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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的电影明星照(民国时期的电影明星照片)

订婚本是两相情愿、皆大欢喜的一幕喜剧,但民国摄影家陈嘉震与电影明星貂斑华的订婚,却先是演绎成一场笔战闹剧,终至对簿公堂,掀起轩然 *** 。全国数十家报刊推波助澜,花边新闻层出不穷,他二人在精神上深受伤害,没过几年,双双因肺病而撒手人寰,终于演成一场令人扼腕痛惜的悲剧。

陈貂二人

陈嘉震(1912-1936),浙江绍兴人,父亲曾任县令,母亲早年病逝。其父希望他在商业方面有所成就,遂将其送进一家绸缎庄习业。而他人虽小,却有自己的主张,不愿做一个庸碌的商人。二人意见不一,加之继母从中挑拨,父子感情陷入窘境,终至陈嘉震15岁时即离家出走,不再返乡。

离家后,陈嘉震到了济南,开始了他的半工半读生活。肄业于齐鲁大学,同时兼任《大公报》体育记者,读书费用完全自给。他的老师是老舍先生,他当时的理想是成为一名作家,所以除了研究摄影技术外,对于文艺也是甚为努力。

《良友》画报中的青年摄影家陈嘉震

1932年,淞沪抗战爆发后不久,陈嘉震来到上海,曾在天一、明星两家电影公司担任摄影,作品散见于全国各家报刊,在摄影界闻名一时,许多女明星以得到他的摄影为荣。在天一公司时,他与刚刚出道的袁美云相识,喜其天真,尽力提携。时值《良友》图书印刷公司出版一套《中国电影女明星照相集》,陈嘉震担任摄影编辑。第一辑为王人美、阮玲玉、胡蝶、徐来、袁美云、陈燕燕、叶秋云、黎明晖等八大明星的影集。袁美云之所以能够名列其中,完全是陈嘉震一手促成。明星集出版后,袁美云由此成名,他二人也因此坠入爱河。但后因有人从中作梗,袁美云态度突变,两人因此分道扬镳。这次失恋对陈嘉震 *** 很大,从此脱离影业,以投稿为职业,历任各画报、杂志编辑和摄影记者。

貂斑华(1916-1941)原名吴明香,自幼生长在山明水秀的杭州,在校时已被誉为校花,丽影刊遍沪杭。父亲供职于辣斐德路克雷蒙外国公寓,父母对她宠爱有加,从不束缚。1933年,在摄影家徐雁影的牵引下,吴明香来到上海发展。当时,联华影业公司正在发掘新人,吴明香便改名貂斑华,由吴邦藩介绍加 *** 华。由于她同时兼具胡蝶和徐来的美貌,具有丰润优美的体态,而且对摄影记者来者不拒,不提任何条件,拿了网拍便是网球家,穿了泳衣便成游泳家,下了舞池就是舞蹈家。因此,虽尚未与公司正式签订合同,但刊载电影消息的各家画报杂志,已是疯狂竞刊她的玉照了。正所谓未做明星,已成 *** 。

1941年9月19日的《中外影讯》是貂斑华特辑,其中就有陈嘉震的摄影作品

1935年7月,应《妇人画报》编辑郭建英之邀,陈嘉震为貂斑华拍摄照片。在相处的两周时间里,他们已成了朋友,两人时常交谈至深夜。8月7日午夜12时,他二人跳舞后回到愚园路庆云里1号的貂宅。刚进门,女佣就告诉貂,有人在敲她的房门。貂不胜惊异,半夜还有人敲门?她一面叫陈嘉震在黑暗的灶间里等着,自己去应付敲半夜门的人。开门一看,原来是相识的周先生。周先生邀请她到圣爱娜花园去跳舞,因为她嗅到了周先生刺鼻的酒气,知道他醉了。她恐怕拒绝了会获罪,便交了钥匙给陈嘉震,吩咐他在家等她,随周先生而去。当貂从圣爱娜舞罢归来时,已是凌晨二时有半了。就在这个夜晚,发生了一场订婚风波。

