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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人身和财产安全,海盐县市场监管局、海盐县公安局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是否符合国标,销售维修单位是否合法经营行为、骑行人员是否安全骑行开展检查。
重点整治以下这些行为
销售未经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维修时所售的零部件未经检验合格,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拆除或改变限速装置,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伪造、变造或买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的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无证无照经营、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侵害消费者权益及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骑行人员驾驶备案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无号牌,伪造、变造、冒用号牌(或行驶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有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海盐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目标明确,主要是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有效清理一批违规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从严查办一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法案件,高效劝阻一批电动自行车危险驾驶行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销售、改装行业乱象,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及驾驶行为。
9月16日专项整治行动首日,检查人员分两组行动,仅一天时间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5家,查获涉嫌销售非法改装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3起,扣押一批涉嫌非法改装不合格电动车;查处5类电动车违法行为,共发现违法行为350起,处罚304起,现场教育46起。
记者了解到,该专项整治行动是海盐县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改革工作的开篇行动,后续此类行动将融入各部门日常检查工作,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接下来,海盐将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骑行、充停、维修、回收等环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全链条闭环管理,建立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多方共治的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建设“一带三城”、实现“十大梦想”,推进高质量发展勇当共同富裕示范样板提供强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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