是在第三、四集,在剧情的推进中,观众自然而然进入了「凶手不是这个人就是那个人」,或者名侦探柯南式「在场所有人都有嫌疑」的思维里。观众处在上帝视角当中,却又不是真正的上帝,我们会想为「好人」辩护、让「坏人」得到惩罚,为自己郁结的心情寻找抒发口,所以《Legal High》才成为了大众喜爱的法律剧。

但《至上之法》不是这样的,而是在合理而 *** 的剧情转折当中,轻巧地留下了「两个人都不是犯人」、以及「所有人都适用无罪推定原则」的讯息,观众在感觉到自己的智商被嘲讽的同时,却又很容易对角色人性的抉择产生共鸣。

好人难当、坏人难成,所有人性的抉择都因为困难所以才是抉择,当观众期待「好人」善良坦白、「坏人」认错反省的时候,那份期待就和剧情中那些没有面孔,只在网路上根据记者的片面消息,就随意赞成和反对的人们一样。

  我们就是我们自己要挑战的认知本身。

  情绪的调动与知识的引导

如果一部法律剧挑起了观众的情绪,却只是一味说教而无法解决的话,不仅不能算是好剧,也违反了人性。而《至上之法》很清楚这一点,但这部剧不仅要解决情绪,更知道要用什么方式解决情绪:「情绪的洪水,要用知识挖掘的渠道来引导。」

在后面播出的剧情当中,被恐怖情人 *** *** 影片的女学生,在和对方的拉扯当中,致使恐怖情人脑损伤和半身不遂。

观众对恶人的憎恶立刻化为「报应」降落在恐怖情人身上,反应甚至和女学生一样,因为来得太快而愣住,但剧情没有打算让观众休息和思考,直接让这桩事件进入法庭审判的程序,成为女方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重伤罪」、「杀人未遂」的裁判抉择。

  无论是好人坏人,只知道愤怒、伤害和以牙还牙是没有用的,因为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甚至是犯人都比你知法懂法。

法律是文明与野蛮的区别,成为武器的法律,的确可以杀人不见血。

《至上之法》的剧情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安抚情绪,而是呈现现实,让观众看见只有情绪能造成什么;但它也同时传达了,以法律知识作为开拓的工具,为遭受不公的愤怒,寻找希望的出口。

  真正的改革,要进入体制里

最新的剧情当中,法学院的学生们踏入了实习阶段,他们有的成为讨人厌检察官的实习生、有人进入见钱眼开的律师事务所、也有人进入国会议员的法律团队。因为观众先认识的是角色,所以不会用角色所属的职场,去预判角色的人格。更重要的是,观众能藉由同理这些学生,进而期望这群学生「卧底」,或者「做些什么」,理解到「真正的改革,要进入体制里」。

这是《至上之法》剧情进展到目前为止的另一项重点,也隐隐带出这部法律剧真正的格局:「法律就存在现实生活中。」

如果生活的故事除了当事人,没有人能知道脉络和经过,只有在成为「案件」后才能为第三方所判断、裁决。那么当事人如何使用法律、用法律说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才会是最重要的。

  而最终,一个案件衍生出的故事未必真实,无论是恶人还是善人,都有述说故事的权利,第三方甚至当事人,都只能在可视的证据中趋近于真实。

剧情中,姜率B曾对受到性暴力对待的女学生全艺瑟说:「妳在受到性暴力对待时就应该要留下证据。」虽然就我的角度来看,我认为遭受性暴力的人首先应该接受心理治疗,但姜率B的发言却表达了法律的现实。

我们或许不用因为随时害怕「案件」的发生,而将所有的人际互动和往来,都视为小心和保留的对象,却的确要观照自己的生活及风险,为可能发生的「案件」建立一个不致于孤立无援的环境。

法律是人类建立文明的基础,并不只在犯罪和事故的当下显现,而存在我们日常生活的每时每刻,是一种看待生活的观点。

  如果社会是我们的法学院,那么我们就是彼此的同学。

  一起上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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