丁熙拍摄的貂斑华野外生活影集

订婚演成笔战

1935年8月8日,在上海《申报》馆广告部,有人送来陈嘉震、貂斑华的一则订婚启事,文曰:“陈嘉震、貂斑华订婚启事,我俩由友谊而相爱,并得家长同意,决定于今日(9日)实行订婚。恐外界不明,特此奉闻。”但8月9日《申报》的广告栏却未见这则启事刊出。

据外界透露,貂父得知此事后,坚决不同意陈貂订婚,乃令貂将启事撤回。貂遂亲赴报馆,但启事上有陈貂两人图章,馆方不允许貂单方面撤回。貂复急赴陈家,陈不在家,貂留下一封短信:“嘉震君:订约事,适才家父得知,竟在发脾气,谓此严重事件,决勿可妄自行之。立逼我前来解约,您回来后,速去报馆勿使登出,免受他之累。斑华重言 三时半。”陈回家见信后,立即赴报馆撤回启事。

但此后,貂在《上海晨报》刊登启事,否认曾与陈订婚,并于《时代日报》发表自白,隐指陈故意在外散布与其订婚之谣言。陈也在《东方日报》发表文章称,订婚一事,人证物证俱在。

陈嘉震在9月12日的《大晚报》上,把貂斑华的亲笔订婚启事草稿,用锌版刊出。原文曰:“双方由友谊而相爱,并得家长同意,决于今日实行订婚,恐外界不明,特此(貂斑华签字)。”一时间,全国各家报刊竞相转载双方争辩文字,终于演成一场激烈的笔战。

1935年第1卷第11期《影舞新闻》,刊发的《陈嘉震给貂斑华的 *** 》“披露了一些鲜为人知的真相”。

貂曾经要求陈“牺牲到底,不要把订婚的真相公开”“不要和小报界接近”。陈因为相信貂,所以半个月来,“忍受许多人的攻击、讥笑和误解”,闭门家中,不敢和报界的朋友来往。但看了貂的文章,每一篇都在攻击他,他伤心至极。

陈称,他们是在《妇人画报》拍摄照片时认识的,仅仅两个礼拜的相交,双方的感情也不过如此。谁料,8月7日晚上,貂突然向陈提起有人想把她推进做 *** 的陷阱里去。又说,许多无谓的应酬,使她感到十分厌倦,名誉方面受到很多损失。貂自以为惟与人订婚,方可摆脱一切。据陈自述,当时他诚恳地对貂说,外面传说你和姜克尼关系密切,你与他订婚不是很好吗?貂听后立刻板起脸孔,说姜克尼虽然热烈地追求过她,但是对他的印象很坏,已经彻底决裂。陈对貂说:你交际非常广阔,朋友很多,不能没有一个理想当中的人物吧?貂则盯住陈说,人虽是找着了,只是恐怕对方不肯为我牺牲!她说她找着的对象正是陈嘉震。陈嘉震称,他于是“为了爱护你的前途,解除你身心的痛苦起见,我便勇敢地答应了你,担任了这个丑角”。

陈向貂提出三个条件:“第一要你谢绝那些无谓的应酬,第二搬回你母亲家住,第三好好地去努力电影艺术。”貂都答应了。之后从衣箱里拿出两颗印章给陈,一是“明香”金质的,一是“貂斑华”木刻的,要陈去各报上刊登订婚启事的广告。那时,陈又躇踌起来,因为貂未满法定年龄。貂立刻说,如果有人问起来,说我已经20岁就妥当了。陈还是没有答应,因为尚未得到貂父母的认可。貂又说,母亲准能答应。当晚,陈就以等待貂母亲的答复为由,没有拟写订婚广告。

第二天一早,貂就跑到陈家,亲拟了一则订婚启事,由陈誊写好。最后,他二人都盖了章。貂着急与母亲商量就走了,嘱咐陈12点钟打电话问她,如果她母亲答应便立刻把广告送去登。后来,12点钟快到的时候,貂主动打电话来说你母亲答应了。这样,陈就把这条广告送去登报。

1935年第4卷第34期《电声》画报中的《貂斑华订婚真相》一文

陈的 *** 发表后,《小晨报》记者采访了貂,貂也陈述了事件了经过。

她的叙述是这样的:

那晚,有人请貂出去跳舞,到夜深2时回来。谁知一走进房间,陈又坐在房里了。陈说,你这样下去真不是好现象,不过法子是有的,可是要有个人为你牺牲才行。于是,貂问他有什么法子,陈便说了假订婚的事。他说着便写出订婚启事的草稿给貂看。但貂嫌陈写的稿子写得真不像样。陈说,我拟得不好,还是你来起草吧!貂一时兴起,便照陈的意思写了几张,乱划乱涂地丢在字纸篓中。谁知那字纸篓中的东西却到了陈的手里,而且还登在报上!

