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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我是谁,我要成为怎样的自己作文(《背叛》:我是谁,我要成为怎样的自己小说)

作者:阿朵

在我多年的阅读中,《背叛》是最特别的一次经历,读完《序篇》最迫切的愿望就是想知道:ME 是谁?

Me在这里不是“我”,是这本书的自叙者,他的名字就叫Me,我迫切想知道的是,他是否就是这本书的作者保罗·比第,想知道这本书到底是自传还是小说。

推开书我就去百度搜保罗·比第,看他的简历看他的图,看他是否长得很黑,是否玩世不恭而嬉皮。然而很有点意外,他是黑人却肤色近乎棕,形象温文儒雅,可以肯定他并不是他笔下的Me。☟

然而,我的耳边总搞笑地响着一个声音:瞧啊,这高傲自大的作家是怎样嘲笑我们的美利坚合众国和最高法院的!这声音缘自《九人》,不过说的是一个多数党领袖指责最高法院无视总统和国会的,而我耳旁想象中的声音则来自最高法大法官。

《序》讲述了一个案件,这个案件的名字是:

Me 起诉美利坚合众国。

地点自然是在联邦最高法院,然而Me甚至已经忘了自己到底是原告还是被告,他那时吸了 *** ,只管自己嗨,开庭与他无关,是法官和律师的事。

那是个什么案件,他以什么罪名被起诉的?他似乎懒得说或者压根就没想去说,所记得的不过是当地区法院法官念了一大堆罪名后,他说了一句:“大法官阁下,我以我是人抗辩。”

他的律师因此申请将案件提交到了最高法院,这个案件幸运被最高法院抽中,而他身处最高法时笔墨中的神情却正如那个案名:Me 起诉美利坚合众国。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门楣下,他说,“我们都心知肚明,这幢大楼是个拙劣的伪装,是这个国家最后一刻毫无意义的权利秀。”

对于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看着他们“努力做出不偏不倚的姿态,顶着艾森豪威尔时代的发型,带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工作日态度面无表情地步入法庭”,他不忘对黑人大法官托马斯不点名地挖苦了一句,又一句,尔后是极尽讽刺和嘲弄。

对于总统,他说,“并不意外,在五角大楼,你除了启动一场战争之外,完全无事可做。”

对于华盛顿城,他说,“这座城市整个就是一根容易说漏嘴讲错话的舌头,是为美国的功绩与罪行树起的混凝土老二。”

看到这些你大概明白,我为什么那么迫切地想要知道保罗.比第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语言完全超乎我的想象,它带着嬉皮风,象是脱口秀,又异乎寻常地大胆犀利,毫无顾忌。

《序》之后的故事,似乎完全放下了这个案件,他回顾了他的童年,讲了他的父亲,他的女朋友,他的奴隶。

他的童年,是在心理学家父亲的疯狂精神实验中长大的,他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又有点偷偷地乐在其中。

比如说,1964年,纽约街头,一个女人遭遇抢劫 *** ,她凄惨呼救,几十名旁观者却置若罔闻,她死得很惨。由这个案件人们引出了旁观效应:可能提供救助的人越多,获得救助的几率就越低。

他父亲觉得黑人该是个例外,因为黑人是个友爱的民族,他要做个实验,证明这事不会在黑人身上发生。

实验对象就是Me,他唯一的亲人和儿子。那天,Me被打扮得象个儿童暴发户,满身金链子,站在街头,而他的亲爹在他泪流满面时抢劫了他,他在一群人面前把他打翻在地。

很多人旁观,然而旁观者很快就出手了,不是帮Me,而是帮他的父亲,并跟着分得一杯羹。

你该意识到,这是一个笑话,但这笑话的背后,是 *** 裸的讽刺,这次讽刺的不是白人,而是黑人,他们自身。

这本书被很多人当作喜剧小说,说这其中有一万个笑话,影射一万种人生。

保罗·比第因它获得布克奖,被誉为当代的马克吐温、不世出的喜剧天才。

布克奖的一个评委说,她的家人不让她在床上读这本书,因为她笑得根本停不下,搞得床一直晃。

我却笑不起来,我自始读得有点沉重,在它喜剧的外壳下,我感觉我太近地触到了它的灵魂,它深邃思考,它嬉皮背后的庄重,让我对作家本人充满敬意。

与友人聊起这本书时,她说她最初也以为是个法律故事,之后被它语言的美打动,而最打动她的是文字后那股深情,他对父亲和女朋友的爱是书中她最喜欢的部分。

Me生活中没有母亲,也许因为这样他更爱他的父亲。他父亲是个黑人劝语者,那是一种职业,就相当于我们电影里看到的当一个人情绪激动要自杀时,小心靠近用语言安抚的人。他父亲有一种旁人所不及的本事,能靠近谁也不敢靠近的人,几句话让他们缴械投降,使刚刚还在挥枪乱射的疯子象被催眠一样。

他曾问他说的是什么,他父亲说他问了两个问题:我是谁?我要成为怎样的自己?他说那两句话会让客户觉得自己很重要。

Me还没长大他父亲就死了,就因几句争执死在了便衣警察的枪下。

他没有起诉警察,只是问了警监一个他父亲多次问过的问题:“在洛杉矶警察局的历史上,你知道有多少警官在执行公务时实施了谋杀?”

警监说:“不知道。”

他说:“答案是:一个也没有。”

这是他不会做无用功起诉警察的理由,他带父亲回家,葬在了后院。几年后他成了他——黑人劝语者。他用的还是那招,问的还是那两句话:“我是谁,我要成为怎样的自己?”然而,情形到他这里就不同了,开枪者把射击着的枪转向了他,他流血倒下了。

在把他送上救护车时,警察问他有没有亲属,他说有个女朋友,不过结婚了。这时一个男人说:“奴隶算不算亲属?我是他的奴隶。”

就这样,他由受害者成了罪犯,因这个“奴隶”,和背后一串的故事。那更象本书的主体,看起来更荒诞无稽,却更接近他所处世界的真实。

有个编辑推荐这本书时,用了这样一段话:在一个小人物抵抗现实的荒诞闹剧之下,是千疮百孔的当代美国,贫富差距,阶层固化,和种族藩篱。《背叛》用无权者的放声大笑告诉我们,平等是一句谎言。

这,差不多也是这本书获得布克奖的理由了。而保罗.比第接受采访时只是淡淡地说:我希望我的作品让人们明白,世界上存在很多灰色地带,有很多矛盾很多虚伪,并非非黑即白。

我在《背叛》里感受到了他这些话的真诚,尤其书的结尾,令我不断回味。

结尾是个小故事,说的是黑人老兄当选总统的那天,一个黑人挥舞国旗神气活现,Me问为什么,那人答:

他感到这个国家的债还清了。他问:“那么印第安人呢?还有中国人,日本人,墨西哥人……,他们什么时候收账?”

在中国作家的作品中,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纠问,这样的对自身境遇的类似思考,直到今天,即便当下。我有点被定在那里,脑子里回荡着Me和他父亲的那句话:

我是谁,我要成为怎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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