撤回订婚广告当天的晚上,陈到貂家里来,在门口叫着“明香姐姐,明香姐姐!”这样叫了一两个钟点。貂实在可怜他,让他进来。一进屋,陈就要讨回他送给貂的一张照片,而且态度非常傲慢,口吻更使人难堪。貂想到陈种种不良之情形,一时气愤,便在他嘴巴上来了两记“辣辣交”。

对于陈拿出的最有力的证据——貂亲笔所拟的订婚启事稿。貂则称,那晚的锌版是他自己拼凑而成的,换句话说,陈是假造文书!

貂所说曾赐陈两记耳光和陈伪造文书,陈认为毁坏了他的名誉。为了避免外界误会,维护自己的名誉,他遂延请王传璧律师向特一区法院,以“公然侮辱”罪提起诉讼。

1935年第2卷第9期的《青青电影》记录了陈貂诉讼当日,法庭门前情景

10月12日,上海地方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决:“吴明香(即貂斑华)公然侮辱人,处罪金50元,如易服劳役以2元折算一日,缓刑二年。”一场订婚风波就此收场。

悲惨结局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陈貂二人的订婚诉讼虽已尘埃落定,但各报刊对此风波的探秘、追问、算账仍未停歇。纵览数十篇文章,当年的新闻舆论对貂斑华指责略多,对陈嘉震更多是同情。得出如下结论:

一是订婚确有其事。因貂斑华曾赴报馆抽回广告,如未订婚,何来广告。

二是广告抽回系姜克尼主张。据1941年第2卷第11期《中外影讯》载称,貂与陈订婚原是出于本心,然而姜克尼知道后就来劝貂说,你是有你身份、有你前程的,陈嘉震是不是有娶你资格和条件?婚后能不能为你创造一个理想的环境?何况一个明星婚后是不是能够保持影迷的拥趸?姜克尼还在《社会日报》撰文大骂陈嘉震。此后,貂才下决心抽回订婚启事。所谓父亲反对,实系推辞而已。

三是貂斑华说订婚稿系一时兴起的乱划乱涂显然不当。订婚对人生来说是何等严重的大事,岂可儿戏?

四是貂先陈于下手,登报不认,将订婚之事一手推翻,陈是被动的。

五是陈既自称与貂“双方感情不过如此”,又为什么因貂“眼睛钉住”“笑得迷人”而答应与她订婚?只能说明,陈对貂确有爱慕之心。

总之,此案的两个主角,一个是狡猾,一个是糊涂。

这场讼事,陈嘉震虽然胜诉了,但他在精神上的损失却是无可弥补的。1935年秋,他的项间生出一核,初时疑为瘰疬,只是休养一段时间。至1936年春,病渐加剧,但因生活问题,他仍扶病为《良友》公司编辑电影画报。7月1日,始入浏阳太保加医院治疗。一个月后,病势愈重。8月1日改入虹桥疗养院,时双肺尽腐,挽救乏术,终于8月16日病逝,时年仅24岁。

貂斑华与陈嘉震诉讼结束后,即与姜克尼同居。不幸的是,未及一年,即被姜遗弃。在痛心之余,貂便发表了一个“专心艺术”的宣言,下决心努力于银幕事业。但八一三的炮火又击碎了她的梦想,不得不避居香港。在香港,她曾一度嫁给在海关任职的某君,但不久又离婚。最后与某人同居,但终是劳燕分飞,形只影单地回到上海。先加入新华影业公司,即又转为艺华公司,曾在《王宝钏》《阎惜姣》《观世音》等影片中扮演角色。

1940年,貂因身体染病不能工作,艺华公司即与其解除合同。此后处境困难,生活艰辛,居所也是越搬越小,终日郁郁寡欢,肺病遂乘虚而入,生命的最后时刻,她的肺部烂了四个洞,终于1941年8月15日不治身亡,时年仅2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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